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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其他] 被人骗的经历(持续交涉中,敬请关注后续事件的进展) [打印本页]

作者: enriquemartin    时间: 2006-9-29 14:27     标题: 被人骗的经历(持续交涉中,敬请关注后续事件的进展)

在来德国以前就听说过,不要相信中国人,没想到还真让我遇上了,我把我的惨痛经历说出来,希望以后有人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我也不想再指责中国人的素质怎么样,因为其实在国内的人和国外的人没什么区别,怎么可能一出国了就素质飞跃提升?

我是9月4日到的Aachen,找了一个中国人的WG,是nach,他把他的东西都卖给我,一共70多欧,至于是不是值那么多钱,我就不知道了。他回国了,他说他可能不来德国了,他也把手机卡续给我,是O2的卡,我接着支付每个月的费用,他拿手机回国,他说他已经支付了手机和卡的一共50欧左右,接下来我只要每个月支付20欧就可以继续用卡,他已经够占便宜了,相当于只付出了50欧,就拿了一部新手机回国。

我直到今天才知道,其实他根本一分钱都没支付,他是8月22日签的手机合同,大概9月11日,在把合同上的银行帐户信息改成我的以后,他就已经把自己的德意志银行的帐户给销掉了,而现在手机卡被锁了,我去O2的店问怎么回事,工作人员告诉我,必须现金支付67.16欧,然后下个月就从我的帐户上开始扣钱。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不现金支付67.16欧的话,合同就会废掉,如果那样的话,当然对我来说就是一根救命稻草,我可以从合同里面摆脱出来。当然,我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最坏的情况就是,我会完全帮他支付所有的费用,而手机当然是他在国内享用了。

这个骗子相信这里有人认识,他叫XX,在RWTH读英语授课的INFO的master。我感觉像吃了只苍蝇一样恶心。


谢谢关心,我已经去O2和工作人员交流过了,他们也说非常scheissen,那个人的做法非常恶劣!但是他们人很好,说不关我的事情,我可以不用支付费用,直接把合同废除,合同上签的是他的名字,我跟他们把情况都说清楚了,孙一分钱也没交就把手机带回国内,他们已经在查他在中国的地址,估计最后会追究他的责任

说实话,我感到真是十分的难受,因为那个店里还有其他很多德国人,他们都听到了发生了什么事情。

希望知情人士提供其在中国的住址,以及E-MAIL,以便协助O2采取法律手段。

[ 本帖最后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9-30 15:25 编辑 ]
作者: zizidodoII    时间: 2006-9-29 14:32

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9-29 15:27 发表
在来德国以前就听说过,不要相信中国人,没想到还真让我遇上了,我把我的惨痛经历说出来,希望以后有人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我也不想再指责中国人的素质怎么样,因为其实在国内的人和国外的人没什么区别,怎么可能一 ...


报告 不认识 支持同情一下 有没有他联系方式 沟通一下好了很可能是误会
作者: yxhu    时间: 2006-9-29 14:35

这种签了手机的合同每月可能要多交5块钱
其实有点像分期付款
两年付清
具体你再问一下o2工作人员吧
如果是这样不如把卡废掉了
关键是,合同写的是谁的名字!
作者: 会员18888    时间: 2006-9-29 14:36

或许那人没搞清手续就匆忙回国了.
不管那个卡, LZ没损失.重新签个O2合同,还有新手机用呢.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9-29 14:39


把卡废掉算了,反正你也没给他钱。

把情况和o2说明一下,然后自己签个新的

前段时候听说D2也有比较好的合同,了解一下
作者: Aptor    时间: 2006-9-29 14:46

孙宇。。。
作者: Lucky_Strike    时间: 2006-9-29 14:51

合同废掉就可以算了?那o2的手机是谁出的钱呢?白送给你吗?那67.16欧是那个人上月的话费。如果德语不好的话最好找朋友一起去o2shop问清楚,不然以后收到o2的mahnung甚至律师信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作者: 雨凌    时间: 2006-9-29 14:52

我不明白,如果楼主不交钱,直接让这个合同废掉,然后再签一个,这个做法可能吗?
这样的话,相当于O2前一桩合同作亏了啊?50欧元让人买走手机,合同随后废掉?他赚什么?
问题是,他现在把银行信息改成你的了,所以很可能银行找损失只找你一个人了?我觉得他同意废掉前一个合同给你再签一个不太可能。
关键还是要看合同写的谁的名字,谁的签字,谁就应该负责。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9-29 14:52


