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王铭泽4月16日报道:今天,上海市红十字会通报“卢湾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调查及处理情况,称该资金开支渠道为为卢湾红十字会工作业务经费,非救灾救助款。由于本次活动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人均150元的标准,有关部门已经责成对超过公务接待标准部分的7309元人民币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目前超标款项已经全部退回。上海市红十字会决定,向全市红十字系统通报批评卢湾区红十字会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铺张浪费现象。 3 Q x M! p+ K; C5 n v# v; v 5 z( r+ s W& r 昨天下午,上海市红十字会得悉“卢湾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情况后,立即责成卢湾区红十字会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会同卢湾区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取证。今天上午,上海市红十字会和卢湾区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卢湾区红十字会该项开支的原始凭证(发票等)、记账凭证和账册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卢湾区红十字会于2011年2月28日以“红十字会工作会务费”支付给上海慧公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859元,发票号码为:46510945,记账凭证号为:JZ-03-0009。资金开支渠道为卢湾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非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9 J1 |3 x# q3 T% Q2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