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真理建立真信心

作者:艾德林·罗杰斯(Adrian Rogers) | 出处:当代信仰实践手册
                                                                人在初信主的时候,很容易感受到自己与神非常亲近,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便感觉不到神的存在,甚至会开始怀疑是否自己已经“失去”了他。因此,我们必须深刻地了解一件重要的真理,那就是一个人只要接受耶稣基督为个人的救主,他便得到圣灵的内住,此后便永远不可能失去他。约翰福音第十章27至29节上说得很清楚:“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当有人感觉不到神的存在时,我会建议他暂时不要理会自己的感觉。凡是凭感觉生活的人,在属灵的事上常会有许多困难,因为神救赎我们是一件极其深刻的工作,而我们的感觉则仅是一种最肤浅的秉赋,神可不在这么肤浅的层次中进行他深刻的工作。
人由灵、魂、体所组成,魂直接牵涉到感觉,而灵则更为讲究真相,我们是藉着灵来认识神,所以请不要理会你的感觉,而要直指真相的核心——神的道。
约翰福音第八章32节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神的话即是真理,认识真理使我们得着自由。最奇妙的是,人若不靠着自己感觉行事,而能接受神的恩典,明了自己与耶稣基督的关系,便最能够得到与神亲近的“感觉”。
如果单凭感觉,我实在很难确知我是否得救,但认识真理使我能确信自己已经得救,并且因此得着满足的喜乐。当然,有时未经认罪,未经悔改的过犯会使我失去喜乐;有时,感觉的力量与理智的力量会互有消长,然而真实的喜乐绝非来自于情绪上的高潮,而是来自于对神完全的信心,深信我属于他。
喜乐与快乐并不完全相同,快乐是基于外在的事件,而喜乐则奠基于耶稣基督的同在。惟有罪会使人失去喜乐——而且是我们自己的罪,而非他人加诸于我们身上的过犯。
每当我感觉不到耶稣基督的存在,我会先省察自己是否在追求一种属肉体的情绪高潮。若果真如此,我便提醒自己,神并未应许让我时时刻刻享受那样的高潮,那样的感觉只能算是身为基督徒所享受到的“附加利益”(“sidebenefit”),通常并不被列入一般的生活经验中。然而,我若因心中失去平安而无喜乐,我便会省察自己是否仍有未承认、未悔改的过犯,一旦我认罪,并凭着信心宣告获得赦免,神便会再度赐下他的喜乐充满我。
我新新新新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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