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注册税务师对《环球时报》单仁平文章的解读

看了《环球时报》评论员单仁平有关艾未未案的文章,作为一个注册税务师及本案代理人之一,我有话要说。

首先,单先生说艾未未借钱还税是“特殊对抗行为”,这似乎不妥。因为按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当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偷税并下达了税收处罚决定后,如果纳税人对税务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15日内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然后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处罚,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这是税法给予纳税人的一种权利,是依法维权的一种必经程序。艾未未当然对处罚决定不服!但艾未未没有采取拒绝纳税的抗税行动,在自己没有那么多钱的情况下,在抵押老宅(艾青故居)不能(因税务局与房产交易中心政策的不衔接)的情况下,采取了“借钱还税”继续依法维权的方式,这本身就是对税法的尊重,怎么能说是“特殊对抗”呢?也许在单先生看来,国家既然说你偷税你就必须是偷税,如若不然,肯定就是对抗了!看来,在单先生看来,我国《税收征管法》中纳税人的权利都是假的,都是做做样子糊弄纳税人的?谁依法维权,谁就是对抗?

其次,单先生不知道从哪得来的消息,说艾未未去年在柏林买了一套“豪华公寓”,以此证明艾未未不必借钱。单先生可能根本不懂税法或者也不需要懂法,试问,就是艾未未在全球不同国家有N套“豪华公寓”,十五天内可以变现?再说,有“豪华公寓”的人就一定不需要借钱干某事?我看到各地政府都有一流的办公楼,为什么还要发行地方债呢?单先生看来不仅不懂法,连最起码的金融财务知识都不具备,要不怎么会以一种穷酸秀才的口吻,对人家有“豪华公寓”一事耿耿于怀呢?

继而单先生又言之凿凿的说艾未未有偷税行为是变不了的事实。我想问单先生,第一,税务局还只是下达了处罚决定,后面还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课公司的税案还没有结案,单先生及《环球时报》怎么就知道结果了呢?当然,在艾未未被关押期间,《环球时报》和它的老大哥新华社就言之凿凿的说艾未未“涉嫌重大经济犯罪”了。在单先生和他供职的媒体看来,任何官司都是不用打就知道结果的吧!可真是霸气呀,比公安税务都厉害!第二,请单先生稍微履行一下作为记者的职责,不求你采访艾未未,你就采访一下税务局好吗?税务局什么时候指责过艾未未偷税了?关于艾未未与本案的关系,本人曾专门撰文论述,在这里只想简单地说,艾未未既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也不是公司的股东,更未直接参与公司的管理,与本案无关,至于所谓的“实际控制人”跟涉税案件就更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单先生接着也承认给艾未未“捐款”或借钱的人虽有万众或更多些,但仍然可以用“少数人”或“极少数人”称为他们。首先,少数人又怎么样?少数人的权利不是权利?单先生说这些人根本代表不了中国公众的态度,那么请问单先生,怎么才知道中国公众的态度呢?单先生言辞中不乏揶揄地说这些“极少数人”是把捐款当成投票了。不带这么嘲笑我们没有选票的,他们就是把这个当成了投票了,好可怜的一小撮呀!你们投什么票呀,让单先生代表了不就行了吗?那样你就会被说成“一大撮了”!对了,怎么知道中国公众的态度呢?在红十字会捐款越来越难的情况下,这个死胖子两天就捐了三百万,这说明什么呢?请单先生不要动不动天然地就代表了大多数或主流!单先生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定义了一个“伪大众”“真大众”的概念,可单先生却没有给出如何识别“伪大众”和“真大众”的标准,单先生还谈到了“历史的潮流”,我想对于这个东西,单先生还是去问问你的同事,刚从利比亚回来的邱永峥,他刚见识过这玩意!单先生武断的对艾先生的为人做出了评价后,又更加武断的说艾先生就其纳税上的“不良表现”很难不使他的支持者在某一刻陷入尴尬,我再次声明,官司还没打完,但有一件事是明确的,艾未未没有偷税,要不,你去问税务局?

单先生拿艾未未与刘晓庆偷税案对比,然后替刘晓庆抱不平,说搞艺术“兼搞些政治”总会另有收获。单先生暗示这个案子不是税案,而是政治案!可几个月前也是这个《环球时报》,不是义正辞严的指责西方媒体把一个税案政治化吗?看来,这真是个政治案了?单先生以一副文革嘴脸地划分“伪大众”和“真大众”,却不愿意区分“真偷税”和“假偷税”,单先生对刘晓庆蹲四百多天大狱鸣冤叫屈,却觉得艾未未只蹲了两个月太少了,但在一个正常人看来,这个是不可以比较的,“真偷税”该蹲几天蹲几天,而“假偷税”没偷税一天都不该蹲的!对于艾未未是否偷税,第三次请求单先生去问税务局!

