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十大酷刑的祖宗(心理承受能力有限者勿入)

ZT 满清10大酷刑在中世纪欧洲那是太仁慈了(敬告:心理承受能力有限者勿入!!!)                                                                                                                                                                                                                                                                                                                        刘晓波曾经说过:“作恶者施暴的强度与受难者抗暴的韧性成正比,所谓基督教的‘坚忍主义’,是用基督徒承受苦难的毅力来对抗迫害者制造苦难的意志,用信仰给予灵魂的力量来抵抗恐怖暴力的肆虐”。说到“坚忍主义”,我非常“同意”,因为在教会统治时期,一切丑恶都是登峰造极的。别国用来压迫妇女的“硬件”,或只有小脚,或只有拉长耳朵,教会下妇女,则是蒙头,裹腰,贞洁带一起上。别国阉割人,似乎只有太监,教会下的欧洲,则是什么都阉,太监,艺人,教士,同性恋割得满地都是。总之,这些污七八糟的事情,只有教会才能做到登峰造极,其他区域的人都没这个本事。同样,西方的平民百姓必须发扬“坚忍主义”,但不是用来对抗迫害,而是为了承受迫害做准备。
  
  然而,这都不算什么,教会最拿手的,最有特色的,最丰富多彩的文化是酷刑。《圣经》有言:“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利24:16) ”“所以我
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 总不得赦免(太12:31)。”杀人,还要以人次上帝的名义。
  
  先说剐:
  
  希腊剐人,加以剔净骨头,下手干脆利索,没几下就完事。中国剐人,千刀万剐,一剐一天,教会剐人,别开生面,乃是一杀三天。
  
  他们把人放在一个名叫“铁处女”的人形模子里,模子内有尖针,不长不短,正刺进皮里肉外,人在里面死活难求,三天后,刽子手用长矛扎进窟窿,人才断气————那窟窿不偏不倚,正对着死囚的眼睛。
  
  说到剐,还不止这一种。先砍去手脚,再用贝壳挖肉剥皮也是一类。贝壳钝,挖起肉来格外疼,当年满清政府杀害谭嗣同六君子,用的是钝刀,最多砍上三四下,人就断了气。用贝壳挖肉,是挖上百下,惨烈程度可想而知。
  
  说到剐,教会下的法国也不逊色,他们是“淋铅水”.此为介于剥皮和剐之间的一种刑。先把罪犯的手脚用生石灰烧烂,而后在皮肤上一点一点的淋上铅水,淋一片,等一阵,晾干了,就夹一块肉!这样残酷的凌迟处死,恐怕也不逊色于前面提的那几种.
  
  说到剐,罗马人也不落后。他们的剐叫“勒索死”,把人和猴,鸡,狗,蛇,猫五种小动物装进皮囊,缝死出口,时间一久,人就被这些小动物一点一点的抓死,咬死.罪犯的遗体,全都是遍体鳞伤.当然,说来说去,还是一杀三天的铁处女厉害,至少论起时间来,它是不争的冠军。
  
  再说说烧烤:
  
  教会的拿手绝活是烧,这个烧字,解释起来可不那么简单。曰:一烧,二烤,三炮烙,四坐火,五钉上再烧。说起烧,很简单,教会一声令下,全城的老百姓一人抱一块柴和,聚集在行刑地点,这样即能聚众,有能省去煤火费,比中国在菜市场杀人想的周全。犯人被绑在木桩上,一点火就成,布鲁诺,贞德,胡斯,杰罗姆全是这么死的。烧烤则不然,并非简单的把人烤死,在烤以前,还要经过鞭打,拔指甲,敲牙齿等刑罚,再将罪犯身体固定在铁架子上,用炭火慢慢的烤.一面熟了,在翻个个儿。一般几个小时人才咽气,科学家塞尔维特就
是这么被整死的。
  
  中国的商纣王用炮烙,教会也有炮烙,所不同的是,纣王杀人,是把人绑在烧红的铜柱子上,人在外,教会则是把人装进一个镂空的人形模子里,人在内,而后在模子下面点好炉火,人在里面惨叫不止,教士则在外面念念有词:“上帝啊,怜悯他吧,宽恕他吧。”真是大慈大悲。这些模子做的很好看,据说外形是几个基督教的圣人。至于坐火,说起来比较简单,就是将铁椅子烧红,把犯人往上一按,只听一声惨叫,犯人多半是呜呼哀哉。死不了的,也落得个残废———至少是如生恶疮。
  
  十字架被某些善男信女叫做十字圣架,其实起源就是个死刑工具。有时候,行刑者把人往上一钉就完事。有时候,把罪犯钉好了,还要在他们身上涂上油脂,然后用火焚烧。人高高在上,浑身冒火,光芒四射,宛如火炬,兼大喊,气魄十足,看客亦觉壮观。基督本人死在十字架上,中世纪教会了掌权,照样如此对付死囚。用十字架处决人的历史可谓渊源流长,直到二战时期,纳粹刽子手还用这种酷刑,来处决苏联人和犹太人.
  
