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羿弓求箭 于 2006-9-9 20:52 发表
看到前面几位朋友的回帖,觉得心情还是很沉重的。我们都本着为对方好的目的来这里讨论,结果却分道扬镳了。

也许很多初信的基督徒在方法上不当,让各位产生误解,不过他们的心情我还是理解的。这就好像张三发现V ...


你的这个比喻似乎不是很妥当......

性价比高自然大家喜欢,这个没错,现在的问题是,是不是可以认定这个东西性价比高??个人标准不同,感受不同,关注重点不同,结论自然不同,既然结论不同,又何必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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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羿弓求箭 于 2006-9-9 21:49 发表


这个比喻呢只是说一个人发现了一样好东东,所以呢他要跟你分享。

比喻是帮助理解的,而不是用来推敲的。

比如一个人对女友说,你的眼睛好美,就像天上的星星。他的意思是说女友的眼睛闪啊闪,好美,如果这个 ...


比喻当然是用来帮助理解的,但是前提是比喻首先是恰当的.
如果比喻眼睛象星星一样闪闪,是双方都认同这两者之间存在的共性.试想,如果你比喻一个人的眼睛想除了故障的电灯一样闪烁,人有如何感想?谈远了,我是要说,你说"发现了一个好东东",首先,这个是你认为的好东东,这样的主观性必须要得到他人认同才能达到比喻的效果.
问题就出来了,不信仰者是不是认为这个是好东东??这个,才是要讨论的关键~!而不是象你那样,首先现预设,这个就是好东东...如果真的这样,那么,呵呵,我也可以打个比方了,骗子骗人的时候也会说这个是好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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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 信了之後你才能明白。
                      (2) 信教正如吃蘋果,你未吃前永不清楚那蘋果的味道。〔蘋果理論〕
                    答:正如吸毒之後才能明白毒品的害處嗎?



首先,这个题目里面根本就有一个陷阱.
但凡信基督的人都知道,圣经最前面几章就明写,如果不信,将会怎样,如果信了,然后不信将比不信更惨,具体的章节忘记了
所以,这个题目根本就不对.
试想一下,先诱使你相信,然后在圣经中这样写.....确如回答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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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ywz 于 2006-9-9 22:05 发表


return to you lol.gif
比喻是帮助理解的,而不是用来推敲的。lol.gif

别急,等你~~lol.gif lol.gif lol.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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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羿弓求箭 于 2006-9-9 22:12 发表


一个人跟三个人回贴是有点慢,麻烦这几位朋友多等一会儿了,我一个一个来,要是当面就快很多了。

虽然告诉你的人是主观的,但他的内心却不是骗子的心态。


呵呵,这个也使需要判定的,正如这个东西是不是好东西样,需要判定.....(别误会,不是说你们基督徒,我是说一个人正常的思考过程)
无可否认,你们的心态应该不是这样,并且确是想把你们认为好的传给他人,问题是,你还是没有明白我的比喻,你们所传的,是不是在别人看来也是好的,或者也是他们所需要的,这个才是关键,这个才是你第一个比喻不恰当的地方,因为,对于这个判定都存在分歧,所以,那个比喻也不合理,正如我把闪烁的眼睛比喻成电灯一样古怪.       和你扯的比喻啊,主观啊心态啊什么的,都不是重点.


另外,我等你,你慢慢的回,想好了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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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羿弓求箭 于 2006-9-9 22:30 发表


当然也有从基督教出去的啊。

不好意思啊,我这个人啊,说话比较粗疏,但是,你们这个看起来真的是叫"管杀不管埋"啊~~~毕竟,圣经里面是写了的,如果皈依之后又不信了,比那些本来就不信的人要受更多的惩罚(具体的忘记了,但是应该是在旧约里面),你们应该也是知道的,为什么不去挽留那些在你们信仰中可能回遭受更重惩罚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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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羿弓求箭 于 2006-9-9 22:50 发表


关键是,越是一个人真正需要的,越是可能当时自己不一定知道。你可以想到很多例子的。

拜托,最好是你来举例吧~~~很偷懒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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