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发个强贴,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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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又一个畜生局长打老婆 被残暴殴打40分钟。

2007年5月2日晚9时许,在庐山牯牛岭街旁边发生一起家庭暴力事件。庐山管理局副局长徐张勇在家残暴欧打妻子达40分钟之久,其妻趁丈夫徐张勇接电话之际,即将要失去知觉的情况下赶紧爬出家门,在一位好心的出租车的能力帮助下与亲人取得联系迅速赶往九江附属医院抢救,目前生命垂危!

  各位坛友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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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第二张,还是个美人,可惜啊。
据说新婚才半年。
天涯的相关评论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11/1/416983.shtml

[ 本帖最后由 落花纷芬 于 2007-5-17 12: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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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7 13:54 发表
起因????为什么打?


这问的也太单纯了吧!
都成年人了,什么原因,也应当可以和平解决。
冲动是魔鬼。

这问号,透露出rspca2001有大男子主义倾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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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wardzj 于 2007-5-17 14:12 发表
全国妇联2002年的一项调查却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

家庭中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对妇女人身权中人格尊严、生命健康、人身自由等权利的粗暴侵犯与践 ...


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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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很搞笑。
太高估自己了,凭你的阅历以为能探讨清楚?
直接想想如果她是你姐姐、你妹妹、甚至你母亲、你女儿,如果你还坚持探讨,那你太令人景仰了!

赵承熙疯了,拉着20多个人垫背,你是想说这世界把它逼疯了吧?这世界对每个人是一样的。他心理承受能力弱,当他越来越暴力仇恨社会,只有专门人士会去接近开导他吧,还得他自己接受,普通人大家都尽量避着他,害怕,这是人性。
这事ls打算怎么探讨?

总说别人火星,我看有人是火星之王。

还有,这不叫打人,这个程度,叫杀人未遂。

[ 本帖最后由 落花纷芬 于 2007-5-18 01: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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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09:12 发表
ls的更搞笑,没有因何来的果,要是这个局长神经病,莫明其妙的打人,那这女子也不会嫁他吧。

举个简单的例子,新婚妻子红杏出墙,你又是脾气不太好的人,你敢说没可能性成为现在的后果???杀人还要有个动机 ...

群起而攻之了吧,知错了吧?俺再来逐个攻破。
1.婚前有无暴力。这位受害者年轻漂亮吧?局长想娶她吧?那结婚之前是不是要克制一下,或者说当时确实比较疼爱相对宽容。结婚之后愚昧的认为是自己所有物了,就可以放肆了。我们很多男性同胞都拥有这种潜意识,封建糟粕(女人完全没地位,一夫多妻制,女人被休了几乎就无法生存了),直接导致国内家庭暴力事件要比国外普遍的多。

2.暴力起因。这么大新闻都没提女方有外遇经历,那我看,估计是没有。那就是别的事情。有的人脾气火爆(有时外人根本看不出来),极为维护自己“男性尊严”,鸡毛蒜皮的小P事也能触发他发怒、暴力开关。我看,鸡毛蒜皮是次要,关键是内因。是局长阴暗的凶狠、狭隘、冷酷、易怒、愣头青、骄傲。估计他有这种想法:我在这小地方也是说一不二的,我看上你是你的造化,你还敢造次?MD,老子就教训你,打死了,老子再娶,后面花花姑娘还排着对呢。

3.“红杏出墙”。退一万步讲,是,这女方真有这种勾当。局长气不过,那就打几巴掌吧!(中国男人特权,呵呵)然后该离就离。这是正常人。暴力如此,我看是鬼附身了。还有,如今国内早已见怪不怪的嫖娼、club喝花酒、网恋(已婚人士)、一夜情、情人、离婚现象,婚姻忠诚度如此低下,围城的墙早已是残垣断壁(我个人认为,墙体坚固与否是夫妻双方用心维护的心理围墙),“红杏出墙”这词也太古旧了。有点是宁许州官(丈夫)放火,不许百姓(妻子)点灯啊。

最后,开始俺只是嗅出您有大男子主义倾向,现诊断为固执型大男子。男人也要温柔点好,真的。对人对己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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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wardzj 于 2007-5-18 14:42 发表


人都会伪装自己的, 相信结婚前那个女的也不知道他是这样的人吧.

我们国人对家庭暴力的理解太狭隘,  你应该去好好的看看关于家庭暴力的帖子... 在2002年,全国妇联组织接受的关于家庭暴力的信访量达 ...


好可怜啊,还危害后代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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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SPCA2001 于 2007-5-18 16:06 发表
就算想法是错的,但这想法也是暴力事件发生被曝光后才有的吧,在这之前应该和受害者的忍辱偷生无关吧。
是人们的错误观念导致了被害者的软弱,还是被害者的软弱才导致人们的错误观念呢,被打的常常认为家丑不可 ...


有理!受害者要说出来,积极寻求社会组织的保护。“家丑不可外扬”有时并不可取,家丑一直捂着,一直捂到突然出了人命,或者伤害升级毫无预兆的突然离婚了,才是真正的失败。现代人要知道,婚姻也会生病,不能讳疾忌医,要主动找专门医生看病,哪怕最终结果仍是离婚,但对双方身心健康都好。

相信RSPCA2001还有其它潜水的男性同胞们的认识通过该贴有所提高,那这贴就有意义了。

这里再提一下婚姻里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男女生来不同,如果说圣经故事中人的起源,亚当是神造的,神看他孤单不好,趁他睡着,从他体中取出一根肋骨,做成夏娃,就是女人。如同肋骨,女人纤细、敏感、易碎、柔韧(再貌似强大的女人也都一样软弱),可是它支撑保护着男人的胸膛,保护男人柔软的心脏不被伤害,亚当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但因为女人的特性,她容易受外界干扰伤害,她的男人又要保护她,做她与这世界中间的屏障。看明白了吗?男女的关系,男人爱护自己的妻子,就是保护了自己。
所以男人伤害自己妻子的同时,他也伤害了自己,特别的,丈夫的尊严建立于对家对妻子的爱护,如果他行凶,他就亲手打破自己的尊严,他会恨自己,又因为软弱,迁怒于女人。
而女人是需要保护和家庭的,所以即便受到伤害,还是倾向于蜷缩在破败的“家”中,这是天性,也是所谓的“可恨”之处。假设她以暴治暴、或安全的退出婚姻,就不“可怜”了吗?也许外人看,是这样,但其实还是恨可怜,婚姻夭折的痛苦比身体精神的伤害怎样?当事人才会知道。所以啊,那可恨之处,植根于神造男造女的美意,无法扭转。是人自己胡作非为造成了悲剧。

[ 本帖最后由 落花纷芬 于 2007-5-18 17: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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