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华人指歸化為英國國籍、或在英國出生的華人,其中後者暱稱為BBC(British Born Chinese)。大部分英籍华人或其祖辈都是從以前的英國海外領土移民到英國的,包括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

虽然中英两国的贸易最早可以追溯到罗马时代,但第一批永久定居于英的华人是在19世纪初抵達的。当时主要在一些港口城市,比如伦敦的莱姆豪斯区(Limehouse)和利物浦。
最大的一次华人移民潮是在1950到1960年代,当时主要是来自香港及其周边广东省的农民工。他们来到英国的目的是填补当时战后劳动力短缺的状况。后来中餐在英国的逐渐流行,也使得华人饮食业出现增长,尤其是餐馆和外卖店。这使得很多「唐人街」在英国主要城市建立起来,在这些区域越来越大的定居人群中,饭馆仍然是主要的营生手段。
1962年《英联邦移民法案》出台,为从英国殖民地或前殖民的移民活动设置了障碍,而且在后来的几届政府里移民政策又继续不断的紧缩。然而,一直到1970年代末,仍然还是有相当数量的华人移民来到英国,有些是已经定居华人的亲属,有些则是有资质的技术工人。今天很大比例的英籍华人正是这批战后移民的第二或第三代后裔。
1981年《英国国籍法案》(The 1981 British Nationality Act)剥夺了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人士的居英权,这一颇具争议的措施是为给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国作准备。
1989年六四事件之后,为了维持香港的信心和减轻大量有才能的居民移出香港潮,英国政府计划给予部分香港市民英国公民的待遇。随后1990年的《英国国籍法案(香港)》(British Nationality Act (Hong Kong))颁布,英国政府批准给予5萬个「对香港未来很重要」的香港家庭英国公民身份。
近年有越来越多来自中国大陆的非法劳工进入英国,这些人支付蛇头一大笔钱以便偷渡到西方国家。基于历史和社会原因,相当大部分的非法劳工来自福建省。很多人被犯罪集团作为非法的廉价劳工雇佣(通常在农业领域)。2000年,58名华人在多佛的一辆卡车上被发现窒息而死。2004年2月,23名华人劳工因为在英格兰的莫克姆湾拾贝时遭遇涨潮而遇难。

英籍华人總人口312,400
分布地區伦敦、曼彻斯特、伯明翰、利物浦語言英国英语、粤语、国语(普通话)宗教佛教、基督教、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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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华人(英语:Chinese American) ,更准确的称呼为华裔美国人(英语:American of Chinese Ancestry)指具有美国国籍的华人,或具有中国血统的美国人。美籍华人是全球华人群体的一部分。
2004年美籍华人总数有340万[1],占亚裔美国人口的22.4%,美国总人口的1%,高于其他亚洲国家侨民所占的比例。

华人移民美国始于1820年代,但为数很少。1820年至1840年赴美的华人大多为男性,包括一批获满清政府支援的留学生,包括著名铁路学家詹天佑等。
1850年代华人移民随即大量增加。同时由于太平天国叛乱,中国南方政治动荡不安,华人一般来自广东。 基于加州淘金潮,当时美国西部急需劳动力,1868年,美国和大清签订《中美通商条约》,其第五条款规定华人愿常住美国或入籍,皆须听其自由不得禁阻[1]。此条约为美国来华招揽大量华工开方便之门。
1877年美国加州经济转入低迷,美国出现第一次排华浪潮。1880年美国与清廷签订《北京条约》,其中第一条款规定限制华人到美的人数和年限[2]。1882年,美国通过《排华法案》禁止中国移民。
第二波华人移民是在1952年和1965年,美国移民法解禁之后,从台湾到美国当学生的。1970年代,台湾经济渐趋发达,此类移民于1970年代末开始减少。1977年大陆开始送学生往美国,此类移民在1980年代越来越多。
另外,一些现代移民来自福建,赴美国寻找劳动工作,以纽约为中心,集中在东北地区。

美籍华人总人口3,400,000(2004)
分布地区纽约, 旧金山, 洛杉矶, 波士顿, 休斯敦语言美国英语, 粤语,国语(普通话)宗教佛教, 基督教, 其他相关种族华人, 蒙古人, 英籍华人, 加拿大籍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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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籍华人,即华裔加拿大人(Chinese Canadian)指移民到、或出生在加拿大的华人。2001年,加拿大华裔血统的人大约有1,094,700,其中约10万人是混血华人。华人是加拿大最大的少数裔族群,2001年占总人口的3.5%。[1]

