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锐利风铃”的个人文集------转



       尘世间没有庸俗的饮食,只有庸俗的饮食者;有卑微的男女,而没有卑微的恋爱。弗洛斯特写道:“你要爱,就离不开这个世界,除此之外,我想不到还有更好的去处。”如果把爱缩微成男欢女爱,把世界具体到屋檐之下,那么你要恋爱,就离不开饭桌。除此之外,我同样也想不到还有更好的去处。

                                    ——摘自沈宏非的《写食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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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综合症——过年,回不回家?

MSN上,笨笨问我:猪头,快过年了,还不回来!(附带一个呲牙咧嘴的头像)
手机声响,妈妈发来短信:我的女儿,爸爸妈妈想你了。(随信息送上一束电子鲜花)
电话里,以前单位的好姐妹丽丽抹着眼泪:姐姐,回来我们去微笑堂买美美鞋和你喜欢的卡通画吧。
去交房租,房东大姐也关心地问道:小玲子,过年回不回家?
是呀,过年我到底回不回家。
好好盘算盘算再说吧。
回到南方可爱的家乡过年的理由有六个:
一、 家里的父母想我了。
二、 家里的猫咪想我了(有妈妈电邮过来的猫咪忧郁照片为证)。
三、 家里的仙人掌想我了。
四、 家里的朋友们想我了。
五、 家里的……想我了。
六、 家乡的桂林米粉想我了。
再看看留在北京,过年不回家的理由,嘿嘿,六之后还得加一,整七个:
一、 单位大年三十中午才放假。
二、 我有恐高症,不敢坐飞机在云里雾里飞上飞下。
三、 火车坐回去需要27个小时,我不想在火车上晃荡着度过除夕夜大年初二才到家。
四、 就算想回去,回家那条同时也是旅游热线的火车票听说20天前就卖完了。
五、 北京有我那个亲爱的他。
六、 北京有我那个亲爱亲爱的他。
七、 北京有我那个亲爱亲爱亲爱的他。
简单的算术题做一做,N+1>N,好了好了,决定了,过年就留在北京了。有他,这个城市不再陌生,过年,和他逛逛庙会,可以美美地喝上一碗热汤羊杂。可爸爸妈妈也是不能不管的,马上发个邮件,让没有恐高症的他们带着我的猫咪,带着那棵不太需要照顾的仙人掌,带着桂林的桂林米粉,带着自制的腊鸡,带着桂林辣酱,带着关爱,带着他们温情的唠叨,坐上飞机奔着我来吧。有爱的地方就是家!
所以,今年,过年不回南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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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鱼大战——年年有余

昨晚,门铃断断续续地响了,一开门,他口中嚷着:年年有“鱼(余)”,带来福气。手中的东西马上噼里啪啦地砸了一地,定睛一看,呵呵,原来是N多包的带鱼。单位发的,发了好多。"不会是你单位承包了带鱼饲养场吧."我大笑,然后把那地上的鱼鱼们请进了冰箱。
    很小的时候很少吃带鱼,那时带鱼是一种奢侈的食品,妈妈单位的上海师傅们最喜欢吃,但平时也不怎么见有卖,只在过节的时候偶尔见到这些小头尖尖,身子扁长的家伙出现在副食品商店里的案板上,而且很快就会被抢购一空。在那个肉类都需要凭票才能购买的年代,一般的肉类都是难得的.何况这鱼还是从海里“游”来的,那时基本上没有大虾、墨斗鱼之类的供应市场,吃带鱼那就是吃海鲜呀。
    据朋友说,带鱼那时算是硬通货,可用来折算补助标准,一个月的补助标准大约是30斤。
    记得那时还看过一本小人书,说的是一个混到工厂食堂的坏*分*子,为了破坏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利用厂里食堂做带鱼给工人师傅们改善伙食的时候投*毒,后来被抓住了。可见那时把带鱼多当回事了。
     那是个大家都特别缺油水的年代,切肉的时候都要求卖肉师傅多切肥的.街上走着的胖子也不多.加上虚胖的也还是不多。
    当大家都嚷嚷着要减肥的现在,带鱼早就不是什么抢购食品了.不稀了,当然也就不贵了,价钱相当平民化.一般的饭馆、快餐店都见得到它.记得大学里也常在食堂买,很下饭。
     带鱼我只知道红烧一种做法:
    拿油把裹着面粉或淀粉的带鱼段炸一会,然后加入姜丝、大蒜头、西红柿和青辣椒翻炒,焖一下,加些醋。鱼肉炸过,连骨头都是酥的,又香又有嚼头,再加上裹了西红柿的汁,滋味很浓。
    听说带鱼还可做汤,还可以清蒸,不知道滋味怎样,但我打算都试试,反正,冰箱里塞得满满,我就来个冷热酸甜外加蒸煮煎炸的“带鱼大战”好了,0K,就这么决定了。
    慢着,我忽然想起个问题,那就是,如此这番后,我自己会不会也变成一条带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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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修得共食缘