  其他五花八门的死刑:
  
  都知道中国有腰斩,十分残忍,人在被切成两段以后还在地上滚来滚去,罗马人则更厉害,他们是把人倒挂起来,从裆部开始切,切到肚脐,嘎然而止.这似乎应该叫做“切开晾着”.人还剩下半口气,什么时候死,谁也不管,叫他自生自灭。当然,也有一刀至顶,一分两半的.
  
  最节省,也是最无德的死刑叫“饿殍两吃”.干脆说就是人吃人。把两个人关在一起,然后断绝他们的水和粮食,时间一长,两个饿的蓝眼的人, 如同因饥饿发疯的豺狼 ,竟然互相吞吃起来。这种酷刑在
法国宗教战争期间,得到了普遍的使用——这是一种不用刑具的死刑,只需要一间房,两个人,一把锁。
  
  绳锯木断,是中国的一句成语,外国人也懂这个道理。锯是硬的,绳子是软的,用绳子锯人仿佛无法想象.法国人偏有此惊人举措:在胡格诺战争期间,对付天主教派的死刑方法是:把一个人按在一根拉直的绳子上,尽量让他保持平衡,然后来回推动他的屁股, 最
后,人在痛苦中,慢慢的被锯成成两半。
  
  最损的死刑大概出现在德国.在三十年战争期间,有人发明了一种“痒刑”,即:把人四肢捆好,在脚心里涂上蜂蜜,然后,牵一只羊来一口口舔食___犯人忍不住大笑,直笑到肺叶破裂,鲜血盈胸,至死方休.
  
  铁面具也可用来杀人。把面具固定在人的头上,囚犯的胡须头发长长了,堆积起来足以把人闷死.伊凡雷帝的舅舅瓦西里,就是这样被慢慢整死的.铁面人由叫喊到不能喊,由急促呼吸到停止呼吸。。。全因胡须头发的生长所至。这种死刑,恐怕是最漫长,最痛苦的一种酷刑.
  
  拉肢器,是一种独特的酷刑,说他象五马分尸,却也不很象。人的四肢被捆绑结实,向四处拉开,力量不重不轻,知道囚徒丧命为止。和分尸不同的是:伍子胥的父兄是被楚王的战马分成了几块,而这些人死后尸体往往完整,只是,身体被拉长了几厘米。
  
  教会整人办法丰富更是多采:他们把人吊起来忽然放下,让人骨骼脱节,或仅吊一根手指.或在人的腿部加250磅重的铁球.他们给人灌水,并挤压腹部,他们炙烤人的脚,并涂上猪油,他们用没有盖子,却有三根铁棍封口的棺材,活埋妇女.此外,还有很缺德的一种刑法:西班牙式祈祷。既将一个人四肢吊起,肛门上顶一根铁棍子!
  
  杀人还要喝彩:
  
  早在罗马时代,死刑就用来观赏,权贵们把人仍到野兽身边,任它们撕咬,吞噬. 罪犯往往在野兽面前吓得丑态百出,贵族们则在一旁大声喊好,观赏取笑.在基督教会统治时期,这种死刑方才废除.但观赏叫好的传统,教会则完整的保留了下来。
  
  以前杀人,喊好的是贵族老爷,教会杀人,要求老百姓一起喊“好!”椐《西方文明的另类历史》记载,19世纪有一次绞刑,15分钟后才执行完毕,每当犯人扭动一下身体,或发生一次抽搐,人群中人群中就会爆发出欢呼.
  
  1682年6月20日,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一气杀死21名异端,目击者叙述:“人们喊着‘烧狗须,烧狗须.’刽子手就用荆棘豆烧罪犯的脸,这种残酷的刑罚不断继续下去,一面还伴随着欢乐的喊声.”有钱人可以弄个包间,带着老婆,喝着咖啡观看,文豪狄更斯描述了1849年11月13日的一次行刑场面,他写道:“(人们)有挣扎的,有晕倒的,有吹口哨的,有开残酷玩笑的......一些人感到了一阵不正常的愉快.”
  
  此外,点天灯,五马分尸,四马分尸,砍头都是普遍存在的. 我也就不一一列举了。
  
  
  基督徒对酷刑的研究,一直延续到现代社会,仍是孜孜不倦.即在越南战争的实际记录中,美国的各种酷刑也都是现代化的。我记得在《丑陋的中国人》这本书里,作者先喋喋不休的叙述中国人的缺点,多是改正了的缺点和历史上的陈年旧帐,什么小脚,太监,廷杖之类老掉牙的东西,而后再借一位神甫的口,说出“全面否定儒家文化”的言论。。。作者找谁不行,找个老红卫兵也行,找什么神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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