一定要去o2把情况说明一下
作者: yxhu    时间: 2006-9-29 14:53

如果合同写的是楼主的名字,
那就比较惨了。
如果是那个孙同学的名字,
只是银行帐号是楼主的,
还好办些
拒付就是了。
作者: 会员18888    时间: 2006-9-29 14:56

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9-29 15:27 发表
...如果不现金支付67.16欧的话,合同就会废掉,
不是说了合同可以废掉么?:o
那就让它废掉啦.LZ没签名. 合同跟他没关系撒.
作者: Aptor    时间: 2006-9-29 14:58

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9-29 15:56 发表

不是说了合同可以废掉么?:o
那就让它废掉啦.LZ没签名. 合同跟他没关系撒.
我估计楼主担心的不是一张合同的事情,他可能更担心合同之外,比如信用记录什么的。
作者: Lucky_Strike    时间: 2006-9-29 15:00

原帖由 雨凌 于 2006-9-29 15:52 发表
我不明白,如果楼主不交钱,直接让这个合同废掉,然后再签一个,这个做法可能吗?
这样的话,相当于O2前一桩合同作亏了啊?50欧元让人买走手机,合同随后废掉?他赚什么?
问题是,他现在把银行信息改成你的了 ...
不错,其实过户改合同没有你的签名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想想有没有收到o2改合同的信并签字寄回,有的话就没办法了),那样就不用怕o2找你麻烦,即使打官司也赢定,如果o2从你帐号转钱就直接去银行禁了它,等它来信在跟它周旋。如果合同有效你就得继续帮那人交钱了,每月20欧的合同是flatrate了,可以花少少银纸买不错的手机了。。。
作者: Lucky_Strike    时间: 2006-9-29 15:02

原帖由 Aptor 于 2006-9-29 15:58 发表

我估计楼主担心的不是一张合同的事情,他可能更担心合同之外,比如信用锹际裁吹摹?
如果连信用记录都了解的话能在这事上让人骗吗?
作者: Aptor    时间: 2006-9-29 15:03

原帖由 Lucky_Strike 于 2006-9-29 16:02 发表

如果连信用记录都了解的话能在这事上让人骗吗?
现在顿悟了呗。。。
作者: 雨凌    时间: 2006-9-29 15:04

原帖由 yxhu 于 2006-9-29 15:53 发表
如果合同写的是楼主的名字,
那就比较惨了。
如果是那个孙同学的名字,
只是银行帐号是楼主的,
还好办些
拒付就是了。
如果是他的名字,这件事完全跟你没关系,德国就是这个样子,谁签字谁负责。如果你交了60多欧,表示你确实承认以后帮这个合同付费的事实,但是责任人仍然不是你。
如果你拒付(当然你可以跟O2说,孙同学用不正当的方式骗你改了银行信息,替他付钱,但对此,你知道真相后不认同),受追究的就应该是孙同学。
如果名字是你的,很遗憾,责任人变成是你,如果O2因为你拒付,不给你签新合同(从他的角度看,责任人没有诚信),就是正常的。

[ 本帖最后由 雨凌 于 2006-9-29 16:07 编辑 ]
作者: pugony    时间: 2006-9-29 15:11

极度同情
作者: sharklulu    时间: 2006-9-29 15:12

合同可以费掉吗?我还真没听说过.不是说回国之前都要去说一声,把余下的费用付清吗?如果自己强行终止银行帐号(现在有月租费,不象以前),是不是o2可以告到中国呀.
作者: 雨凌    时间: 2006-9-29 15:16

按说RWTH INFO Master都念完了,素质不应该这样啊?:han.gif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9-29 15:17

原帖由 雨凌 于 2006-9-29 16:16 发表
按说RWTH INFO Master都念完了,素质不应该这样啊?:han.gif
难说啊

素质和读了多少书不太成比例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6-9-29 15:19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9-29 16:17 发表

难说啊

素质和读了多少书不太成比例
不错!

