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指点关于跨国婚姻的问题

今年五月,本来我打算与我的德国男友在中国登记结婚.可他听说在中国登记的婚姻在德国是无效的?请问是这样的吗?要使我们的婚姻在德国有效,我们应该怎么做?应该准备哪些材料?我们是否需要先在中国登记,然后再来德国认证?根据中国法律,他已准备了他的单身证明和护照,请问他还需要带哪些材料到中国来才能使我们的婚姻在德国也生效?哪种做法能最好地保护我的利益?因为婚后,我将为了他抛弃我的事业,远渡重洋.请问哪些热心人能解答我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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