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有关于 enriquemartin同学的O2帐单问题

我想在O2签过手机的同学应该都比较明白吧,十几欧或几十欧手机的钱是当时付的,他这67欧应该是包括手机号开通费25欧,Genion+Flarate费用20欧,剩下的应该是打手机的或者打国际长途的电话费吧。其实这部分钱是应该w同学自己掏的,如果s同学没有用这个手机打很多电话的话。但是s同学既然把手机拿走了,他应该付给w同学5*24=120欧才比较合理。
上面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写的,不一定正确啊。
行到路止,坐看云起.

原帖由 小白 于 2006-10-1 19:41 发表

首先不是合法交易,所以这些与本案情况不同,不予参考。lol.gif

yes.gif lol.gif lol.gif lol.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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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9:30 发表

有退货这一条很好
不过现在很多点退货不退现金,只退gutschein了,这样顾客的钱等于是花出去了

关于利用别人的不知情,卖家有没有把所有商业信息都告诉顾客呢?
比如这个货品的进价,成本,其他店的售价,我们店 ...
首先不是合法交易,所以这些与本案情况不同,不予参考。lol.gif

想在这几个贴里,就定W和S的人品问题,是不可能,也是不对的。还是就事论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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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rat 于 2006-10-1 19:30 发表
难道是大家都太悠闲了?

yes.gif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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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道义上的东西其实没有什么意义,不是每个人都讲道理,也懂得宽容的

现在的形势就是如果那个回国的同学不想因为这个事情惹上麻烦,那么就得好好和国外这个同学商量,目前形势对于国外这个同学比较有利哈
当然,这个取决与回国得同学是否在乎那个什么记录了

实在想不出这种事情有必要讨论这么久这么多吗,刚开始说是想找人,现在人找到了,自己私下解决就好了

难道是大家都太悠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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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白 于 2006-10-1 19:25 发表

如果你利用了对方的不知情,是不是欺骗呢?如果是在商店购买的,一段时间内还可以退货呢。
有退货这一条很好
不过现在很多点退货不退现金,只退gutschein了,这样顾客的钱等于是花出去了

关于利用别人的不知情,卖家有没有把所有商业信息都告诉顾客呢?
比如这个货品的进价,成本,其他店的售价,我们店的利润之类的,因为这些信息都会影响顾客是否购买

是否不提供这些信息就算是欺诈?

还有商家到底要提供多少信息给顾客才不算欺诈?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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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9:22 发表

我就是不清楚,S这个行为在商业上算是明确的欺诈么?(不是说67欧,而是手机费实际包括在月租费里这事)
投机行为好听些lol.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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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驴子 于 2006-10-1 19:14 发表

我觉得这是没有办法的,只要卖家不要故意误导买家,不要阻碍买家获取信息,不要在买家询问的时候提供虚假信息

不然,所有卖东西贵的商家都将被告欺骗。

当然我不是学商的,这只是我的认为。很多专业的东西没学 ...
如果你利用了对方的不知情,是不是欺骗呢?如果是在商店购买的,一段时间内还可以退货呢。

S完全可以不把手机转给W。而且他们之间不是正式的合同转让,只是改了银行信息。这本身就不合程序。而且,如果我是S,既然我不在德国了,即使这个手机我不需要,我也会给W的。因为这是月租的一部分。你这样问一句你要不要?W同学未必知道这个手机钱是在月租里面的。现在说什么没有中文系统,我都不想要,这不是得了便宜又卖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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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蟋蟀 于 2006-10-1 19:20 发表

一码是一码。
我就是不清楚,S这个行为在商业上算是明确的欺诈么?(不是说67欧,而是手机费实际包括在月租费里这事)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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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天1个苹果 于 2006-10-1 19:14 发表
考虑一下,如果刚来的时候没有人收留的话,每天25欧,如果半个月过去了,还没有找到房子的话,会是多少银子损失了!

刚来的时候,没有地方住,是一个我现在的好兄弟收留的我,我对他一直都十分的感激。对于帮过 ...
一码是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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