单先生说的有一点是对的,就是这个案子太具戏剧性了!先抓人,后抄家抄账本,至今账本资料不归还,甚至连税务局都宣称没看到凭证账簿原件,听证会也不公开,最后竟然说一个不相干的人偷税!戏还在后头呢,单先生也许会成为这出戏剧主角的,你这样信口雌黄地污蔑艾未未偷税,艾胖子会饶了你?就等着接传票吧!希望你用的是真名,而不是像老鼠那样躲在洞里吱吱几声!

写到这里,那边打来电话,说“捐款”或“借钱”超过了五百万!这个死胖子,你让红会情何以堪!对了,单先生说有“专家”称这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这罪名不错耶!死胖子,你就等着我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吧!

单先生最后大气磅礴的指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和人生道路的自由,但只有历史和真正的大众,才能验证他们的眼光是不是对的!说得多好,以此共勉!

艾 未未“偷逃税案”近日出现戏剧性一幕。艾未未本人日前向媒体透露,中国司法机关判其补缴1500万元人民币的税款和罚款。紧接着,艾未未在互联网上公开向 公众“借钱”,他表示自己同官方打赢官司后,借的钱将“加倍偿还”。艾未未称,响应者很快超过“上万人”。这件事被境外舆论称为一些中国人向艾未未“捐 款”。此外,“借钱还税”还被广泛看成艾未未的“特殊对抗行动”。

立即有专家指出,艾 未未这样做涉嫌非法集资。由于艾未未的“借钱”是在公众之间进行,与“非法集资”至少在形式上确有相似之处。另外《卫报》等西方媒体报道说,艾未未去年在 柏林买了一套“豪华公寓”,还曾计划今年在柏林再买一处4800平米的工作室,他需要‘借钱补税’吗?但我们不是法律专家,也不是“查财务”的,本文对这 些都不做深入探讨。

我们要谈的是,中国会有少数人愿意为艾未未“捐款”,这大概是真实的。一些“捐了钱”的人称,他们把捐钱当成了“投票”,这应该也是他们的真心话。但艾未未的“借钱”和这些人的“捐款”,并不能对艾未未案带来什么新鲜的改变。

第一个变不了的,是艾未未有偷逃税的事实。实际上,对艾未未有过偷逃税,他的支持者中怀疑的人也很少,只不过有人认为中国“偷逃税的人多了”,官方是借“追税”来“整艾未未”。

第 二个变不了的,是中国社会对艾未未案的基本态度。中国这么大,有一些人,哪怕是艾未未宣称的“上万人”愿意用“捐款”来支持他,这都是很平常的事。艾未未 的支持者很可能比“上万人”更多些。但即使这样,用“少数人”甚至“极少数人”来称谓他们,都是准确的。艾未未和这些人的政治倾向根本就代表不了中国公众 的态度。政治上的激进和对抗姿态,与中国社会的主流政治意愿背道而驰。

现在中国有一些“少数人”,不知从哪里获得了“大多数人”的错觉和优越感。或许是互联网的虚拟社区提供了“扎堆”的方便,使一些小圈子里的东西被放大成“好像是大众的”。西方媒体热衷于捕捉这种动向,他们看上去很愿意帮助一些“伪大众”的要求,变成中国“真大众”的运动。

然而历史的潮流不是那么容易制造的,以艾未未的个人经历,他对名利的态度,让他做历史的引领者,尤其很勉强。他是不是优秀的艺术家另当别论,但仅仅他在纳税上的不良表现,就让对他的支持很难不在某一刻陷入尴尬。

中国有两起演艺界的偷逃税案出了大名,前一起的案主是刘晓庆。然而刘晓庆案几乎没有争议,即使她在监狱里蹲了400多天。而艾未未只蹲了两个多月,一些人、尤其是外国人就高喊“不公”。艾、刘的遭遇是多么不同,看来搞艺术的同时“兼搞些政治”,总会另有收获。

然 而艾未未今后大概不会“兼搞些政治”了,他像是准备今后“兼搞些艺术”。在中国这样做的人比以前多了,这大概是因为这样做的个人风险比过去总体上还是小多 了,而且开始有了一些这样做有利可图的缝隙。一些人希望这个缝隙会逐渐变成“时代的大口子”,并愿意现在就为此进行“投资”。

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和人生道路的自由,但只有历史和真正的大众,才能验证他们的眼光是不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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