没听说过sunyu,打听打听,肯定有人认识。
作者: 雨凌    时间: 2006-9-29 15:19

我的意思是说,至少2年在欧洲的读书时间,他不知道这个行为在欧洲严重说起来属于欺诈,O2追究起来影响他的信用记录,以后入境也许都会有麻烦的吗?
作者: sharklulu    时间: 2006-9-29 15:20

不过我倒是上过一个国人的当.他也要回国,买了他的带炉子的烤箱,那人当时没说后边的连线不是带插头的,还给塞到了炉子下面的一个凹槽里,我运回来之后,发现后面是5跟连线,没有插头,根本没法用(后来打听,是给那种alt bau用的).打电话给那个人,那个人说media markt都是这样的.我就去看了一下,发现人家后边都是插头.然后又打电话给那个人,他说,谁让你没看清楚呢.我没看清楚,一是没想到有这样的插头,二是相信国人.不过烤箱有这种特殊的地方,而他又不提,绝对有欺骗的成分在里面.
看到楼主的帖子,顺便发下牢骚,又能拿那个人怎么样呢.
作者: 兔板牙    时间: 2006-9-29 15:25

原帖由 zizidodoII 于 2006-9-29 15:32 发表
报告 不认识 支持同情一下 有没有他联系方式 沟通一下好了很可能是误会]
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9-29 15:32 发表
或许那人没搞清手续就匆忙回国了.
不管那个卡, LZ没损失.重新签个O2合同,还有新手机用呢.

误会?怎么看怎么不像啊,最起码那人就是让人家帮他交钱,他要了手机。想想看,楼主自己反正要合同,要台1欧的手机放在家当装饰也好啊,那人明明就是欺骗人家新来不懂行情的。。。
问题的那人为什么要楼主接合同呢,直接拿着手机kun掉银行卡走人就是了,可能想到以后说不定还得来德国,先留条后路,但呢,又不是很了解情况,所以搞成这样了。。。

[ 本帖最后由 兔板牙 于 2006-9-29 16:30 编辑 ]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9-29 15:26

原帖由 雨凌 于 2006-9-29 16:19 发表
我的意思是说,至少2年在欧洲的读书时间,他不知道这个行为在欧洲严重说起来属于欺诈,O2追究起来影响他的信用记录,以后入境也许都会有麻烦的吗?

可能只在那里读书,根本没了解其他关于欧洲德国的东西

想着读完拍拍屁股走人了,没考虑后果

也有可能是走得时候根本没注意到o2的钱还没从他帐上转走,无意所为

不知道具体情况,所以楼主可以想办法和那个人联系联系,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可以协商一下
作者: 会员18888    时间: 2006-9-29 15:27

原帖由 兔板牙 于 2006-9-29 16:25 发表




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9-29 15:32 发表
或许那人没搞清手续就匆忙回国了.
不管那个卡, LZ没损失.重新签个O2合同,还有新手机用呢.
俺不认识那个人.
俺认识的人不多撒.:han.gif
作者: 兔板牙    时间: 2006-9-29 15:31

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9-29 16:27 发表

俺不认识那个人.
俺认识的人不多撒.:han.gif
我没说你认识那人呢。。。只是指出的考虑不够周全:sleep.gif
作者: 会员18888    时间: 2006-9-29 15:32

俺认为, 只要LZ没在乱七八糟的合同上签过字,就没吃亏.废了那合同, 找个称心的重新签.
要素接了那合同才亏呢.替人交两年合同钱, 还没新手机用.
作者: 兔板牙    时间: 2006-9-29 15:34

原帖由 会员18888 于 2006-9-29 16:32 发表
俺认为, 只要LZ没在乱七八糟的合同上签过字,就没吃亏.废了那合同, 找个称心的重新签.
要素接了那合同才亏呢.替人交两年合同钱, 还没新手机用.
这种说法就合理了rose.gif
作者: Aptor    时间: 2006-9-29 17:42

原帖由 雨凌 于 2006-9-29 16:16 发表
按说RWTH INFO Master都念完了,素质不应该这样啊?:han.gif
He is a new guy... He came here for less than a month, then went back...
作者: 卟呤铁    时间: 2006-9-29 18:15

听见这种事情,真觉得某些人的素质真是够呛。
作者: raymanxxx    时间: 2006-9-29 18:20

原帖由 卟呤铁 于 2006-9-29 19:15 发表
听见这种事情,真觉得某些人的素质真是够呛。

经过调查 证明这个人不是正式info的学生

这人是刚来德国不久 然后不读了 回国 具体什么原因不是很清楚 不过这样做实在太过分了 想不到想不到 如果是这个人 那么前一阵号称1000的车 卖80的人 就是他

而且这人太过分了! 要知道当时这个人来的没有房子住 可是到版上来发文章! 而且是大街上见到中国人拉住就问房子有没有,  大家帮他很大的忙 居然这样!! 忘恩负义! 太恶心了!!
作者: 卟呤铁    时间: 2006-9-29 18:25

关键是这种人只有在大家发现他的本质后已经溜了,干着急没办法
作者: enriquemartin    时间: 2006-9-29 18:33

原帖由 raymanxxx 于 2006-9-29 19:20 发表


经过调查 证明这个人不是正式info的学生

这人是刚来德国不久 然后不读了 回国 具体什么原因不是很清楚 不过这样做实在太过分了 想不到想不到 如果是这个人 那么前一阵号称1000的车 卖80的人 就是他

而且这 ...

