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费雪儿 于 2011-8-7 22:48 编辑
各位有经验的帮我出出注意吧!!救命啊!!!

今天收到警察局寄来的信,看到都傻了眼了。。
说我去年9月 ...
羽杉 发表于 2011-8-7 22:17



    你幹嘛要交罰款啊?是你弄錯了,然後再一次匯給你買東西的賣方錢。如果是說的都是真實的話,這個沒有什麽問題的。

那個不是公開,是澄清的意思,就是讓你澄清一下指控你的東西。德國很多東西都需要調查的,不是人家說你怎麼了就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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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寫的那幾個問題是亂碼,我猜了半天,大致猜出點來了。這是檢察院給你的信,你可以寫一個陳述給他們,你可以把後面的那幾個問題選擇性的劃上一個X,比如第一條Ich moechte mich aeussern,還有第三條Ich gebe die Straftat(en) nicht zu.還不到用請律師的地步,這個你完全可以自己將事情澄清,只需要找一個德文比較的的同學幫助你寫一個書面的東西,說你是在網上購買了東西,讓人家從你賬上划走錢的,(只要不是你匯給對方錢的,如果是你匯錢給對方的,一般不會弄錯的。)在給賣方的帳戶時,可能由於你的粗心,寫錯了帳號的一個號碼,產生了如此的誤會。你可以再把你的正確帳號寫在澄清書里,還請求檢察院的人,請再次核對是否與你給錯的帳號相似,這樣他們核對后,就知道是你猶豫你的粗心弄錯的。這個對你進行的檢控就結束了,不是很大的問題。
我願意把美麗與健康帶給你。
Mary KayKathy´s shop
爱,并非没有争执,而是每次争执过后,爱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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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有经验的帮我出出注意吧!!救命啊!!!

今天收到警察局寄来的信,看到都傻了眼了。。
说我去年9月 ...
羽杉 发表于 2011-8-7 22:17



    請問樓主是MM還是GG啊,先別急,這個你可以澄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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