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的朋友来帮他负债吧,我很高兴他有这么耿直的朋友。这样大家就两清了。O2也不会再追究责任。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5:53 发表

我感觉S要解决也可以,让朋友和o2联系,然后国内转钱过来把余款付掉。

德国人总要先警告几次才会诉诸法律,等判下来定性还要些时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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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在胡说了,我什么时候用过他的手机了?碰都没碰过
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0-1 16:03 发表

下面是S的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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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过,我说不要,因为我自己带了手机来的。
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0-1 16:09 发表

他没有提出过把手机一起转给你吗?
是不是他说了要钱,但是没有说清楚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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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不要手机我不知道,但是我一定要从这个事件里面摆脱出来,我不会再接着帮他支付每个月的20欧,至于他会不会上黑名单,那就看他和O2的交涉了,我已经放过了他一马,他最好清楚这一点,星期五人家已经要撕合同了,是我说的等一等,联系他再说。
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0-1 16:13 发表

如果S也不想要手机,你想怎么处理呢?
我最想知道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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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样再好不过了,我明天就去办。
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0-1 17:04 发表

如果这样的话,就让O2撕毁合同好了。这是完全抽身的唯一办法。
撕毁合同并不代表着会上黑名单。事实上S只需要跟O2解约就可以了。只签了一个月的合同,你们的损失不会很大的,至少不会大于这67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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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对,是我后来来德国的同学去签手机的时候发现的,说我傻了。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8:34 发表

我认为,W不爽主要不是这67欧,因为这里面不该他付的只有那25欧的开通费,而且S还给了些钱给W作为话费的补偿

我猜让W不爽的是有人告诉他,O2合同里24个月的月租其实包括了一部分手机的钱,而在和S谈定条件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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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这叫知情不报,可是后来发生的就构成了欺骗。
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8:53 发表

给你举个例子

A,B两个店买同一种电视机,A卖200欧,B卖300欧,你只去了B店,不知道A店只卖200欧

你觉得电视还不错,就在B店花300欧买了,而B店的人没有和你说另一个店只卖200欧,你说这算不算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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