对,我知道,他卖车,他跟我还说,那个车要卖我100欧呢,我没买,太黑了。我是楼主。
作者: enriquemartin    时间: 2006-9-29 19:02

原帖由 Lucky_Strike 于 2006-9-29 15:51 发表
合同废掉就可以算了?那o2的手机是谁出的钱呢?白送给你吗?那67.16欧是那个人上月的话费。如果德语不好的话最好找朋友一起去o2shop问清楚,不然以阂收到o2的mahnung甚至律师信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他签的合同,他拿的手机,06年8月22日签的,然后费用都是从月末才扣,也就是9月20日左右。但是他9月12日就回国了,他自己德意志银行的卡也已经注销了。也就是说,那67.16欧元包含了手机的首付费用,卡的首付费用,和第一个月的20欧的话费,估计那个手机20多欧,然后卡你们也都知道,是25欧。加起来就差不多是这个钱,应该由他来支付,结果他却带着手机跑了,一分钱也没给。
但是他把卡续给我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已经把手机的首付和卡的首付已经交了,我只用交下个月开始的每个月的那20欧。
作者: Iricce    时间: 2006-9-29 19:08

我签o2的时候,手机的钱是当场刷卡的,这个钱在几天之内就从卡上划走了

所以估计那60多欧应该包括号码开通费(我签的时候是24欧一个号码),第一个月的的话费,有可能还包括第二个月的

具体这些钱是为什么交的账单上应该有

不过只要你没在什么合同上签字,应该可以不用交
作者: Nick9    时间: 2006-9-29 19:09

lz有sy的照片吗,如果有建议在论坛上贴出来.
我想有关合同交易的适宜,最好双方彼此复印一下对方的护照
作者: bennywang    时间: 2006-9-29 19:10

这个人的确很可恶!很鄙视这种恶劣行径!不光自己丢脸,还害的自己学校跟着丢脸。。再鄙视记!
作者: Nick9    时间: 2006-9-29 19:19

原帖由 bennywang 于 2006-9-29 20:10 发表
这个人的确很可恶!很鄙视这种恶劣行径!不光自己丢脸,还害的自己学校跟着丢脸。。再鄙视记!
楼上该不会也是南大的吧
作者: bennywang    时间: 2006-9-29 19:31

当然不是拉,只是认识搂主,所以很气愤!
作者: Aptor    时间: 2006-9-29 19:40

南大的同学还是很好的,他是个特例,我作证。。。
作者: 兵痞    时间: 2006-9-29 20:07

天啊,不是吧?还有这种事情!!!!

作者: viio    时间: 2006-9-29 20:09

以后不能相信别人口头说法,要看Kontoauszug说话
作者: 兵痞    时间: 2006-9-29 20:10

原帖由 Nick9 于 2006-9-29 20:19 发表

楼上该不会也是南大的吧
全称!!!南京大学。。。。。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南开大学呢!
作者: Nick9    时间: 2006-9-29 20:11

原帖由 bennywang 于 2006-9-29 20:31 发表
当然不是拉,只是认识搂主,所以很气愤!
这天底下哪里没有坏人呐,吃一堑长一智嘛,愤怒伤害的不是坏人而是自己
作者: 兵痞    时间: 2006-9-29 20:13

原帖由 raymanxxx 于 2006-9-29 19:20 发表


经过调查 证明这个人不是正式info的学生

这人是刚来德国不久 然后不读了 回国 具体什么原因不是很清楚 不过这样做实在太过分了 想不到想不到 如果是这个人 那么前一阵号称1000的车 卖80的人 就是他

而且这 ...
is this?
http://www.csuchen.de/bbs/viewthread.php?tid=194829&highlight=%2Brodman
作者: Nick9    时间: 2006-9-29 20:14

原帖由 兵痞 于 2006-9-29 21:10 发表

全称!!!南京大学。。。。。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南开大学呢!
不敢不敢,南开可是出总理的地方,小的有罪
作者: 兵痞    时间: 2006-9-29 20:14

