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妻子不归迁怒2名村民 连捅其数刀 故意杀人 持刀 匕首_新浪新闻

  据江淮晨报报道,从前泗县一名男子,由于妻子外出不归竟迁怒别人,持刀对两人连捅数刀,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日前,宿州市中院判处这名男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家住泗县黑塔镇马厂村大程庄的程某,男,1974年10月7日诞生,曾因犯偷盗罪于1994年8月26日被泗县国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程某与被害人程某某、燕子(化名)夫妇系同村村民,燕子与程某之妻晓霞(化名)关联较好。2011年底,程某外出打工时,晓霞离家出奔。其间,晓霞用燕子的手机,与女儿程亚南通话一次。

  2012年7月16日,程某从程亚南处得悉晓霞曾用燕子的电话与女儿接洽过,当日14时许,程某携带匕首到燕子家,因其家中无人,便到本村村民程心同家商店买啤酒喝。

  而就在商店里,程某碰到燕子,程某将燕子喊至本村村民程彬家门前路上,讯问与晓霞联系情形,燕子否定晓得晓霞着落,后筹备跟丈夫程某某驾驶摩托车分开。心中恼怒的程某随即取出匕首捅刺程某某及燕子,程某某被刺后下车向西逃跑,程某持匕首追撵未果。

  程某又返回程彬家门口持刀捅刺燕子。随后赶回的程某某将程某推到一边,与燕子一起向东逃跑,后程某追撵至本村程心石家附近时持匕首再次捅刺程某某,致程某某死亡。随后程某回家打电话报警,并在其家四周用匕首自伤。

  当公安民警赶到程某家邻近见到程某时,程某持刀与民警对立约3分钟。经鉴定:被害人程某某系因左侧胸部刺创致心脏决裂、失血性休克逝世亡;被害人燕子伤情为轻伤。

  法院以为:被告人程某的行动形成成心杀人罪。被告人程某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正法刑,剥夺政治权力毕生;被告人程某抵偿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济丧失110933.9元。(姚庆林、曹杰)

(原题目:妻子外出不归 迁怒连捅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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