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被判死囚“复活”谁是“葫芦僧”?

2002年湖北襄樊人张文华因在宜昌多次犯下抢劫罪被执行死刑。但从被抓获到最后遭枪决,其一直冒用表哥唐建敏的名字。9年后,真相终于浮出水面,而且背后还牵扯着另一个喊冤十年的徐浩。原来,张文华到宜昌流窜抢劫前曾在襄樊市犯下谋杀罪,但一直未能抓获 。同时,他在逃跑之前还主动举报是与同乡徐浩伙同作案,并将杀人 、碎尸的主要责任都推给了徐浩。在没有太多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徐浩被判死缓。

  假如9年后媒体对这一疑案的曝光算是一种“正义的补偿”,那么9年实在太长。除了触目惊心的真相和死囚、牵连入狱者和无辜者等诸多错综混乱的角色关系外,这起情节曲折、离奇而荒诞的现实版“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再次沉重地控诉着司法体系的混乱和刑讯逼供的猖獗。这起骇人听闻的“死囚复活案”,暴露出诸多司法体制中出离常识和基本法律底线的问题,令人激愤难抑。

  张文华从被抓获到最后被执行死刑一直冒用他人姓名,这一明显的欺瞒之举为何未被司法人员察觉?在一种粗糙草率的办案心态下,所有能够发现张文华“真身”的机会都错过了。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从被抓捕到最终验明正身、明正典刑,这一系列的诉讼、判决和执行的程序,竟然在“真实姓名”都未弄清的情况下,一路绿灯走到了“终点”。在“姓甚名谁”都是一笔糊涂账的情况下,一个公民就被执行死刑,无疑令人胆战心惊。

  同样 ,在证据并不充分的情况下,仅凭张文华的“举报”,法院就对徐浩处以死缓,在法理上如何说得通?尤其令人不解的是,该案曾因证据不足被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检察院撤诉。但仅仅一个月后,在未补充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仍然做出了死缓判决,背后是否存在为了“判决”罔顾程序的问题?

  在真相未明之前,没人敢说徐浩是清白的 ,但其案情中语焉不详、证据链不够完整的“硬伤”,却分明刺痛着公众的神经。法律的正义决不能再“迟疑”下去了,相关调查取证需要立即启动。秉着正义和公平,徐浩是罪有应得还是被无辜陷害?对十多年前的这起疑案,司法机关必须给国人一个彻彻底底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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