2001年,几乎75%的华人人口居住在多伦多或温哥华。华人人口占温哥华人口的17%,占多伦多人口的9%。

在基本工作年龄的华人中,20%在销售及服务业;20%在商业、金融及行政行业;16%在自然和应用科学领域;13%在管理行业;11%在(数据)处理(Processing)、制造业和公用事业(Ut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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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003年第七届世界华商大会文献资料,分布在全球各地区的华人共计4106万,其中在东南亚地区十国的华人有3247万,占79%的绝大比例。而美国则是全球第二大华人聚居地,有近300万华人,占海外华人总人数的7%。美国的华人不但有从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澳门两岸四地直接来的,也有经东南亚地区,以及欧洲、中、南美洲,非洲,澳洲等近50个国家移民过来的。美国华人来源地广泛这一特点,是在其它国家的华人社会所不具备的。而他们与原居住地经济与文化的紧密关系,也使美国华人经济的发展具有极为广泛的空间与独特的优势。

根据2000年美国普查局(U.S. Census 2000)的资料,美国华人共有287万9,636人,约占美国人口1%。(其中有14万4,795人申报为台湾人。)
根据美政府人口普查显示,1970年美国华侨华人总数为43万人,1980年有80万人,1990年为180万人。2000年美国人口统计数据显示,全美华侨华人总数为288万人。主要集中分布在美国东西两岸,以大城市居多。华侨华人人数如按州别划分,依次为加州112万、纽约50万、德克萨斯州20万、夏威夷州17万、麻萨诸塞州10万、伊利诺斯州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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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998年欧洲各国华侨华人人口及其在当地国总人口中的比例


[tr][td=,1,85]

德
国

国
别

华侨华人

总 人 口

占所在国总人口比例(%)

