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莱茵论坛第95期讲座:法律在你我身边

在德国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会经常遇到各种法律问题?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如何取得合法的德国居留许可?本次莱茵论坛邀请到黎森律师事务李哲林律师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些和中国人在德国生活和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

李律师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配以典型案例,详实生动的为在场观众介绍了中国人在德国最常涉及到的法律条款,如外国人法,经济法,税法,婚姻法,租赁法等。其中李律师着重介绍德国2005年1月1日新颁布的居留法。

“中国学生吴小姐今年在德国即将完成学业,她希望在德国合法留下来,她有哪些可能在不返回中国的情况下直接在德国延长居留?”

1. 一年时间找工作,变更居留目的。适用居留法16条第4款。由于居留目的变更,找工作签证不再有享有学习签证90个全天或180个半天的打工许可。一旦又学习签证变更为找工作签证,若再变更为学习签证继续深造,必须返回中国重新办理德国入境签证。

2. 找到工作获得工作许可。适用第18条第2、4款。工作许可可以是合同草案,所找到的工作需要和所学专业相适应,不可大材小用,工作报酬要和职位相符合。申请材料需要在找工作签证截止之前送达当地外管局。

3. 设立公司在德国投资。适用居留法第21条。可直接在当地外管局延长居留许可。但若只是为了延长居留,选择此方法得不偿失。

4. 其它方式:通过结婚获取居留等。

“若将来吴小姐希望获得永久居留权或申请入德国国籍,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德国永久居留。60个月的养老保险,学生时期打工按比例计算在内;一份足以保障个人生活的收入。连续6个月至少需入境德国一次。
    欧盟永久居留。没有规定所需养老保险期限,但现在趋向于德国永久居留条件;一份足以保障家庭生活的收入。连续12个月至少入境欧盟国家一次,超过6年没有入境德国,签证失效。
    申请入德国国籍。在德国合法居留8年以上。

本次讲座到场观众超过50人,现场气氛热烈,最后观众与李哲林律师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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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总结,辛苦了,给那些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到场的同学提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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