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说你因为别人被欠了两年的钱没声张, 所以你交这样的朋友, 那我说象你这样的人我不敢交. 谁知道你心里是什么打算的?谁知道这样的人是不是也盘算着借别人钱然后欠两年钱还觉得心安理得了. 你们不是说了吗, 应该自己多长个心眼, 所以喜欢交没脾气的人做朋友的人,大家更要小心了. 当然如果欠钱的人事出有因, 比如家里告急, 非常需要钱等等那是另外说法, 但是欠钱的人应该至少给债主个原因.

现在这世道变的, 有理的人反倒变成是糊搅蛮缠的了, 倒没有道德底线了, 到是心理阴暗了. 那没理的人倒是博得同情获得理解一片了. 如果是这样, 那以后人心更颇测了. 谁不得留个心眼啊~ 光叫吃亏的人长心眼, 不是反过来助长耍心眼或者使坏的人吗.

做版主是要尽量一碗水端平, 尽量创造一个和谐社会, 但前提也是应该有个基本的道德常识和良心标准. 那以前互相咬一嘴毛的人, 孰是孰非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给那些没心眼儿爱吃亏的人一个提示, 这不就是起了好作用了吗.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1-15 01:22 发表

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流行这个了,谁要是对不起我了,让我不爽了,我就发个帖让他名声扫地

第一回60多欧,第二回10多欧,第三回38欧

也不管上论坛公布个名字会给别人(相关的不相关的)造成多大的麻烦,这些麻烦相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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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倒是驴版主爱交朋友的那类人, 不仅沉默, 还是个公开的沉默. 高尚得了不得~


原帖由 coolfang 于 2006-11-15 22:33 发表
城府不城府的我倒不知道,我只是觉得被人弄上黑名单,公开的沉默是个不错的选择。

PS:版主有没有删贴权限?以后这种“XX是骗子”的黑名单帖子能不能禁掉?有了前车之鉴,怎么还允许黑名单出现呢?不然就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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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个风吹草动, 而我身边有个碰巧又叫这个被指明点性XXX的人, 我不会说: 哎, 她就是那个网上的骗子. 这摆明了是认为大众一是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 二是认为大众太没有口德. 当然, 我会因为好奇, 而在和这个人的关系上小心谨慎一点.

以前那互相咬一嘴毛的人是互动关系. 现在人家LZMM要求对质, 到现在都没有这个可能.

目前看LZ写得内容, 实在不明白她在交易中哪里做错了. 光是说她没有特别说明HERMES是保险邮递, 自己臆断卖家知道, 所以吃亏只能自认,那为什么不直截了当说明卖主违反交易原则和规定呢. 如果一切属实, 单凭卖主没有履行交易规定, 就是不对, 就是错了. 有什么可为她辩解的?退一步讲, LZ是闲着无聊, 发一些偏颇的贴子, 如果最后证明是她的不对, 那她也是自找嘴巴, 让人语垢而已.

所以, 我说LZMM, 你就算自我牺牲一下吧. 不仅自己买个教训, 看个世态炎凉, 也为我们这些心地不恶, 为人不爱设防的人提个醒.

这个事情坚定了我的信念:  绝对不在私人地方网购.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1-15 23:27 发表


我对这类帖子有意见是因为前面两起事件

首先,这个帖子里我一直说,对于卖家的这种处理态度我是反对了

可是最近这几个揭露事件最后都证明先出来揭露的人做的并不对

再者,我前面已经说了,不是说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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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 如果LZ所说符实, 我敢大声说: 买方MM在交易行为上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我支持买方MM因为付款后没有收到货物而选择的行为方式.那你敢也大声说: 卖方在交易行为上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我支持卖方这种收到货款, 声称货物丢失, 但不去积极查找原因, 进而销声匿迹的行为吗.你敢吗?

本来想跟你说, 哪儿凉快去哪儿公开的沉默去吧. 但是仔细看了你写的东西, 我沉没了. 随你叫嚣着公开沉默吧, 我是服了你了.



原帖由 coolfang 于 2006-11-16 13:54 发表
版主一碗水端平?版主使社会和谐?这也有点太难为版主了吧。
您知不知道汉语里版主这个词的意思?是一版之主,不是一国之主,更不是什么大法官。顶多是让论坛版面和谐,可是时不时地来个黑名单,大字报,版面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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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给没看过贴的读者一个全篇14页的总结: LZMM除了说卖方是骗子外, 没有任何过激烈的言辞. 估计最激烈的言辞或者回贴也就是我给那个爱公开沉默的COOLFAN同学扣了一个道德高尚的大帽子. 他嫌帽子太大, 自己又跳出来摘了.

真是看了让我气得不得不浮出来呐喊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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