昨天凌晨,坐着的椅子忽然晃动起来,耳边还有些奇怪的声响,心下诧异,MSN上,玩笑般问他:不会是地震吧。他答,是的。然后又补充:不过没关系,是不碍事的小震。天!天!我连说了无数个“天”,天发怒了么?他最近似乎喜怒无常。
在自然面前,生命显得异常脆弱。
常去的天涯社区首页显眼的地方挂上了一大段的伤感文字,悼念一个才气逼人却于近日因煤气中毒而意外离世的女子,来到她的博客,看着灵性十足的文章,背景音乐居然是黄耀明的《下一站,天国》,一个朋友说,别为她悲伤,她只是被上天挑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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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吃着饭,拿着酒杯,他说,宇宙存在了多少年,地球存在了多少年,人类进化了多少年才有了你我这样坐着,尽情地享受平凡的生活,很知足了。
可平凡又谈何容易。
今天心老静不下来,做的晚饭也是焦黑一片,猛猛的火,疯狂地舔拭着锅底,绿绿的蒜苔被烤炙得蔫蔫的,转瞬就没了生气。
生命的颜色也太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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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都想着有着长长的一生,所以,有很多事情可以犹豫,可以迟疑。错过一些东西,还想着以后会有更好的,也许,也许……
可,今夕在此,明朝会身处何地?
今日,你和谁一起真诚地经营着饮食和真情?请你一定一定珍惜。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能够一起快乐地品尝亲手烹制的每一餐,我想,需要修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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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葱花也有春天

对于我这个纯粹的南方品种来说,北方的冬天太凌厉,寒风一点都不讲情面,呼呼地盘旋在头顶,刺得头皮阵阵发麻,如果不是必要,我死活不肯出门的。看着窗外萧瑟的景象,真想念翠绿的南方。
   南北果真不同得要紧,这不,连吃的葱花也变着“形”来欺负我。
   葱花有大小,我到了北方,才直观而明确地知道了这点。茁壮粗大,看上去不修边幅的品种叫大葱,我在南方直接称为葱花的如今只能委屈地冠以个“小”字,叫做小葱花了。
   在南方,纤细的小葱花太常见,吃米粉、吃面条馄饨,顺手撒上,添香添色。在菜市,两毛钱一小把,随处可见,必不可少。而大葱,只是在川菜馆吃到鱼香肉丝的时候知道有它,平时,根本就没好好想过它是什么形状。在北方,情况就不同了,菜场里,大捆大捆的大葱绝对是冬季的主角,而轻盈的小葱花不知道是不是被“大葱哥”的粗鲁给吓破了胆,芳踪难觅,最后,我只好叹着气勉为其难地接受大葱的粗犷,以“大”充“小”了,好歹也还沾了个“葱”字。
     但是,真想念小葱花那轻悄悄的香味呀。
     那天,竟然意外地在一家超市邂逅了朝思暮想的小葱花,马上买回一扎,到家后,快乐地用它打了个漂亮的结,炖了一锅淮山排骨汤,久违了的南方配方。短短的根须部分有点不舍,扔在了水池边。
     第二天,不曾想那短短的葱白上居然怯生生地冒出了一瓣小绿芽,比首饰是的翡翠还明亮,真是爱煞人!或许是怜惜这可爱的绿意,或许是希望它能多伴我一些时日,让家里多些南方的气息。我把它移到窗台上一个小小的瓶盖里,滴上水,算是给了它一个临时的居所。
   可它并没有计较这仄仄的空间,只是努力汲取着有限的养分, 一瓣、两瓣、三瓣……虽然歪斜着,但还是继续往上,往上,每日舒展着,眼看着,绿色一天天高起来了。
    今天,起床后拉开窗帘,习惯地向外张望,不经意地被一阵柔柔的春意迎头撞上,看过去,窗台上,一只高脚杯,透明,纤细,是他的,是他日常用的那种酒杯。里面,亭亭玉立着伶俐俊俏的绿色小葱花。
   “给它换了个大点的‘房子’, 咱们的南方小葱花长大了。”他对我笑着,轻轻搂过了我的肩膀。
窗台上,静静地绽放着那棵小小的葱花,于是就有了这个不算冷的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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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一碗,不是那一碗