荷
兰

127500
0.82

俄罗斯

200000
0.68

奥地利

41000
0.51

英
国

250000
0.42

法
国

225000
0.38

卢森堡

1300
0.31

爱尔兰

10000
0.27

比利时

23000
0.23

瑞
士

13000
0.18

丹
麦

7257
0.14

瑞
典

12800
0.14
100000
0.12

意大利

70000
0.12

捷
克

12000
0.12

挪
威

5000
0.11

匈牙利

10000
0.10

西班牙

35000
0.09

南斯拉夫

10000
0.09

葡萄牙

2700
0.03

芬
兰

1500
0.03

希
腊

600
0.01

罗马尼亚

3000
0.01

波
兰

1500

爱沙尼亚

20

拉脱维亚

100

立陶宛

40

斯洛伐克

5

总
计

1162322
0.18



资料来源:台湾侨务委员会编印《华侨经济年鉴》1998年版。其中,原统计俄罗斯华侨人口为100万,因考虑到多数华侨
华人居住于隶属于亚洲的远东地区,因此仅计入20万。原资料无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华侨华人的统计数。表中南斯拉夫华侨华人统计数根据《环球时报》2000年12月20日;罗马尼亚华侨华人统计数依据国际移民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Migration)1998年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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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西欧国家华人性别构成的变化中可以看出:这些国家的华人移民群体已从男性单身汉过渡到主要由家庭组成的社会。荷兰的一华人社团在1984年进行的抽样调查亦表明,荷兰的华人家庭人口约占该国华人总人口的85%。[1]另据英国华威大学(The University of Warwick)少数民族关系研究中心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调查,华人在英国共有4.8万个家庭,家庭人口为16万人,约占全英华人人口总数的80%。[2]促成上述转变的外在条件是,西欧各国政府从人道主义原则出发,基本都允许依法移民定居于本国的华侨华人享有在该国生活、工作的正当权利,允许其家庭成员依法按“家庭团聚”的有关法律入境;而促成上述转变的内在因素是,欧洲华侨华人的总体经济的自立程度已大大提高,他们愿意并且具备了在西欧国家安家立业的能力;同时,当代中国移民的观念也已发生变化,传统的“叶落归根”观念已为“落地生根”观念所取代,全家老小共同在移居国安居乐业,在当今海外华人社会中已属平常事。
在以90年代新移民为主构成的南欧及东欧华人社会中,性别比则仍然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差距。1998年,匈牙利有关方面曾对4663份中国新移民的记录进行统计,发现男性与女性的比例是1.5:1,单身男性的总人数大大高于女性。[3]如果将当代匈牙利华人新移民的性别比,同20世纪30、40年代英、荷、法等国华人新移民的性别比作一比较,我们至少可以从中当代新移民性别构成中的两个特点。
其一,以男性为主承担改变家族地位的传统在当代中国移民中依旧延续。时至20世纪后期,在蔓延于世界各地的移民潮中,已不乏女性移民的身影。在有些国家如菲律宾,其到外国打工的女性比例已明显超过男性,从中东到新加坡、香港,“菲律宾女佣”业已成为许多国家城市中产阶级家庭不可缺少的雇工。但是,在中国,尤其是在中国农村地区,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延续着男性一人先外出创业,尔后再接家属或者再成家的传统。一般而言,如果创业先行者获得成功(即得到所在国居留权并能够自食其力乃至事业上有所成就),那么,按照当今西方国家的法律,申请家庭团聚是顺理成章之事。因此,夫妻双方对于“丈夫”先出去“闯一闯”,很容易形成共识。这一点在非法移民中更为明显,因为偷渡费用昂贵,全家一起偷渡在经济上难以承担,往往男性就担任了“先驱者”的角色。前引匈牙利关于中国新移民性别比的统计数据包含的是正式登记入境的中国人,如果将非法移民也统计在内,相信男性比例还要高出许多。1999年在英国多佛尔发生的偷渡者在货柜中不幸身亡的惨案中,遇难者共有58名偷渡者,其中,男性为54人,女性仅为4人,即为例证之一。
但是,另一方面,与二战前中国移民群中男性比例高达90%甚至95%以上的状况相比,目前匈牙利的中国新移民群中男女比例为1.5:1,即女性约占总人数的40%,这说明女性加入移民创业者之列的人数已明显增加。其中,有些人是夫妻双方通过合法之途共同走上移民之路,也有一些人是由女性独立出国创业,此类独立女性在来自大城市的移民中,不乏其例。此外,笔者在侨乡调查中还发现,“出国”毕竟是一些家庭的集体“投资”,在先送哪个子女出国的问题上,虽然多数家庭都将年轻男孩子摆在首位,但也有些家庭将“女儿”排在第一位,这是因为,在这些家庭看来,年轻女孩子出去后,比较容易在已有正式居留的男性中找到结婚的对象,并由此得到合法身份;女儿立足后,就有可能为家庭建立起可以拓展的“海外关系”。
由于新移民仍在源源不断地进入南欧、东欧及西欧的一些国家,而不少90年代后才进入这些国家的移民还处于谋生、适应、等待或寻找机会转换身份的阶段,他们从“移居”到“定居”还需要一段过渡时期。因此,目前这种男性高于女性的新移民性别比特征,估计还要延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

四、年龄构成

就总体而言,目前欧洲华人社会仍然以第一代移民为主,而且不断有大量年轻力壮的新移民加入其中,因此,倘若与人口构成接近或已经步入老龄化的欧洲主体社会相比,那么,欧洲华人社会的人口结构基本是“成年型”的,属于社会赡养系数较低的群体,[4]也就是处于为所在国社会提供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的阶段。然而,倘若与二战前欧洲华侨社会的人口构成相比,则今日欧洲华人社会人口的年龄构成中,属于赡养对象的人群,即未成年儿童及已进入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的总数已明显上升。
在南欧的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及东欧各国,由于来自中国的新移民是在20世纪90年代才大量进入这些国家的,因此,这些国家的华侨华人人口构成呈现年轻化的态势。据匈牙利有关方面对布达佩斯4663份中国新移民材料的剖析,其中61%的人的年龄在20—40岁之间。[5]另据笔者在意大利调查时当地侨领介绍的情况,90年代末意大利的华侨华人中以属于二三十岁年龄层者居多,其总体平均年龄估计不会超过35岁。笔者在意大利访问过由新移民开设的皮革厂、服装厂,在周末去过主要面向中国新移民的餐厅及由当地华侨开办的“卡拉OK”歌舞厅,所到之处,无不活跃着年轻人的身影,与笔者相对更为熟悉的西欧华人社会形成十分明显的对照。
在西欧,尤其是在英国、荷兰、法国等华侨华人较为集中的国家,由于二战后有一批中国人留居这些国家,他们不断拓展着连锁迁移的网络,而且,20世纪60、70年代时,又经历了一次来自香港及印度支那的华人移民潮,因此,时至20世纪末,这些国家华人社会的年龄构成与东欧及南欧国家均明显不同。
先以荷兰为例。1936年,荷兰社会学家范·黑克博士曾依据该年在鹿特丹正式登记注册的中国人的资料,统计其年龄构成情况;1987年,荷兰阿姆斯特丹两位人口学专家以是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鹿特丹、阿普杜恩与埃特荷芬四城市居住的华侨华人为基数,统计其年龄构成。相隔半个世纪的两份统计,反映出荷兰华人社会的明显变化:随着华人社会由30年代的“过客型”转变到20世纪末叶以“定居型”为主的移民群体,其年龄构成中,有3.7%是业已进入退休年龄的老年人,未成年的儿童达30.20%;1987年荷兰华人社会群体的“赡养系数”已从1936年基本为零上升到1987年的51.2(详见图2)。
图3则是依据1991年英国华侨华人的年龄分布统计资料制作而成,希望能比较直观地帮助读者从对比的角度,了解20世纪90年代英国华侨华人的年龄构成状况。
图2:1936年与1987年荷兰华人年龄构成比较

