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赛资格问题,我有以下建议
1。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选手,必须曾经拥有或者目前仍有以上地区的护照或者身份证。
2。在德国出生的年轻选手,其父母至少有一方满足条件(1),即参赛者父母一方属于中国人(不是广泛的华人定义)。
3。印尼,马来西亚人的“华侨”定义容易被人钻空子。因此任何参赛选手非来自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必须在提前的组队报名名单中注明,等待组委会审批。不经过审批而直接参加比赛的,不具有参赛资格。例如柏林那两队,组委会可以考虑以发绿卡的形式特殊处理。同时赛前控制参赛选手,以防出现决赛越南人对马来西亚人对印尼人的滑稽场面。

以上是我的几点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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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羽毛球赛组委会 at 2005-7-20 22:01:

比赛规程25号前出来, 会明确规定, 由于参赛队伍会比较多, 需要慎重考虑. 由于有些地区男女比例不平衡, 比如北威地区严重缺女队员, 为体现重在参与的精神, 应该可以混合自由组队, 其他细节组委会正在讨论.

我建议可以自由组队,但是比例要控制,譬如男队员不得超过3个,女队员不能超过两个。
临近几个城市自由组合是可以的,譬如达姆和法兰克福和dieburg组队,不算外援。但是加入达姆从柏林的找人的话,就不能超过以上比例。

组委会认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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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说中文,有中文名字为标准啦。
我们这里有一个印尼人,一个马来西亚人,都是1/2华裔。打regionallig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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