原帖由 Nick9 于 2006-9-29 21:14 发表

不敢不敢,南开可是出总理的地方,小的有罪
lol.gif lol.gif 嘿嘿~~~
:hit.gif
作者: Nick9    时间: 2006-9-29 20:20

原帖由 兵痞 于 2006-9-29 21:14 发表

lol.gif lol.gif 嘿嘿~~~
:hit.gif
喂,同胞被骗请不要在这里幸灾乐涡呀.
:hit.gif
作者: STROM    时间: 2006-9-29 20:25

丢南京大学的脸啊
作者: viio    时间: 2006-9-29 20:25

原帖由 STROM 于 2006-9-29 21:25 发表
丢南京大学的脸啊


未必是南大的
作者: Aptor    时间: 2006-9-29 20:26

原帖由 viio 于 2006-9-29 21:25 发表



未必是南大的
就是南大的。。。
作者: Nick9    时间: 2006-9-29 20:28

原帖由 STROM 于 2006-9-29 21:25 发表
丢南京大学的脸啊
这天底下哪里没有坏人呐
作者: 楚汘汘    时间: 2006-9-29 20:33

原帖由 viio 于 2006-9-29 21:25 发表



未必是南大的
的的确确是南京大学的
作者: fishkid    时间: 2006-9-29 20:33

我一直以爲孫宇是學物理的
作者: 兵痞    时间: 2006-9-29 20:34

原帖由 Nick9 于 2006-9-29 21:20 发表

喂,同胞被骗请不要在这里幸灾乐涡呀.
:hit.gif
ft,没有幸灾乐祸啊,我说的是南开大学和南京大学的事情,是针对你的话,没有针对LZ的事情 你的理解能力实在是汗。。。。
作者: STROM    时间: 2006-9-29 20:36

丢南京大学,丢徐州,丢江苏的脸...
作者: winnie529    时间: 2006-9-29 20:38

原帖由 STROM 于 2006-9-29 21:36 发表
丢南京大学,丢徐州,丢江苏的脸...
丢国人的脸吧 
作者: 楚汘汘    时间: 2006-9-29 20:41

原帖由 STROM 于 2006-9-29 21:36 发表
丢南京大学,丢徐州,丢江苏的脸...
看把电电气的。。。。
作者: STROM    时间: 2006-9-29 20:41

原帖由 楚汘汘 于 2006-9-29 21:41 发表

看把电电气的。。。。
你谁啊?
作者: Nick9    时间: 2006-9-29 20:51

原帖由 viio 于 2006-9-29 21:25 发表



未必是南大的

这个灌水的大概被调到北大去了

要不为啥都说南水北调
作者: Nick9    时间: 2006-9-29 21:01

原帖由 兵痞 于 2006-9-29 21:34 发表

ft,没有幸灾乐祸啊,我说的是南开大学和南京大学的事情,是针对你的话,没有针对LZ的事情 你的理解能力实在是汗。。。。

不管怎样,有人受骗你不该在那边lol.gif
你说是不是啊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9-29 21:05

原帖由 winnie529 于 2006-9-29 21:38 发表

丢国人的脸吧 
丢人的脸
作者: 雨凌    时间: 2006-9-29 21:58

晕死,好歹国内也是上研究生的人了,2001年的本科新生按时间算来应该是2005年本科毕业就直接读了研究生,不管考上的,还是报送的,总不应该这个素质吧?连受过较高等教育的人都这样,其他人呢?真是无法想象。。。
我觉得南京的校友就应该把这个事情发在他们学校校友录上,不然他们同学家人,还以为他到德国“度假”1个月表现的多像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gentleman”呢。
真让父母寒心。不过这种人不容姑息。骗人的时候从来不脸红心跳。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9-29 22:02

原帖由 雨凌 于 2006-9-29 22:58 发表
晕死,好歹国内也是上研究生的人了,2001年的本科新生按时间算来应该是2005年本科毕业就直接读了研究生,不管考上的,还是报送的,总不应该这个素质吧?连受过较高等教育的人都这样,其他人呢?真是无法想象。。。 ...
感觉做人要给人留点余地

他在德国才呆了1个多月,很多事可能都不了解,也有可能是他以为付了钱,其实钱还没转走。

很多实际情况旁人和这里的看客是不了解的,所以我建议lz尝试一下通过朋友和那位联系一下,这里认识sy的也帮个忙。

骂人损人都是很痛快地事,不过不管对方怎么样,还是心存厚道为上。
作者: meins    时间: 2006-9-29 22:05

老实说,在AACHEN见到的不NETT的同胞好些个了,不知道是不是社会经验太少,心胸狭窄,感情用事。萍水相逢,无所谓罢了,楼主啊,过去就过去了,增强人生经历罢了。
作者: girl    时间: 2006-9-29 22: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innie529    时间: 2006-9-29 22:08