资料来源:(1)参见〔荷〕范 • 黑克:《中国移民在荷兰》(Van Heek, Chinezen Immigranten in Netherland), 1936年。该统计依据的基数是1936年在鹿特丹正式登记注册的中国人。(2)参见〔荷〕 S. Y. Voets & J. J. Schoorl:《荷兰华人人口的增长与构成》(Demografische Ontwikkeling en Samenstelling van de Chinese Bevolking in Nederland),该统计以1987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鹿特丹、阿普杜恩与埃特荷芬四城市居住的华侨华人为基数。
图3:1991年英国华人人口年龄分布图



资料来源:人口普查办公室(Office of Population Censuses and Surveys):《1991年人口普查出生地统计表》(Census 1991-Country of Birth Tables),London: Her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第162-168页。

英、荷两国华人社会的相应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华人移民历史较长的法、德等国中华人社会年龄构成的变化趋势。尤其必须指出的是,进入80、90年代后,在60、70年代移民高潮时期进入英、法、荷、德等西欧国家的一大批来自香港、印度支那的华侨华人已逐渐步入老年期。目前,西欧华侨华人社会中的老年人,几乎都是第一代移民,他们身上带有较深的中华文化烙印,早年都曾经历过异域创业的艰辛,而且,他们的文化水平大多比较低,掌握所在国语言文字的水平十分有限,多数人仍然只习惯于和持同一方言的同胞交往。受欧洲社会风气影响,他们的子女成年后大都分居独立,这就使他们的晚年生活显得格外冷清孤寂,当患病需要医治、体弱需要照顾时,更是常常不知所措。与其形成鲜明对照,一大批在当地出生成长的华裔青少年,则由于在当地国完成了其社会化的过程,因此,往往对西方文化比对中华文化更熟悉、更了解,其与父母之间的代沟,除了生活于不同时代形成的差距之外,还加上不同文化的冲撞,矛盾往往比非移民家庭更加突出。

[1] 参见〔荷〕《半月报》,荷兰中华互助会,1984年12月3日。

[2] 台湾“侨务委员会”编印:《华侨经济年鉴》,1996年,第595—596页。

[3] 参见Pál Nyíri:《中国新移民在欧洲:关于匈牙利华人社会的个案研究》(New Chinese Migrants in Europe: the case of the Chinese community in Hungary),Ashgate,1999年出版,第32页。

[4] 人口统计学中将15岁以下和65岁以上的人口总和与15岁和64岁中间人口组的比率,称为“赡养系数”(dependency radio)。

[5] 参见Pál Nyíri:《中国新移民在欧洲:关于匈牙利华人社会的个案研究》,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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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内的1648名中国人中,女性仅有27人。[1]1932年聚居于荷兰鹿特丹唐人街的1200名华人中,“竟没有一名女性”。[2]另据荷兰老华侨回忆,二战刚结束时,在荷兰约有1300名华侨,其中来自中国的女性共13人,真可谓“百里挑一”。在法国,20世纪20、30年代时,当地华侨社会中的女性仅占总人数的8%,直到1946年,女性比例也只增加到12%。[3]另据1955年4月的统计,是时在葡萄牙登记的中国成年侨民共79人,其中女性仅为4人。[4]
移民群体性别构成从男性远远高于女性的失衡状态转向两性基本均衡,是伴随着中国人移民群体从“过客型”向“定居型”转化的一个重要标识。1969年,96名香港女士获准到英国与丈夫团聚,成为该年度英国华人社会的重要新闻。[5]从那以后,英国的华人申请家眷入境团聚逐渐成为习以为常之事。据1991年英国人口普查,是年接受人口普查的英国华侨华人总计有156938人,其中77669人为男性,79269人为女性,男女性别比为100:102。[6]由于这里反映的是业已正式定居于英国的华人社会的情况,因此,其性别比已接近现代社会的常规。
1987年,荷兰人口研究中心关于荷兰华人的情况调查表明,荷兰境内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华人移民性别比例为116:100,由于该统计对象以新移民为主,因此,仍然呈现出男性高于女性的状况,但与1956年男女性别比(304:100)相比,女性比例已明显提高。[7]在法国,“1946年,华族女性只占总人口的12.6%;1954年19%;1968年32.7%;1975年39.6%。只有在1975年以后,大批华族女性难民抵境,才扭转了这种男女比例不平衡的现象”。[8]
[1] 参见《旅德华侨之状况》,载《南大与华侨》,1931年第4期,第50页。

