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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活动区] 转贴 : 寻人- 童凌峰, 以便签字离婚以及还钱 [打印本页]

作者: 米帅    时间: 2007-3-4 20:49     标题: 转贴 : 寻人- 童凌峰, 以便签字离婚以及还钱

转贴 : 寻人- 童凌峰, (童凌峰的未来前妻寻找童凌峰,以便签字离婚以及还钱

寻人- 童凌峰, (童凌峰的未来前妻寻找童凌峰,以便签字离婚以及还钱
来源: xunren-tonglingfeng07-03-04 04:13:54 [档案] [博客] [旧帖] [转至博客] [给我悄悄话]
大家好,本人只是一弱女子,今天要把自己的隐私放到网上,实出无奈。

童凌峰,浙江杭州人,1978年9月9日出生,慕尼黑FH建筑系学生。

我跟童凌峰是2003年12月19日在中国驻柏林大使馆登记结婚的。

我是2001年在德国认识童凌峰的,2年相恋,2002年圣诞节前夕我们在柏林大使馆办理了结婚手续。我们还都是学生,但是我们的3年是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走过来了。
然后他2003年上半年从我们一起就读的Zwickau FH转学到了慕尼黑,按照计划我也将于2004年转学来到慕尼黑,所以我们提早申请到了慕尼黑专门为夫妻学生提供的便宜的夫妻房。当时一位我们都认识的波兰籍女友(30多岁)苦于还要在慕尼黑打一个月的工,而短期房子不好找,所以就通过她的中国男友(在国内已婚,但是他们在德国已经在一起4年了)给童凌峰打电话,问是否可以借住一个月。当时童凌峰已经有了同性室友,所以我想既然是朋友,有忙当然要帮。所以她就搬了进来。
2003年圣诞节按照计划我们去朋友家过节,我发现童凌峰的异常,后来他在电话里(他不敢面对我,我想是因为我对他太好了,好到无可挑剔)说“我爱上了别人,我们在一起身体和精神同时交流的感觉好美妙”, 平时很节省的他竟然和她去旅馆开房,还是带早,晚餐的。说实话,他都没有对我这个样子过。而后还把他们两这两个月来的 email传给我看(他又申请了一个隐密的电子邮件地址,因为我们俩的双方都可以看),在我看之前,我还想,无论如何我都会挽救我的婚姻,因为在婚姻里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包容,比爱情多的多的东西。可当我看到,他们在信里疯狂的发泄自己的私欲,如何计划为了保住这便宜的夫妻房让我转学到慕尼黑,然后2年后和我分手,(我其实是为了童凌峰斟酌再三才决定转学到慕尼黑的,因为我现在的东德小城市读书很惬意,我的朋友,同学和老师都在这儿。)看完那封他整理过的长达42页的email我肝肠寸断,这就是我爱着也以为爱着我的枕边人!
他还在电话里说“这是上帝的指引!让我终于找到了真爱!如果我不和你结婚,就申请不到夫妻房,她就不会想搬进来,我们就不会发现彼此正是自己寻寻觅觅的 Mr.Right”,我听了这些话,欲哭无泪,这就是我的初恋,我的爱人!
而且更为麻烦的是,他的父母(已离异)很少给他资助,而在慕尼黑生活花费很多,而我的父母就我一个宝贝女儿,当然视他如自己的儿子,所以在他需要经济资助的时候,慷慨解囊。

在这之后的三年里,他曾经一共打过两次电话,信誓旦旦的保证马上跟我协议离婚,“离婚时一手签字一手还钱”,然后就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到现在为止,我已经尝试过跟他联系,他的手机关机,电子邮件地址失效。他母亲面对我的询问,是这样回答的:“你这么多年都等了,还在乎现在这么几天?!”

我还在德国,不久就会返回祖国,我现在以童凌峰未来前妻的身份,发布这个公告:
“童凌峰,你打算还要在慕尼黑躲藏多久?!你当时在慕尼黑延签时连自己的生身父母都不掏一分钱,我的父母拿自己的退休金为你解了燃眉之急,你难道就真的畜牲都不如吗?!如果你还是个人,就出来签字离婚,把我父母辛辛苦苦库积攒的退休金还了!你如果真要做缩头乌龟,那我也成全你,我们会通过外交途径来找到你的!”


谢谢你,谢谢每一个看我帖子的朋友!联系方式:slytfxb@163.com
qq:565568017

童凌峰的未来前妻

作者: lemon~~    时间: 2007-3-4 20:58

:astonishment: :astonishment: :astonishment:
作者: vipbroker    时间: 2007-3-4 21:41

哎,这种男人太多了。男人没他妈的好东西。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3-4 22:33

原帖由 vipbroker 于 2007-3-4 21:41 发表
哎,这种男人太多了。男人没他妈的好东西。


作者: vipbroker    时间: 2007-3-4 22:41

原帖由 费雪儿 于 2007-3-4 22:33 发表




雪儿,你又发什末感慨。 吃元宵了吗
作者: sijie    时间: 2007-3-4 22:42

人至贱则无敌
作者: vipbroker    时间: 2007-3-4 23:04

原帖由 sijie 于 2007-3-4 22:42 发表
人至贱则无敌



这句话说得精辟。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3-4 23:09

慕尼黑那边的贱男比较多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3-4 23:10

原帖由 vipbroker 于 2007-3-4 22:41 发表



雪儿,你又发什末感慨。 吃元宵了吗

吃了,你吃了吗?小七七找你呢!:naughty:
作者: 一脸明媚    时间: 2007-3-4 23:13


作者: 咽呜的韦小宝    时间: 2007-3-4 23:14

原帖由 vipbroker 于 2007-3-4 21:41 发表
哎,这种男人太多了。男人没他妈的好东西。

后面那举话打击面未免太广了吧,毕竟你也是男人啊.
私下认为,离异家庭的小孩,思想多多少少有点与众不同,但如此案例,实第一回听说.
作者: vipbroker    时间: 2007-3-4 23:20

