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之你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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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德国几年,看得多了,原本以为对于一切都已经麻木了,最近突然想到了同居这个问题,在德国,这是相当普遍的,不少中国朋友在德国也都同居了。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快乐就何必执着于一张结婚证明呢?更有朋友跟我提过,“在若干年后,这个结婚制度应当被取消”。我晕啊~~
      结婚要办手续,离婚还要办手续,简直多此一举,高兴就在一起,不高兴就排排屁股带着自己的sieben sachen走人,多方便啊。 现在买东西都可以试用一段时间,不好用的话还可以退货,而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如果结婚之后才发现双方和不来再离婚,何必呢?有些问题只有当两人住一起的时候才能发现,也就是说,同居是有必要的。
      孩子怎么办?除非有孩子才结婚,对上,对下就都有了交代。被一个孩子帮住了自己。 结婚原本是一件神圣的事,但现在的年轻人都视之为一种束缚,一种责任,对父母的一种交代。
      不知道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不妨一起研究一下~~~

[ 本帖最后由 sos_86821 于 2007-11-25 21:50 编辑 ]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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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国生活有不少独立和艰辛的地方,同居也是自我选择,各有各的理由,不提倡,也无须反对,纯粹自我行为,每个人需求不同而行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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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开公司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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