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联盟制订宪章失败后,欧盟领导人25日通过成立五十周年宣言,以2009年作为备妥新条约的最后期限。这项柏林宣言由德国总理默克尔以及欧盟执委会和欧洲议会的领导人在柏林签署,以纪念罗马条约签订五十周年。欧盟前身欧洲共同体就是根据1957年3月25日签订的罗马条约设立。/ z4 U$ F1 o7 n! P" ]: v- x
7 u* F6 Z$ g' N; D+ N$ b6 h. o 默克尔在此之前数分钟发表谈话指出,欧洲不可将任何其所奉持的理念视为理所当然,包括和平与自由、民主与法治等。她说:凡此都必须再三加以巩固与捍卫,停滞不前就会退步。建立互信须要数十年时间,但互信却可能在一夕之间落空。; X9 Y/ K' }' ?0 {7 B. t
- k I, I5 k, o 关于欧盟的制度问题,宣言指出,各会员国目标一致,要在2009年改选欧洲议会之前,为欧盟建立一个新的共同基础。在两年前公民投票时遭到法国与荷兰选民否决的欧盟宪章,引起各国普遍分歧,因此宣言内文未予提及。 ( J# _2 I: ?3 M9 R* k! k) M2 ^ 3 G+ p% O" B, k& k 这项为使欧盟在扩张同时简化运作方式的未来蓝图自2005年以来,便在政治上遭到搁置,如今无人知道如何及是否应重提此一蓝图。如今默克尔必须在德国轮值欧盟主席的任期于6月30日中止前,提出一项路线图,以领导欧盟摆脱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