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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atgeber 于 2010-10-15 12:15 编辑

我觉得你可以将这个信息提交给警察,即:“有很详细的Automat的编号”,作为证据依据,因为德国司法是十分重视证据的,不大喜欢所谓的常理是怎么怎么样的。如果你无法证明是邮递员将信投交到你在Aachen的信箱里,或者无法证明后来使用你信箱的人拿走了你的新卡和密码的话,是无法追究他们的责任的。他们都会一推六二五,谁也不会揽这个责任的。如果你指责是银行犯的错误,银行会说,你更换地址后为什么不主动马上通知给他们。所以说追究谁的责任现在都与事无补,只有动用司法力量帮助你追回被盗取的钱款,例如由检察院提出调查当时取款机的录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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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警察只负责接受报案,记录报案人的陈述,在尚未立案之前是不会做任何与案件相关的事,比如调查之类的,除非接到法院的命令。因为在德国公、检、法是各自独立,有利办案的公正(当然不仅是只针对这一件案子)。警察将笔录的口供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核是否证据实足,是否具备立案的条件,然后再决定立案。无论立案与否,都会将本案的处理意见通知给当事人。因此胖大叔的“无作为”也就不奇怪了。
题外话:说到“山寨”一词,通常是有正版才会有山寨。没有正版,哪来山寨。我想学习一下,这里的正版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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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说的在理。我确实没有详细查一查山寨这个词的具体用法。不过我是按照这样理解。“山寨机”指的不仅仅是一类模仿有“原型机”的盗版产品。同时还包括一些质量相对较差,但是功能异常全面强大的类型。综上所 ...
Gfast 发表于 2010-10-16 16:34

谢谢肯定。我就是一山寨学法律的。假冒但不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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