愤恨的产生与克服

愤恨是人类具有的一种普遍情感,一种极具破坏力的情感。弄不好,它会摧毁人际间美好的交往,引发出暴力厮杀的冲突。那么,愤恨是否能够战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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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和恨是两种情感,有趣的是,它们并不是两种相互对立的情感:它们中间存在着某种共性。不论你恨一个人还是爱一个人,都说明,这个人对你来说非同一般,你对他保持着关注。爱和恨具有一个共同的反面即无关痛痒、无所谓。爱和恨都是一种强烈的情感,不同在于,恨是一种毁灭的形式。

这篇文章谈的是恨。第一个要回答的问题是“恨是怎样产生的?”。曼海姆医学伦理学研究所心理医生基克教授 (Hermes Andreas Kick)曾常年从事对恨这一情感的研究。他认为,愤恨之情产生在当一个人最基本的需求受到危害时。这首先是一种心理上的感受,受到了危害,失去了安全感,之后,危害的情感还会波及爱情、忠实和公正等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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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来说,当一个人有了危机感之后,就会很快“恨”起来。从反面看,一个人如果总是恨恨的,这便是敲响的警钟,说明这个人正处在危机状态,而危机四伏的状态,会阻碍人的正常思维,让人的行为失控。

愤恨时,派生出的最典型的思维是压低被恨对象的价值和对他们瞧不起,认为正是他们导致了本人的灾难。这样的情绪一产生,便失去了冷静理智进行探讨的前提,不仅如此,不理智的程度还会加深。一旦不理智的因素超过了一定限度,人们便会走进复仇-愤恨的怪圈,并越陷越深,直到不能自拔。顺便一提,恐怖主义分子便是复仇-怀恨怪圈中的成员,它们具有巨大的破坏力量,而且决不听从理智的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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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婚姻破裂还是为亲人复仇,或是在中东问题、车臣问题上,仇恨产生的力量总是破坏性的。如何战胜这一破坏力量,基克教授认为,人们应当学会同冲突保持距离,象艺术家那样,转化破坏性力量,利用这一能量,进行富有建设性的创作。

换言之,恨和被恨之间应出现一种新的关系。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可以借助写作、绘画以及表演等方式进行尝试,让怀恨者扮演被恨者的角色便是一种难得的体验。这里的关键在于体验,言辞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怀恨者应经过体验,自己得出“不愿再折磨自己”、开始新生活的结论。这个结论必须是怀恨者自己做出。

怀恨者同被恨者应有见面的机会。如果成功,双方间有希望达成谅解,这是美妙的前景,但很难达到,个人之间难,群体之间就更难。群体间只要有少数人破坏,便会葬送和解的前程,这一点,可以从中东冲突中清楚地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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