正吃着饭,打开的电视里传来一阵震颤人心的背景音乐,眼睛不由得看过去,镜头里,系着绿围巾、一身笨重棉袄的章子怡正奔跑着,追赶着载着爱人远去的车,那是《我的父亲母亲》里最打动人心的情景。电影里的“我的父亲”很像我年轻时的爸爸,那样的发型,那样的衣着、那样的眉眼和笑容……那个年代的青春和爱情。
     我不是很喜欢章子怡,但她在这电影里的形象我却极喜欢,或许是那个淳朴的故事打动了我。爱最妙处当是将明未明之时,两人有着同样躲闪的目光,同样羞涩的心事,同样朦胧而又心照不宣。总在那时间出门,为的是能在路上“偶遇”匆忙绽放的笑脸。
     那个情节最记得,“我的父亲”和乡亲们一起劳动,每家的女人各自做好饭菜,用碗盖好送到男人们劳动的地方,放到一起,男人们顺手拿,谁也不知道拿着谁做的。一切都是随机。而对于暗恋着“父亲”的“母亲”来说,却相信自己做的那份一定刚好被“我的父亲”拿到。那顿饭做得极细腻,无论是用料还是烹制过程都很在意,菜泼辣辣地下锅,然后和上饭巴实实地在碗里堆出个“小山”。摆放的地点显然也是别有用心的,那是经过几次观察后估计出来的他的位置,多么特别而甜蜜的“这一碗”。可这番苦心并没有让母亲得遂所愿,浑然不知的“父亲”在拥挤的人群中最终没能“刚好”地吃到“这一碗”,这怎不让远处偷偷看着的母亲委屈和失望……
    “ 是这一碗,不是那一碗。”如果可能,我想,“母亲”一定会大声地对“父亲”说,然后,看着他轻轻地捧起那兰花大碗,掀开盖子,香喷喷地吃起那卧着的煎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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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情书2004

从没有像现在这样不知道如何去爱自己心爱的人。
爱他就是为他做饭?爱他就是为他洗衣?爱他就是在他熟睡的时候替他轻轻地盖上毛毯?爱他就是在他口渴的时候及时地捧上一杯清茶?不够,不够,远远不够的……更何况,我是那样的笨手笨脚,虽然有良好的愿望,却大多是好心办了坏事,不是做菜时被刀割了手,就是开水烧在灶上大出粗气而我浑然不觉,煮粥扑锅弄得灶台一塌糊涂,还有,还有,衣服洗得不够干净,衣服晾了好几天也不记得收回到衣橱里。总说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却是爱到浓时脑坏掉。
手足无措。
我真想做个贤淑能干的小女人,有一身会过日子的绝技。
男人应该让女人疼爱。如果可能,我愿意用我的聪明和智慧换取一双巧手,为他侍弄出一餐餐美味佳肴,为他织就一件件御寒的冬衣。我愿意用我善感的心紧紧地贴近他的心灵,在他疲惫的时候为他消困解乏,在他情绪低迷时给他鼓励和温馨。
2004年就要过去了,新的一年就要来临。亲爱的,想和你说说话。未来的日子,想和你继续做平凡的饮食男女,今日,北京很冷,气温很低,在温暖的食档,我点了一碗酸辣粉,你点了一份清爽的馄饨还有锅贴,里面的馅是虾米。酸辣是我的最爱,但希望你也能欣赏地细品,吃到半碗时我们互换,我清爽一番,你也酸辣一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生活本是百味,酸甜苦辣都想和你一起经历。
饮食情书,生活心曲,献给我亲爱的你。
——写于2004仲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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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贪吃贪睡也是挺可爱的

