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在没死刑国家也该死:不能以好的的心去揣摩恶徒。

药家鑫该死,不单单是因为中国腐败的国情(如果死缓=保外就医),即便是没有死刑的司法公正健全的国度,也应该指定法律消灭这样的危险人物。


随着社会发展,死刑渐渐被西方社会取消,支持的说是人文主义的进步,赞美的语言很多。

我对取消死刑持反对意见,原因是社会发展,部分社会人素质越来越高,但往往好人会用善良的心去揣摩猜测恶徒。这个就是经验主义错误。

比如说孟子,他就谈人性本善,说孩子掉井大家都会有同情心,都会救。其实他这个论据是站不住脚的,很多事实告诉我们存在一些人,别人有为难非但不去救,还会停下来看笑话。你觉得这样冷血的人不存在?

这些人是极其危险的。我小时候一次走在马路上,就被一个小女孩用砖头砸过,砸完之后她就躲到她妈背后,装作一脸无辜,不认识她,也没有任何缘由。有时候人生下来会有一些本性,比如DNA缺陷,表现出傻,贪,坏,狭隘,不理性等特性。如果这些人犯罪,现代社会往往会饶恕他们。“傻子够可怜了,谁愿意天生那样”

但还有句俗话说“长的丑不是过错,但长得丑出来吓人就不对了”,天生的恶徒(心理缺陷,坏材)存在就会威胁他人。是考虑其父母的感情,倾注了很多心血,但是这些人天生就是失败的产品,好比缺陷的玻璃瓶,只能打碎回炉,而不是弄个废品博物馆放里面展览。关进精神病院跟监狱,会做很多无用功,这些人不但不能悔过,反而会庆幸,藐视司法系统,藐视正义,例如日本药家鑫。


药家鑫这样的人,必须杀,完全是个失败的产品。存在就是威胁,正常人平时揣把刀干什么?心理障碍不能控制自己他父母应该把他栓在家里。

如果未来中国真的变成公平公正的社会,也不应该放弃死刑,只杀那些天生的恶徒(比如药家鑫,比如那些6个打工的(调戏妇女,其父前来理论,被乱棒打死)。这些人杀人没有太大的缘由,完全无视生命,宗教讲就是恶魔。


按我理解胡文海,杨佳,都不是死罪,这是被社会逼的走投无路。他们不会对善良的人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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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同意标题,个人没有权利宣判一个人的生死,只有法律才可以。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死刑,那如何说一个人该死不该死?
joqoko 发表于 2011-4-17 20:41


往往过于教条就会犯错。现在没有一个国家法律是理想化的。
我就是讨论未来刑罚如何发展。

原则上没有死刑可以称为没有死刑的国家,但有原则就有特例,对付恶徒就要指定特例,写进法条。这样说你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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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版主,你混淆了讨论法律条文和讨论具体案例的关系,顺便建议你多了解一下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
informer9527 发表于 2011-4-17 21:33



你说的这个我知道,版主的意思我也明白,坚信法律万能,百分之百相信法律,公正至上。但是往往很多条文很教条,会让人钻了空子。


好像有那么句话叫科学上定律,只能说到目前为止,这是最好的解释。

法律不能一成不变,要灵活针对。改变如果没有错误,就要马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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