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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打了前面的一段,但是不小心全部搞没有了,现在不打前面的一段了。
现在打第2段。。
人权与猪权
常有人解释说,人权是西方的文化传统。言下之意,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就是应当没有尊严的活着。如果你去读一下( 论语) ,(孟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哪一点不充满了人的浩然正气?如果你去了解一下佛教,以舍身饲虎的精神来普渡众生,哪一点不闪烁着个人对社会的责任?有人说,人权就是要保障人的生存权,即不被冻死饿死的权利。但这是猪权,不是人权。人与动物的最大区别,除了人与猪一样都本能地追求生存外,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亚里士多德),是有良知的动物(孟子),人有思想,就靠人类不断创新的思想火花,才实现了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而在动物世界,只有循着自然环境的变化而进化,退化,甚至灭种。如果只准人吃饭,不准人思想,不等于将人降低到猪的待遇?这也是中国文化的人权观?简直是对五千年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的亵渎,是对中国文化的背板。民族是个文化概念,而不是政治概念。既然不认同中国文化,就应当将这些人开除出中华民族的“族籍” 当然无论是基督教还是伊斯兰教,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一个文化圈会接受这班没有人格,没有尊严的败类。
这班人“人”只能与猪为伍,与狗为伴,在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去过他们的奴猪生活,但不要把这样的奴性强加到中国人民和中国文化头上。。
前些日子在旅德华人社会发生了2件事 你 明镜周刊的 与西藏,,,,,,,,,,,,
下面的没兴趣打了,累,有机会自己去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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