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型清秀英文女老師與年僅14歲的男學生交往,先後發生8次性關係,學生家長一怒告上法院,法院一審判處教師8個月徒刑,上訴二審期間,女老師兩度與男學生約會,2人不時出現擁抱、親吻等親密動作,法官審酌被告無視師生倫常,重判她1年8個月。 8 w& E5 d5 ?4 c7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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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指出,原在國小擔任英文老師的劉姓女子(37歲)外型清秀,曾在男學生就讀國小時擔任他的科任老師,雙方因熱愛桌球感情增溫而交往,甚至以男女朋友互稱。後來劉姓女教師經不起少年要求,兩人在去年2月到4月間,多次在劉女汐止住處或男學生住處發生性行為,前後共計8次。男學生家長發現少年行為異常,母親更發現兒子手機內有多封與劉女的曖昧簡訊,這起師生不倫戀才曝光,追問後發現2人關係,憤而告上法院。 : h. C9 L4 X0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