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望大家也能及时补充最新情况,以便父母们顺利地拿到探亲签证!







4. 居住在德国的邀请人的 经 济 担 保 书(根据德国居留法第66/68条),由德方邀请人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出具(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注释:使馆只收走复印件,原件由父母保留,在入关的时候用
menschen 发表于 2009-3-16 15:39
呵呵。希望大家能随时补充呀,不然父母大老远来看我们,为个签证还要担惊受怕,花很多精力,就太幸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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