原帖由 girl 于 2006-9-29 23:07 发表
AACHEN好人还是很多的,比如我家的洲洲,牛蝈蝈牛嫂嫂,还有那个烤鸭,还有我师姐。。。。都是好人哦:koushui.gi

还有girl
作者: girl    时间: 2006-9-29 22: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girl    时间: 2006-9-29 22: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innie529    时间: 2006-9-29 22:12

原帖由 girl 于 2006-9-29 23:11 发表
白道上称我月老红娘,黑道上管我叫皮条客lol.gif
:han.gif 成功了多少了?
作者: STROM    时间: 2006-9-29 22:12

原帖由 girl 于 2006-9-29 23:11 发表
白道上称我月老红娘,黑道上管我叫皮条客lol.gif
yes.gif
作者: 雨凌    时间: 2006-9-29 22:14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9-29 23:02 发表

感觉做人要给人留点余地

他在德国才呆了1个多月,很多事可能都不了解,也有可能是他以为付了钱,其实钱还没转走。

很多实际情况旁人和这里的看客是不了解的,所以我建议lz尝试一下通过朋友和那位联系一下, ...


我同样在德国有被骗的经历,他们表面说的不留痕迹,对于不设防的人确实很危险,而且很可恶。当然对这种人深恶痛绝。
一个到德国不到1个月的人,知道买山地车,知道上网买卖处理的东西,就看不到网上这么多关于手机的合同的信息?何况签手机的时候,店员会问得非常清楚,你的手机付账的银行信息,也会告诉你首次付款时间(划账时间)。他懂得办银行卡,懂得kun卡免受损失,懂得用Lastschrift付款,就是不懂得自己不到一个月就离开德国了,应该快速付款或者现金付款?还是有意图要belasten后来者?
作者: girl    时间: 2006-9-29 22: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9-29 22:20

这种事,楼主提供的信息也不是很详细,楼主也没说有没有和sy联系过,联系结果怎么样

这些事都还不知道,你们就嚷着要教训人了?

这是重要的是两点,1  楼主和sy联系,2  楼主和o2联系

大家有能帮楼主减少损失,联系sy的就帮帮,其他谴责啊教训啥的,等楼主愿意,事情都解决后,把事情完整的再说一遍,大家再下结论。
作者: girl    时间: 2006-9-29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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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9-29 22:22

sorry,没看到楼主后来又贴了东西
作者: 雨凌    时间: 2006-9-29 22:22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9-29 23:02 发表

骂人损人都是很痛快地事,不过不管对方怎么样,还是心存厚道为上。

他骗人的时候,没见他心存厚道;
其他的同胞尴尬无奈的时候,没见这种人心存厚道;
剩下的中国人,每每面对德国人异样的眼光,说"你们中国人怎么怎么样"的时候,也没见这种人心存厚道。
We don't deserve it!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9-29 22:23

大家以后遇到事情还是多留一个心眼

签名不能随便签,金钱交易最好留收条之类的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9-29 22:28

原帖由 雨凌 于 2006-9-29 23:22 发表


他骗人的时候,没见他心存厚道;
其他的同胞尴尬无奈的时候,没见这种人心存厚道;
剩下的中国人,每每面对德国人异样的眼光,说"你们中国人怎么怎么样"的时候,也没见这种人心存厚道。
We don't deserve it!
想法不同

我觉得应该心存厚道,别人可以不心存厚道,自己不行。

当然你怎么认为我管不着

不过如果因为有人不心存厚道我们就也对他不心存厚道,那这个世界只会越来越冷漠。

还是建议楼主和那位再联系一下,如果他表示是自己疏忽,愿意补过,那也不用太谴责他,如果态度恶劣,那就是此人实在人品恶劣

不过我还是建议大家在做事的时候,留点余地,留点慈悲
作者: girl    时间: 2006-9-29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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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9-29 22:30

原帖由 girl 于 2006-9-29 23:29 发表
驴蝈蝈我最近手头紧,给点钱吧:koushui.gi
行啊
写张借条,加上利息lol.giflol.giflol.gif

这年头,骗子多啊

难保不是girl帐号被某胖子盗了
作者: girl    时间: 2006-9-29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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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9-29 22:32

