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之初,百废待新。如果能有一笔赔款实在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而且这也是我们应该得到的。不要就是白不要,而且还帮日本减轻了负担。今天的中国政府肯定不会有赔款不要。

血债血还的可能性实在不是很大,现在的社会比以前要文明多了,象二战时候的一些东西不可能再发生,人类也要发展,不可能一直还停留在这种水平。当时以德报怨不要赔款的出发点也不是为了以后能够血债血还。

个人认为不要有点吃亏。要赔款也是理直气壮,如果说人命无法用钱来衡量,(虽然我们现在也经常在做,当然故意杀人一般还是要偿命)。 但是日本在中国造成的财物损失难道不应该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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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蓝色指南针 于 2006-8-17 04:25 发表
人祸不等于血债.
美国发飓风发大水,死了很多人,里面有政府抢救不利的很大因素,是否算做血债?
法国血库感染,死了很多人,感染者几十万之多,倒台不过内阁,有血债血还么?
监督失职,三年自然灾害人所共知,但算成GCD的血债,就素愚蠢之极不分是非了.
这个是债,要由共产党来大力发展农业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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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错误一般的逻辑是要下台的。

中国的情况特殊,但是这么理直气壮的辩论好象也有点强词夺理了。按你这个解释出错越多将功补过的机会也越多了。

三年自然灾害人所共知,后来共产党也没有大力发展农业吧,四清完了就大革命了。如果小平同志也和毛主席一样,那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大力发展农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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