原帖由 费雪儿 于 2007-3-4 23:10 发表

吃了,你吃了吗?小七七找你呢!:naughty:



我知道了,让我去给你们灌水那。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3-4 23:48

原帖由 vipbroker 于 2007-3-4 23:20 发表



我知道了,让我去给你们灌水那。

原来你们真的认识哈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3-4 23:48

原帖由 咽呜的韦小宝 于 2007-3-4 23:14 发表

后面那举话打击面未免太广了吧,毕竟你也是男人啊.
私下认为,离异家庭的小孩,思想多多少少有点与众不同,但如此案例,实第一回听说.

帅哥回来了啊?
作者: 咽呜的韦小宝    时间: 2007-3-4 23:50

原帖由 费雪儿 于 2007-3-4 23:48 发表

帅哥回来了啊?

回来啦.什么时候打保龄球啊?
作者: 吉祥如意    时间: 2007-3-4 23:54

最他妈得痛恨这种男人...他简直不是男人,,不是人,我日他娘祖宗八千九百二十七代..操他祖宗...揪出来打一顿...一顿不够打几顿....操...............
作者: 吉祥如意    时间: 2007-3-4 23:55

同情这个女生...不好意思骂人了...
作者: 咽呜的韦小宝    时间: 2007-3-5 00:01

原帖由 吉祥如意 于 2007-3-4 23:54 发表
最他妈得痛恨这种男人...他简直不是男人,,不是人,我日他娘祖宗八千九百二十七代..操他祖宗...揪出来打一顿...一顿不够打几顿....操...............

,表示欣赏.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3-5 00:05

原帖由 咽呜的韦小宝 于 2007-3-4 23:50 发表

回来啦.什么时候打保龄球啊?

我们现在是度假啊,今天泡温泉去了,下次叫你
作者: 咽呜的韦小宝    时间: 2007-3-5 00:18

原帖由 费雪儿 于 2007-3-5 00:05 发表

我们现在是度假啊,今天泡温泉去了,下次叫你

这么好啊?下次一定记得叫上我们咯.
作者: 费雪儿    时间: 2007-3-5 00:21

原帖由 咽呜的韦小宝 于 2007-3-5 00:18 发表

这么好啊?下次一定记得叫上我们咯.

现在除了打球,就是游玩等活动的了,我到时候通知你们哈
作者: 咽呜的韦小宝    时间: 2007-3-5 00:24

原帖由 费雪儿 于 2007-3-5 00:21 发表

现在除了打球,就是游玩等活动的了,我到时候通知你们哈

节目真丰富,一定积极参与.
作者: vipbroker    时间: 2007-3-5 00:32

原帖由 咽呜的韦小宝 于 2007-3-4 23:14 发表

后面那举话打击面未免太广了吧,毕竟你也是男人啊.
私下认为,离异家庭的小孩,思想多多少少有点与众不同,但如此案例,实第一回听说.



男人怎末啦,男人就不能说男人不好啦。:naughty: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再告诉你,我家里很幸福,我父母每天吃完晚饭还一起手拉手去公园遛弯那。你不会是家庭不幸吧,那我安慰你一下。
作者: 咽呜的韦小宝    时间: 2007-3-5 00:36

原帖由 vipbroker 于 2007-3-5 00:32 发表



男人怎末啦,男人就不能说男人不好啦。:naughty: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再告诉你,我家里很幸福,我父母每天吃完晚饭还一起手拉手去公园遛弯那。你不会是家庭不幸吧,那我安慰你一下。:persuasibl ...

看来你误会了,我是说文中的那个男人出身于离异家庭.
作者: vipbroker    时间: 2007-3-5 00:39

原帖由 咽呜的韦小宝 于 2007-3-5 00:36 发表

看来你误会了,我是说文中的那个男人出身于离异家庭.



那我理解错了,不好意思啦,对不起。

ps.他的文中说了那个男的家是离异的吗
作者: 咽呜的韦小宝    时间: 2007-3-5 00:41

原帖由 vipbroker 于 2007-3-5 00:39 发表



那我理解错了,不好意思啦,对不起。

ps.他的文中说了那个男的家是离异的吗

:naughty: :naughty: 仔细看看.
作者: nicepass    时间: 2007-3-5 00:57

我靠,这个畜牲也太能演了吧!!!

人人得而诛之!
作者: 凉粉    时间: 2007-3-5 01:24

拿刀刃之!!!
作者: 绝望的生鱼片    时间: 2007-3-5 03:50

哎……………………
作者: kuku_evo    时间: 2007-3-5 04:44

婚前财产公证不无道理
作者: Markus_Xiang    时间: 2007-3-5 10:14

做学问之前先学做人。
作者: 小生怕怕    时间: 2007-3-5 12:44

比较无耻
作者: 痞痞猫    时间: 2007-3-5 12:58

唉,我来接着转一下吧。
作者: Themis    时间: 2007-3-5 13:20

字字辛酸。
作者: 驴子    时间: 2007-3-5 18:48

原帖由 vipbroker 于 2007-3-5 00:39 发表



那我理解错了,不好意思啦,对不起。

ps.他的文中说了那个男的家是离异的吗

看帖太不仔细了。。。
作者: flyguitar    时间: 2007-3-5 21:38

什么JB玩意儿啊,是不是男人,真TM窝囊。狂BS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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