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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新闻] “奢侈”、“至尊”、“顶级享受”字眼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打印本页]

作者: 日月光    时间: 2007-5-18 20:29     标题: “奢侈”、“至尊”、“顶级享受”字眼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至尊""顶级享受"刺眼 北京今起清理"炫富"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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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s) e3 H* f* c7 W漫画:房地产炫富广告刺痛百姓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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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K. P, g; S/ @; w“奢侈”、“至尊”、“顶级享受”,这些“炫富”字眼今后不允许再出现在广告中。市工商局今天发出通知,将对违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类广告进行专项检查,一些“炫富”广告将被责令改正。4 }2 D$ \" a8 r

* b) p! J3 L) Q( }5 d  据调查,目前个别广告存在着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问题。其中有的广告宣传助长了社会浮嚣、奢华风气,有悖于时代精神。广告中含有“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等内容不切合目前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中华民族崇尚俭朴的传统美德,不利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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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工商局目前已要求各分局加强对平面、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广告的日常监测;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广告。同时要求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要体现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弘扬社会良好风尚,提高公民道德标准;引领大众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体现广告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1 S! l; ?1 \& C3 q4 y2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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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记者在一些网站论坛上看到,不少网友对工商此举提出质疑。一位叫“叶子”的网友发帖说,“工商这个规定似乎于法无据。”对此,工商局表示,广告法要求,商业广告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炫富”广告有悖于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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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日月光 于 2007-5-18 21: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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