有时,贪吃贪睡也是挺可爱的
昨天,在看一个韩国的电视剧,剧中男主人公和一个暗恋的女孩一起吃炸酱面,男孩子心里打算,如果看到女孩吃得香喷喷的就鼓起勇气向她求婚。女孩子果然吃得腮帮子鼓鼓,小嘴儿油油,可爱得一塌糊涂,男孩子充满笑意地看着她,眼神里都是疼爱。虽然后面男孩子因为过于羞涩没把“请和我结婚吧”的话说出口,但两人的感情却在这样的“炸酱”气氛中热辣起来,默契起来……
看到这里,他忽然在旁说:呵呵,其实呀,有时女孩子贪吃贪睡也挺可爱的。哇~~~~~我真是松了一口气,因为呀,这两日我正有规律地食欲好好,睡意浓浓,正担心会毁掉偶的美好形象呢,善解人意的他就这么给偶这个小懒猫定心丸了一下,喵,那偶就放心地继续我这周期性的贪吃贪睡了。
我想,一个人在放心畅快地饮食的时候一定是心情最放松的时候,有食欲确实是一件挺幸福的事情,那是一种接纳的态度和能力,见遍桌美食而无力享受,那才是悲哀呢。
有节制是好的,但是过分的节制就不是件好事情了。
吃饱了偶的午餐,神清气爽地来到公司,见对面的同事姐姐面露菜色,神情委靡,问之,答曰工作一上午仅进小笼包≤2个,不禁哑然失笑,真是个笨笨呀,旁边一妹妹引用网络上看到的知识,说这样无用,身体已经习惯平时的消耗量,今天的自我虐待不会让它临时改变消耗的计划表,该堆积的照样堆积,可怜的同事姐姐,听到这句话,差点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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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饭票歌”的讨论——谁说老鼠只能爱大米?

那天,办公室刘小弟正哼哼着“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晃荡进门,坐我对面的王姐马上大叫起来:“这首歌我可喜欢了,我老让我家LG听来着,最能表达我心情。”平时风风火火的王姐居然也这么似水柔情?我们都竖起耳朵,打算听听王姐缠绵悱恻的心情故事,她大笑:“去你们的,没什么故事,就是觉得这歌词写得太好了,我呢,就是那老鼠,LG嘛,当然就是那大米了,LG是我的一张长期大饭票。我爱他可不就是老鼠爱大米嘛。”
    于是,从那以后,在咱单位,这首火得要命的《老鼠爱大米》就改叫饭票歌了。不管是已经有“饭票”的还是暂时没“饭票”的,大家都喜欢哼哼。有“饭票”的是希望强化自己对“饭票”的感激之情,没“饭票”的就以歌明志,希望借此表明自己并没有眼角高高不可亲近,以鼓起“准饭票”们追求的勇气。
    一时间,办公室处处洋溢着着浓浓的“饭票”之米味。
     哎~~~~打住,哼了几天饭票歌,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好像是有点问题,那就是——到底是谁规定了老鼠只能爱大米的?有人问过老鼠吗?
    肯定没人问过老鼠。小时候就听说老鼠偷香油偷鸡蛋的故事,可见老鼠的爱好是极其广泛的。如果摆在老鼠面前的除了大米还有什么香肠、鱼干、大虾、烤鸭之类的,它爱大米才怪呢。
     次日,我把自己关于大米对老鼠并不构成充分必要关系的思考成果正式向办公室的姐姐妹妹们发布,号召大家有饭票的要尽快摆脱对自家“饭票”那种感恩戴德之情,变被动为主动;没“饭票”的也别急着自降标准,光盯着“米”类男人,要有更新更高的目标。
    一时间,掌声雷动,大家纷纷说,唱饭票歌那几日,自家的LG好不趾高气扬,是该灭灭他们的气焰了。
    没想到,第二天,王姐却蔫蔫地向我汇报了:“小玲子呀,昨天,我照你的话回去和俺LG说了。“我忙问:“都说什么了?”
    “我说咱老鼠也不一定要爱大米的,我们还可以爱香肠、爱鱼干、爱烧鸡,爱其他的。”
   “没错呀?”
   “可俺LG也说了,老鼠不一定爱大米,大米还不一定要老鼠爱呢,没老鼠,还有什么小鸟,小母鸡,小虫子的也排着队等着爱大米。”
  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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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新念旧

