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一家不曾去过的牛肉面店

叶倾城 


  如果“想念”有底色,该是如火如荼的殷红吧?浮在她生命里,如一碗牛肉面汤里的红油。
他们在长江边相遇,她是过客,他却是本土儿郎,一口烂熟的武汉话,不满时会道:“么样沙(怎么样)?……”挑衅地拖长尾声,突地挑眉一笑,侵略如火——连她的无赖都是逗人的。
她在爱了,盛夏的城像一个果实散着微香,却明知,他有一颗蝴蝶的灵魂,不可握在指掌间。眼睁睁看着自己在无望爱情里陷落,最后可依恃的,无非是,她终究是要离开武汉的。
暮春五月,他陪她漫步,江鸥飞了一天,浪花卷上堤畔,她的裙扬得如此张惶,却始终,不肯让他牵她的手。
逛得累了,在街边摊坐下,一人要一碗牛肉面吃,他忽然对她说起:汉口火车站附
近,有一家好吃得不得了的牛肉面馆,是个跛子开的,小铺面,几张油腻腻台子,可是清晨辣香盈街,永远挤满人,坐着站着,吸溜溜吃个痛快。难以形容的食之美味。
他声音陡地低了,“因为你不是武汉人,所以你不觉得武汉的好……”静一静,“你要是不走,我天天都带你去吃。”蓦地贴身过来,在她颊上印上一个,红油香,带着牛肉气息的吻———辣、灼热而痛。
那便是他所说过的,最接近终老、未来或者一生一世的承诺了。
一刹那,她的心,是百合一瓣一瓣地盛放,暗香盈动:啊,君是汉口儿郎,我愿意生生世世为汉口妇———她便如此留在了武汉。
他们分分合合了好久,明知没有未来,还是禁不住跟他吵,闹得大的时候,他会吼,“么样沙?我答应过你么事沙?”她闭上眼,眼前星陨如雨,是天崩地裂———那一碗牛肉面的承诺,他早已忘了。
武汉是这样一个拥塞的城,热与尘,暴雨与烈日,武汉话她听了多年还是不惯,很激烈的语调和音调,很热烈的爱与恨,不知是热情还是野蛮,像拉丁民族。她却厮守下来,工作,买房,甚至,嫁了一个她原以为已深恶痛绝的汉口男孩。
对武汉,不能离开又不能深爱,就好像对他,无法再爱,却势必,要与所有关于他的记忆,同生共死。
她时常出差,在清晨跨出火车站,便想起,他讲过的那家面店。刹那间,会动念,想去吃一碗牛肉面,然后打一个电话给他,以漠然口气道:“喂,你说好吃的那家面店,我去吃过了。”
然而在万头攒动的街巷里,她知道,她根本找不到那家店。
因为她究竟不是地道的武汉人,她不能熟悉武汉的每一条大街小巷,像熟悉自己的每一根掌纹,或者心爱少年的唇。
而少年知不知道呢?他曾经留给她的,那样一个混着牛肉和红油气息、辣热灼痛的吻,已经移在了她的心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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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较喜欢第一和第四个故事。
对于第三个故事,我还是觉得理解的,你可以容忍你的心中爱人好或坏,但是坚决不能接受他的平庸。记不记得“胭脂扣”中,如花那么费劲千辛万苦到阳间寻找她的12少,但是当她最终面对那个老态龙钟的人时,只是回头逃跑。
思念是一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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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叶~

爱情中有几件事情必须一起做

叶倾城

      

  必须共同做的事,往往是吵架。电话里我绝无好声气,“情人节你送我啥礼物?”他一贯地慢条斯理,“啊,炎黄子孙过啥洋节呀?”我骂一句,“农民。”他正中下怀,“有这认识,我就放心了。”自然吵不出结果。

    那晚我一如既往,在电脑前嘀嘀嗒嗒到半夜,寒气锐利有齿,啃噬我的赤足,我拖了被子盖在腿上。而他那边,一定更冷吧?眼前不期然浮现的,是他半空的衣柜,清一色的黑与灰……

    信手开了一个又一个窗口,心神一定,原来停在一个购物网站,鼠标正指着一件厚厚的LEVIS羊毛衫。色调是极温婉的浅蓝,织工细致,隔了屏幕也觉出那一握的柔软。肘、肩都衬了小牛皮,朴素而酷。

    半睡半醒间,决策却格外爽洁,我以一口价拍下,信用卡在网上转了账,留言给卖家。“请按下列地址发货。”心满意足睡了。

    睡醒了,隔夜事极模糊,如玫瑰搁在玻璃茶几上,烙出一个轻粉微香的印子。要不要打个电话告诉他呢?还是不要吧。容我怀抱秘密,如花朵羞涩丰盈的含苞。而衣服在路上走,悄无声息,给他带去春的消息。

    收到礼物的那一刻,会是个早晨还是下午?他总归是在电脑前、画板间、流水线上,戴着金黄的防尘帽,忽然广播响起,“某某某有快递包裹。”也不在意,以为是一根返修的轴承,却以一贯的敬业,赶紧下楼取。当毛衣轻软温存覆满他,那一刻,会不会有阳光,突然透过阴霾的天空?

