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公 开 开 庭(四)
[打印本页]
作者:
静心
时间:
2007-4-11 10:28
标题:
公 开 开 庭(四)
公 开 开 庭(四)
——高天虎涉嫌诬告陷害案始末
! I0 G1 n( M$ ~2 z9 Y' A) X) D
高天虎拒绝律师辩护
$ ^) g( H: D4 Q) c- G6 b8 r
主审法官的开庭说明,解除了人们的疑问。原来,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于3月20日下午将高天虎涉嫌诬告陷害案依法移送起诉至襄城区人民法院。次日上午9时许,法院主办此案的法官就专程前往羁押高天虎的襄阳区看守所会见了他,送达起诉书并当面向其告知了其相关权利。期间,法官反复询问高天虎是否聘请辩护人,均被他拒绝。
: b2 j0 P0 q# o0 q
此前有的网民提到,王才亮不是高天虎的律师吗?为何还要他聘请辩护律师呢?记者也感到不解,经了解情况并咨询有关律师后才明白相关法律规定。原来,高天虎被逮捕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王才亮律师几次自告奋勇地要为他当律师,但高天虎前期只聘请王律师为其在侦查和起诉环节提供法律服务,而并没有聘请王才亮作为其审判环节的辩护人。所以,王才亮不是高天虎的辩护律师。因此,法院必须重新征求高天虎本人的意见,如本人不同意聘请律师,法院可依法指定律师为其辩护,但也必须经本人同意才行。在高天虎拒绝聘请王才亮律师后,法官对高天虎说:“你不聘请律师,我们可以依法为你指定襄樊最好的律师,你看怎么样?”
$ Q4 h8 o$ C) n& X! c! Z
“我没有钱。”高天虎回答说。
2 C2 p; R' x' t$ m; X0 D$ m7 s
“不让你出钱,我们为你提供法律援助。”
1 z+ a- ]' j+ Y* u. j6 F! k
高天虎听后仍然摇头拒绝了。
6 A( L8 J8 I) L9 u5 {9 T8 U4 Y
3月23日上午,主办法官第二次到看守所,再次试图说服高天虎聘请律师或接受法律援助,仍被拒绝。
+ k- `# X. s* s
3月26日上午,主办法官与法院依法指定的襄樊市律师协会委派的付越、散先友律师来到襄阳区看守所,再三向高天虎讲明聘请律师的必要性。此间,2名律师与其交谈了半个多小时,但高天虎仍然不同意聘请律师。
+ r- M; Z% `& G* j
3月30日上午,受高天虎父亲高应东的委托,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李金平等2名律师从北京来到襄樊,在主办法官陪同下到襄阳区看守所与高天虎会面。李金平等向高天虎出示了他父亲的委托书,并反复做工作让高聘请其担任辩护律师,同样遭到了高的拒绝。
/ S0 p! t' ^ z" x; }$ X8 t: i
4月4日,也就是公告开庭的当日一大早,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才亮又亲自从北京专程赶往襄阳区看守所会见高天虎,再次持其父的委托书劝说高天虎接受自己作为辩护律师。高天虎还是不同意。
& B ^2 _, t* ]1 X0 k
高天虎先后5次拒绝请律师辩护,这使得会见过他的律师们和法官们以及他的亲属们都大惑不解。主审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高天虎的合法权益,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了!”
4 s' `, v3 }* O& g- R
开庭前,记者和众多旁听者在襄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门前看到这样一幕场景:当法警带着高天虎走向审判庭大门时,在外围观的高天虎的妹妹高玉枝对着他大声喊到:“高天虎,你怎么这么傻啊,不要我们为你聘请的律师啊!”
# t7 s9 N, t4 A. b- y7 l
就这样,高天虎自己为自己作辩护。
; M) _) q" W( ?' Z4 Y
事后,参加完庭审旁听的王才亮律师这样评价高天虎的表现:“强硬有余,说法甚差,多数回答文不对题。”
欢迎光临 人在德国 社区 (http://www.csuchen.de/bbs/)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