总说文如其人,谁知道,食也如其人,也可知其人。
    初认识他,有这样一问:都说女人要抓住男人的心,先得抓住男人的胃,那么,会做菜的女子是否更让男人喜爱?回答很是出乎我意料:会享受我做的饮食的我才会爱。
    当时想,这算什么答案——做,不容易;吃,谁还不会呀。
    而吃确实不容易。
    会吃就更不容易了。
    喧闹豪华的餐馆总会有那么一只大大的泔水桶,红荤与绿素万态,残油共剩羹一缸,食客们有意无意余下的大盘小碟残羹冷炙大可一倒了之。或许,这些内容复杂,成分复杂,营养复杂的食物有各种家畜来消费消受消化,可烹制这些食物时对原料追珍求异极尽所能,那些物品又怎能简单地用食客所付的金钱就能抵过。浪费最甚的不显眼的还有大大小小的自助餐现场,因为付了钱,许多人都竭尽所能地食物搬到自己面前,这时的眼睛远比肠胃饥饿贪婪,虽说有各种限制多拿浪费的警示,因执行难也接近于虚设。更何况,这样的警示也多是出于店家节约成本的考虑,与节约资源关系不大。食客们吃完更急于减肥,因为知道自己又吃多了。
     弃,总是比留住更容易。
     他算不上追求吃,但很会吃,至少我是这么看。饮食于他,是自然的恩典,他尊重食物的本性,适当地取用自然,尽量搭配得当,物尽其用,调配出平凡又不平凡的每一餐。
     新鲜之物做出新鲜味道是不稀奇的,我不想多说,可在对待“剩”物的态度上,更让我感到他那些独特的见解。
     见过一次他如何对待“剩”物。那天,我下班回家,他刚送走来访的客人,用来待客的泥壶里还留有泡过的乌龙茶,我正要把这“剩茶”倒掉,他阻止了,我不解。他拿过泥壶,把剩茶倒出来,换上个缸子继续坐在火上熬,不一会,茶香四溢,“乌龙”出了另一种滋味。
     菜饭也总是会剩的,嘿嘿,“不剩不叫够”——做饭人的普遍心理吧。我总笑他胖,他说,多半家庭里的“厨师”是胖的,因为他们最馋。我理解了,他们是家里对食品的理解、创作最好的人。作品是自己的好,家人一句“不比饭馆的差“就会让他们红光满面半天,自己的作品自己欣赏,当然要把它们爱惜到肚子里了,结果就营养过剩了,身体横向发展了。现在的他,跳出了纯粹的“敝帚自珍”,不再这样对待自己的作品,剩下的,审视一番,构思一番,重新组合调配,到了下餐又可以成为新鲜的味道了。剩下的炒牛肉他会做成麻婆豆腐、半碗冷饭会化成一锅温馨的粥。他总说他是个念旧的人,旧的,如果被丢弃就会变成废物,成为自然的负担,当然也是人类的负担了。如果有念之爱之者,必然会想办法让其焕发新意,这是对自然的尊重,是有益的。我们在享受当代的同时不应该透支未来。
     我常常笑话他,你不仅要捡破烂的饿死,还要收废品的失业。垃圾废品到了你手里,都能变成新玩意儿,他却认真地说,其实,世界上没有垃圾,所谓垃圾,不过是资源错位而已。他是不是在引用别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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