    焦虑地,等着一句惊喜。还是天天在电话里吵架,他却只字不提此事。难道我不幸是网络购物骗局的受害者?抑或,他真的狼心狗肺至此?

    心思沉重,而武汉也越来越冷了。自收发室里抱出一堆邮件,空旷长廊里听见自己脚步,是一种无人知晓的自怜,满怀的:报纸、淡绿汇款单、大小包裹——一封碧蓝的特快专递。

    后来他说,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天空黑如墨色,同事们讶异地问他,“下班怎么不回家呀?”他只窘窘地笑,抱紧LEVIS毛衣像盾牌,冷得灵魂出窍,却忘了穿上新簇簇的毛衣。一家一家商厦看过去,连的士司机都奇怪,“先生你到底要买什么宝贝呀?”在好多家珠宝柜台前,他都是惟一的顾客,大衣渐渐被雪湿透了。

    此刻我手里闪烁的,是一根细细的白金手链,一端挂着三个小天使,其中两个都屏目祈祷,最右手的那一个,却顽皮地一眼开一眼闭,向世间打量,光环稚气歪戴,长袍下,露出小小脚趾。

    我禁不住低低道,“我喜欢。”我猜那一刻,他隔着一千两百公里听见,并且也同时低头,微微一笑。

    爱情中,有几件事情,必须一起做,吵架,以及,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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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恋爱,一定要找一个你爱的人;如果你要结婚,一定要找一个爱你的人。对于渴望婚姻的女孩儿,一个卖肉的屠夫要好过一个流浪的天使。没有人可以两者兼得,所以不要太理想。上帝是公平的,生活是公平的。但无论是屠夫还是天使都别错过,也许你真的可以超越一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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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是在一个追求“爱情”的年纪,讲究感觉,讲究氛围。我觉得是因为生活的压力还没有完全的落在自己的身上。现在大家是“谈恋爱”,而不是“结婚”,所以可以讲究很多精神的东西。这样的年龄是一生中最梦幻的年龄,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看过一篇文章叫“谈够了恋爱,再来找我结婚”,大概是这样的名字,文中指出了恋爱和婚姻的不同。第四个故事里的女主角是在考虑婚姻,所以选择了有财富的人,如果她是在谈恋爱,我想很可能获胜的是那个“文学青年”。因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结果自然不同。
记得一位哲学家说过:“不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是罪恶的。”但那时很久以前的价值观了。现代人早已把恋爱和婚姻分开考虑了。
在适合“谈恋爱”的年纪,我还单身。不知道是不是叫做“挥霍青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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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暗恋的人,永远是年轻时候最美的梦,于是永远不愿它沉没在世俗的世界里,就如长大的男孩永远坚定的认为初恋的那个女孩即使已经40岁仍如同19岁时那般脱俗美丽一样,女孩也不愿看到曾深深痴迷的洒脱不羁的男孩成为了臃肿的为生活奔波的平庸男人。那已经不是爱情,而是不愿看到自己最后仅有的青春时候的梦想也无奈的沉没于庸俗的最终归宿中。

最后一个故事,我半年前早已读到,感觉和鸽子,蓝海一样的。刚认识现在的bf时,给他讲过这个故事,是为了鞭策他不要光玩游戏足球,懂得爱情到了后来也需要面对现实生活。可是他斜着眼很鄙视的瞪着我说,你怎么这么势利,我爱你还不够吗,没钱就不嫁我啦?!搞的我哭笑不得,好象教育他倒成了自己错了一样。以前老盼望自己的爱情能纯的没有一点沙子,最厌恶那些把钱途和爱情联系起来的人,想找一个一心一意爱我,把其他一切都看的无所谓的人;现在懂得要面对现实了,觉得自己终于成熟一些了,在他眼里却变成了当初我所痛恨的那类人。哎,不知道爱情真的是简单浪漫点好还是世俗一些多考虑一些好

[ Last edited by 丹妮 on 2004-4-6 at 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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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没什么,大家都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上学的时候我没那么叛逆,没那么耀眼。几年的生活虽有起伏,但还算平安的度过。
人在不同的阶段需要的东西也不同,对于第3个故事就是笑笑,感觉和鸽子是一样的。
同样的更喜欢最后一个故事。至少结尾更真实。爱情毕竟不能当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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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较而言,更喜欢第二个和第四个故事,尤其是第四个,非常不错dozingoff.

[ Last edited by 散落波恩的鸽子 on 2004-4-6 at 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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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可以,但不能逼人变“坏”

“她一亿次但愿他能飞龙在天,如果不,便充当邪恶的堕落天使,终归是一个另类的天堂。但她渴望的逃逸之处,却在宝蓝的可乐罐、沉褐的小核桃、金灿灿的花生油之间,这是命运所能安排的———最不堪的结局。”
“她”居然宁可让“他”成为“邪恶的堕落天使”也不愿看“他”过着很正常的生活,这是喜欢一个人的做法吗?而且这次重逢离高中毕业都有一段时间了,大家都该是成年人了吧,居然还把平淡当作命运最不堪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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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子你一点也不了解女生心理。我上中学的时侯就喜欢坏坏的桀骜不驯的男生:)而且应该很女孩都喜欢这种男生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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