原帖由 girl 于 2006-9-29 23:32 发表
某胖子还在高空中飞啊飞啊。。。lol.gif


又回去腐败了
作者: girl    时间: 2006-9-29 22: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TROM    时间: 2006-9-29 22:33

原帖由 girl 于 2006-9-29 23:32 发表
某胖子还在高空中飞啊飞啊。。。lol.gif
空中飞胖...
作者: STROM    时间: 2006-9-29 22:34

原帖由 girl 于 2006-9-29 23:33 发表

是回去泡妞。。。。。。lol.gif
怪不得你套我话...
作者: girl    时间: 2006-9-29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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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nt3451    时间: 2006-9-29 23:31

那个人我认识,鄙视一下他的人品,真的想不通南京大学居然培养这样的人!
作者: tnt3451    时间: 2006-9-29 23:35

不要把江苏人和他混为一谈啊:)南京的大学生素质还是很高的!孙宇同学,我建议你以后说日语!
作者: STROM    时间: 2006-9-29 23:36

原帖由 tnt3451 于 2006-9-30 00:35 发表
不要把江苏人和他混为一谈啊:)南京的大学生素质还是很高的!孙宇同学,我建议你以后说日语!
哈哈哈~笑倒...
作者: Aptor    时间: 2006-9-30 00:07

Ÿ帖由 驴子 于 2006-9-29 23:20 Ñ表
ÙÍ事,楼主Л的á息也不是很æÆ,楼主也¡ô有¡有和sy联ûÇ,联ûÓœ怎么样

Ù›事ýØ不å道,你ì就·着要教­º了?

Ù是Í要的是两¹,1  楼主和sy联û,2  楼主和o2联û

大¶有ý帮楼主Ï少 ...

说的很中肯。有一个可能就是,孙宇并不知道他没有交手机的签约费和第一个月的月租。原因很简单,他刚刚来德国,不懂这些。但是,我也就是提供一个可能,谁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
http://bbs.nju.edu.cn/,南大的bbs。我相信楼主只要想找,发个文章肯定找到他本人。至于事情怎么发展嘛。。。可就不是那么好预测的了。。。
作者: 月*无*影    时间: 2006-9-30 01:00

啊?。。。那个帅G曾是我家短暂的邻居哎,怎么会这样呢,可惜了。。。。xinsui.gif


LZ啊,你现在住的那个APPARTMENT里面电灶台,床,书柜,衣柜,地毯,书桌,椅子都是房东的,你不会是70欧买了这些吧!那他可太强了。:hit.gif
作者: taiji    时间: 2006-9-30 01:05

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9-29 20:02 发表
他签的合同,他拿的手机,06年8月22日签的,然后费用都是从月末才扣,也就是9月20日左右。但是他9月12日就回国了,他自己德意志银行的卡也已经 注销了。也就是说,那67.16欧元包含了手机的首付费用,卡的首付费用,和第一个月的20欧的话费,估计那个手机20多欧,然后卡你们也都知道,是25 欧。加起来就差不多是这个钱,应该由他来支付,结果他却带着手机跑了,一分钱也没给。
但是他把卡续给我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已经把手机的首付和卡的首付已经交了,我只用交下个月开始的每个月的那20欧。
你到底在合同上签没签字啊?
说了半天都是没什么用的信息,漫天的口水也不能把你的钱冲回来啊,整点实际的吧.

作者: 胖胖鸭    时间: 2006-9-30 08:47

原帖由 taiji 于 2006-9-30 02:05 发表

你到底在合同上签没签字啊?
说了半天都是没什么用的信息,漫天的口水也不能把你的钱冲回来啊,整点实际的吧.
yes.gif yes.gif yes.gif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6-9-30 09:11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9-29 23:28 发表

想法不同

我觉得应该心存厚道,别人可以不心存厚道,自己不行。

当然你怎么认为我管不着

不过如果因为有人不心存厚道我们就也对他不心存厚道,那这个世界只会越来越冷漠。

还是建议楼主和那位再联系一下,如果他表示是自己疏忽,愿意补过,那也不用太谴责他,如果态度恶劣,那就是此人实在人品恶劣

不过我还是建议大家在做事的时候,留点余地,留点慈悲
对坏人的仁慈就是对好人的伤害。

心存厚道,是说就算被人骗过,还是相信大部分人是好人。Love like never be hurt。

但是先把事情搞清楚是对的。
作者: yxhu    时间: 2006-9-30 09:21

同意 驴子 的观点
觉得国人经常骗人是一种偏见,事情还没有完全搞清楚就下定论了。

我觉得,很有可能是孙同学并不知情。
O2的手机钱可以从卡上扣,但需要一段时间。
可能孙在O2还没有成功扣钱之前把银行卡注销掉了。
还是尽早跟他联系上,把事情经过搞清楚了再在这里发表评论吧。
如果真是由于他的不知情而引起的一切,
你却在o2当众大骂同胞如何如何,
那究竟是谁在丢我们中国人的脸呢?

