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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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erstehen 于 2007-4-5 20:42 发表
没有什么好同情的。。。。

没有被贼害过,不知道我们的心情。

以前我看到有贼被打,也很是同情,但是当他们拿走了对于我来说万分重要,有可能影响我一生的东西,只是为了拿里面一些值钱的东西来换点烟抽时,我对他们就已经恨之入骨了。不劳而获,为了满足自己一点肮脏的需要,就拿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东西,实在是不能饶恕。他们在偷东西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那些东西可能对于我们来说象生命一样的重要?如果没有想过,那么我们也没有必要去管他们被打时的感受了,做了事总要付出代价的,中国的法制?算了,不说了。。。。

偷东西该打,该被打到什么程度?只是皮肉伤?还是要打到骨折?还是要打到内伤?还是可以打到死?

那别的呢?比如逃票,比如撞伤人,比如抢劫?是不是也都是该打的?该打到什么程度?

问题是,谁来决定?被偷的?围观的?如果有人说要打1分钟,有人说要打10分钟,有人说要打到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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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5 21:18 发表


这是什么意思?
做错事和做坏事的区别。小偷和逃票,撞伤人一个性质?抢劫就是该打死,要不为什么抢劫罪定那么高?不管你抢了多少钱哪怕只有一毛,也可以判死刑!因为威胁到生命安全了。
我也做过错事,那时候小不懂事,也曾经被打的半死。做错事不可避免并且可以改,做坏事就不一样了。
可恨的小偷伤害过多少人!打他们两下就算是解气也可以啊。
其实你们不用担心,就连那些挨打的小偷自己,出来之钱都有挨打的心理准备。干什么都有风险,没有付出就想有回报?那我也去当小偷算了!

是不是一个性质由谁决定?如果由法律决定,那法律只允许被授权的人执行惩罚。

如果你不认同法律,那由谁决定怎样的措施受怎样的惩罚?由你?由我?由路人甲乙丙丁?

由谁判定的,偷东西就该打?逃票就不该打?

既然你也用了抢劫罪定的高来作为例子,那我问一下,哪条法律允许了被偷的人或路人可以打小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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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ougou1234 于 2007-4-5 21:20 发表
没办法,小偷在国内刑罚太轻,一会就放出来了
老百姓恨之入骨啊,国家不解决,当然自己解决了
平常百姓賺两个钱容易嘛
哪里经得起这些小偷这么折腾啊
记得以前初中去物理老师家补课,是一个人特好的老头,都60多了,学校返聘的。正上着课呢,结果楼下喊抓住小偷了,叫各家各户下来打。老师的儿子抄了根木棍刷的就冲出去了,老师在后头赶紧喊”往死里打!狠狠得打!!“把我们几个学生都看愣了。后来老师跟我们说这几个小偷把他们小区的人都偷惨了,这下可给逮着了。我们问为什么不直接送所里去?老师说,送去有什么用,不长记性,没两天出来接着偷!先打了出气再说!


当国家制法不当,执法不严,最后的结果就是大众各自寻找自己的公正

也就是一个无序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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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5 21:47 发表


我们在讨论该不该打的问题,而不是法律健全不健全的问题。
该不该是法律能规定出来的吗?就算是法律规定偷东西不许打,我也认为小偷是该打的。
法律还规定不许偷东西呢!


我们是不是因此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判定来做任意事情?你认为小偷是该打得,所以就可以去打小偷

那你认为打人的该不该被打?或者你会说,打人不行,可是打小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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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vid1983 于 2007-4-5 21:47 发表


我们在讨论该不该打的问题,而不是法律健全不健全的问题。
该不该是法律能规定出来的吗?就算是法律规定偷东西不许打,我也认为小偷是该打的。
法律还规定不许偷东西呢!


法律该不该遵守?当法律和你认为的相矛盾的时候,该遵守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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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守洞 于 2007-4-5 22:16 发表
听说现在国内有民间反扒组织。 集体出动对付单个或扒手小组。 但是碰到扒手团伙反扑,同样也有生命危险,警察根本指望不上。
现在团伙做案的贼的确是太嚣张了。 偷不着就明抢,人数占优的时候比被偷的人还横

哈哈

政党的雏形,最后演变为扒手党和反扒党,每4年竞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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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守洞 于 2007-4-5 22:16 发表
还是职能部门不作为啊

职能部门能力差 + 不作为

中国制定法律的那些人经验太差了,制定的法律不合理并且常有互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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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ric 于 2007-4-6 00:27 发表


法律在这事上根本不管用,盗窃不足几千的,根本不立案,拘留几天,最多不出3个月就放出来了,有时连◎飞机◎都不用坐,就是说连牢内犯人间◎社交活动◎的威慑都没有。
要照商鞅那会儿,扒窃直接剁手,跟人民大众的意愿相同,当然不会再有私刑,直接就都送官了


那偷多少东西剁手?

如果碰到家里田被贪官恶霸强占了,流浪异乡偷吃的要不要剁?该不该打?

还有,哪些坏事干了该打,哪些不该?

对了,你碰到偷东西的打了么?

ps: 秦二世亡,刑法太严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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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ric 于 2007-4-6 00:27 发表


要照商鞅那会儿,扒窃直接剁手,跟人民大众的意愿相同,当然不会再有私刑,直接就都送官了


如果人民大众认为扒窃的应该被打,那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动手打扒窃的?

应该打到什么程度谁来监督?如果打死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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