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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新闻] 麦当劳小票英文太多吃官司 公司致歉小票改中文 [打印本页]

作者: 日月光    时间: 2007-7-27 12:43     标题: 麦当劳小票英文太多吃官司 公司致歉小票改中文

2007年07月26日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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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用餐小票上充斥英文,北京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被消费者送上法庭。原告认为麦当劳小票“不肯说中文”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他请求法院判令麦当劳在票据上全部用中文,并书面赔礼道歉。今天上午,此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j) }# ^8 l) w% ?8 w" U

- ~  p2 v) f' O6 @" ?4 r8 A原告单先生是一名律师,在法庭上,他指出票据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麦当劳公司出具的票据不符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违反了其应向消费者承担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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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7 X; n  |# u4 i8 j2 ]) L5 x. V2 M  单先生认为,麦当劳餐厅在中国提供餐饮服务,却没有使用中文,侵犯了文字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A+ {' U$ `

% t# k0 y3 O3 ?. {  单先生当庭又追加了新的诉讼请求,他要求麦当劳公司由书面道歉改为登报道歉,赔偿误工费300元,路费23元,并象征性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由于被告对此申请答辩期,法庭随即宣布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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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t! Z0 g: U  庭后,麦当劳的代理人向记者解释说,麦当劳与顾客的这种交易属于简单交易,是一种即时清结(也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行为。是否给顾客食品小票完全是根据顾客自己的要求,这种消费小票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的票据,而是麦当劳为了规范内部管理而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的。' |3 ^; V* {1 d, R+ o

5 |) M- V) q9 T% H+ [- a5 X  麦当劳方面认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不体现在食品小票上。麦当劳餐厅从广告到餐单再到人员服务,使用的全部是普通话,不能因为一张小票上出现的英文而认定麦当劳违反中国的《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就此指责“麦当劳不肯说中文”。" `/ D" k0 f7 u: H

0 I6 x, O; j3 q3 V  H+ u  不过麦当劳方面声称,尽管如此,麦当劳公司在得知此事后,还是立即给单先生寄出了《感谢信》,并在信中向单先生书面道歉,同时也一并寄去了新的全中文食品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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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中午,记者在麦当劳幸福大街店看到,所有用餐小票都已改为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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