当然,如果这位孙同学真的是来骗钱骗手机的,那确实恶劣,
可以试试找国内的媒体,比如bbs,暴光此事,
也给后人一个警示。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9-29 23:02 发表

感觉做人要给人留点余地

他在德国才呆了1个多月,很多事可能都不了解,也有可能是他以为付了钱,其实钱还没转走。

很多实际情况旁人和这里的看客是不了解的,所以我建议lz尝试一下通过朋友和那位联系一下, ...

作者: 雨凌    时间: 2006-9-30 10:13

原帖由 enriquemartin 于 2006-9-29 20:02 发表


但是他把卡续给我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已经把手机的首付和卡的首付已经交了,我只用交下个月开始的每个月的那20欧。



如果他没看到银行的kontoauszug,自己又心知肚明没有付现,这个不是挣着眼睛骗人吗?

还有几个同学说的他买山地车,买屋里的东西,找房子的事情,就应该能看出点这个人的人品了。别人帮他应该的,他骗人的时候想起这些没有?

1个月不到知道买车卖车,知道找房找Nach,知道办卡Kun卡(总要看Auszug的吧,总要知道自己Kontostand吧?)就是不知道自己的手机实际没付?

真是“难得糊涂”阿,牛!

[ 本帖最后由 雨凌 于 2006-9-30 11:14 编辑 ]
作者: 可不可以不勇敢    时间: 2006-9-30 10:22

不是很理解,读研的成年人,这点事情都搞不明白?不知情?不了解德国签手机的情况就敢签?谁会这样做啊?!再说,不管他懂不懂德语,国内大学出来的,用英语来和手机店的人交涉,相信应该把这点小事,包括怎么收费怎么转帐之类的弄明白吧?
上面有人不是说他卖车,1000欧卖80欧吗?总觉得有点夸张,说话不靠谱的人,实在不可信。
希望lz把事情搞清楚,也不要说中国人素质怎样,你也是中国人,拥有中国人善良美德的同胞在aachen有很多。lol.gif
各国人都有好坏之分,德国人也有骗子小偷,开网上商店骗钱,钱到了人就跑,同样的恶劣!

[ 本帖最后由 可不可以不勇敢 于 2006-9-30 11:23 编辑 ]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6-9-30 10:33

原帖由 雨凌 于 2006-9-30 11:13 发表




如果他没看到银行的kontoauszug,自己又心知肚明没有付现,这个不是挣着眼睛骗人吗?

还有几个同学说的他买山地车,买屋里的东西,找房子的事情,就应该能看出点这个人的人品了。别人帮他应该的,他骗人的时候 ...

这个人骗人也骗得傻啊

都想好骗人了,为啥只拿了这么便宜的一款手机?
67欧-24欧-20欧=23欧,居然只骗掉一个入网价少于23欧的手机

他没要N70,N73,k800i, X-deo。随便一个都是上百欧的。

卖山地车他开价是80欧,这个价钱一点都不贵,后来涨到100欧是因为回帖的都认为他卖的太便宜,他才涨的。

房子里的家具就算全是房东的,也有可能他入住的时候被要求付uebernehmen的钱,可能是房东,可能是他的vormieter,如果是这样,他问后来的人要钱也正常,再说,要了70欧,值不值70欧楼主也没把东西列出来。

说他没看到银行的kontoauszug,我想问的是,大家来德国多久才看得懂kontoauszug?我是隔了3~4个月才会完整的看的,他,据前面有人说,只在德国呆了1个月。

我说的这些都是可能的事,不一定是真的,但是有可能是真的,道听途说很容易误解,因为道听途说就判断一个人甚至鼓动别人去报复他很不付责任。

这里最了解这件事的是楼主,他还知道很多还没和我们说的.
ps:很对回帖问事情详细情况,楼主都还没回付,大家还是等楼主说了和那位同学联系结果在下判断吧。

如果你的判断是误会了的,后果不是由你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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