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五个环节有一半没做好 ) \$ g, c" f, U4 v% \9 g * t( ~ l5 Q+ J( N 杨澜:1998年国务院23号文件规定,我国应该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供房体系。您觉得关于经济适用房的种种规定,目前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如果没有的话,原因在哪里?' i2 } J/ \6 V# X8 m8 ]9 g5 k
9 y# o( A' ?7 U/ F 黄奇帆:有些同志批评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认为不该建,有他的某种道理,但我个人认为应该建。美国纽约和华盛顿就建了相当多的经济适用房,他们建经济适用房有五个原则,这五个原则在我们目前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中,一般运行了两到三个,所以我们的经济适用房就不是美国的那种经济适用房,我认为这也正是现在我们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O8 j1 k(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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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纽约,我参观过他们的经济适用房,一个房产局的局长跟我讲了他们建设经济适用房的五个原则:首先是在适合的地段规划,专门为低收入者建房,这个规划的地段不在繁华的中心区,也不会是很远的郊区,而是在合适的地段。5 B3 |& \: l3 m5 l
! f+ _2 s: m+ o' u7 s1 y8 w! M2 I0 O 第二,建房的成本都是政府设定之后招标,让建筑商承建。 " }" o' i: z" H' V9 F % Z2 H9 n4 g* } U/ f* e# B5 t 第三,房子建好后只卖给低收入者,这个低收入者谁来确定呢?在我们国家,一般是民政部门说了算,而他们的判断是由低收入评选的行业中介公司确定。( B; A2 T: Q0 E" {8 D3 w8 b
/ H/ w# g C( c 第四,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这些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如果过了三五年富有了,想把房子卖掉的话,只能卖给低收入者,不能到二级市场去销售。 7 r1 C9 n/ x* t: @- G1 R' r1 q, x; m8 y: }! q. s
第五,整个经济适用房建设中的一切税费,美国政府把它留下来,作为低收入房建造、销售过程中的亏损或者其他方面的补贴。作者: shishi 时间: 2007-3-18 09:29
杨澜:我有个朋友毕业后到旅行社做导游,为了获得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她先是在单位开了月收入1500元的证明,后来为了办理按揭贷款,她又开了年收入10万元的证明,你怎么看待为同一套房子开出收入相差10倍的证明? / h0 j; K3 K; T. q+ `$ a; b W. s: p# [3 d
黄奇帆: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环节中,跟美国的五种环节对比,我们有三个环节没有衔接好。 / O: b* K X$ Q & U' R/ T' a1 H. J- B% o 第一个就是规划环节,经济适用房所选的地段以及如何布局,应该是有严格的规划。第二,在规划时,房子的大小也不是很合理。经济适用房不应该有两三百平方米。五口之家住150平方米说得过去,如果两口之家去买一百五或者两百平方米,那就不叫经济适用房。现在经济适用房的规格、规模、地段,我们控制得不够好,这是第三个问题。$ N. X; Q) [3 c, Z' x5 C
" e( C7 Z) z; i5 c 除了你刚才说的收入的证明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销售环节。我刚才说过,美国纽约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卖给低收入者,不能卖给任何商品房的购买者,你买的时候是5000元一平方米,以后随着通货膨胀系数可能会长一点,但是不能因为旁边的市场价格到了1万,你也按1万去卖,你可能只能卖6000元,这是政府设定的,而且只能卖给低收入者。有这三个环节,再加上政府税费上的补助,控制起来就比较容易。而我们恰恰这几个环节都没有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