[2] 范·黑克(Frederik van Heek,):《中国移民在荷兰》(Van Heek, Chinezen Immigranten in Netherland), 1936年出版,第61页。

[3] 参见廖遇常:《法国华人一百年:1900年以来的华人生活》(中法文双语文本),法国共忆协会,1994年,第10-11页。

[4] 参见徐斌:《欧洲华侨经济》,台湾“侨务委员会”1956年印行,第38页。

[5]参见 〔英〕《丝语》,第20期,第48页。

[6] 参见David Parker:“英国华侨华人的历史、前景与认同”(Chinese people in Britain: histories, futures and identities);Gregor Benton & Frank Pieke主编:《欧洲华侨华人》,第306页。

[7] 参见S. Y. Voets & J. J. Schoorl:“荷兰华人人口的增长与构成”(Demogratische Ontwikkeling en Samenstelling van de Chinese Bevolking in Nederland),荷兰校际人口研究所,工作报告1988年第54号,第21页。

[8] 潘翎主编:《华侨华人百科全书》,第3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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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中国大陆的留学生迅速发展成为欧洲中国留学人员的主体。据中国驻法国大使吴建民1999年的讲话,是年在法国的中国留学生约有4000人,在英国有8000人,在德国有1.2万人。 在北欧小国芬兰,由于其对外来移民控制严格,2001年时全国华人仅3000余人,其中留学生占半数,约为1500人。 以上数字所包括的是仍然在校求学的留学生,如果将那些业已完成学业、留居当地就业的原留学生及其家属计算在内,在欧洲的留学生群体的总人数估计达7、8万人。在学成后定居于欧洲的华人华裔学者中,不少已取得了杰出的成绩,为所在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近年来,随着欧洲各国看好中国市场,一些中国留学生相继受聘于欧洲一些大公司从事与中国的贸易或直接被派驻中国;与此同时,也不断有留学生以专业人士的身分,或自我创业,或成为拓展中欧贸易的中介人。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西欧的英、法、德等国都将增收外国留学生当成一个重要的经济资源。据英国报刊介绍,在1975—1995年的20年间,到英国攻读大学学位的海外学生的人数增加了近3倍;至90年代,英国每年收入学费近7亿英镑,加上留学生支付的各项衣食住行开支,每年估计超过10亿英镑,为英国经济提供大量财源。 为此,英国不少高校还设立了专门机构,负责到中国招收留学生,为其开拓财源。引人注目的是,笔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从事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本身就是学成后留居当地的原中国留学生。
在中国大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一部分先富起来了的群体已拥有可观的财富,足以将子女送到发达国家求学。以广东为例,进入90年代末,广东每年办理出国留学的人员已多达5、6千人。其中,有约一半人是中、小学生,甚至包括幼儿园的孩子。他们的年龄普遍在14—18岁之间。留学生海外求学所选国家也发生明显变化,以前主要集中在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少数几个国家,现今则扩展到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以及欧洲的英国、瑞士、法国、德国等十几个国家。留学生家长认为,送子女出国留学是最佳投资方案,其回报率比任何投资都高。
不过,相对于美、加等国而言,在欧洲,中国留学生要从“学生居留”转为“工作居留”还是比较困难的。在欧洲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学人也许并不难找到诸如“博士后”之类的临时位置,但能够找到永久位置并由此获得永久居留则相对不易。而且,即便是那些已经获得一定职位的中国学者,不少人往往也在工作中感觉到一种无形的歧视和压力。例如,在具有同等工作能力的同事之间,首先获得提升者必定是白皮肤的当地国人;在面临裁员时,首先有可能被“炒鱿鱼”的,则很可能是种族上的“外国人”,无论你是否已经宣誓入籍。一般认为,在这些方面,欧洲国家的情况比之北美要更严重些。因而,在欧洲的中国大陆留学人员虽然总人数不少,并且因主要集中于欧洲各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而显得引人注目,但这部分人仍呈现出一种流动的状态。
还值得一提的是,进入21世纪之际,在新一轮涌向欧洲的自费留学潮中,同样存在鱼龙混杂的现象。在英、法、荷、德等国,都出现了一些以招收留学生为名,实则谋取不义之财的所谓“学校”。例如,欧洲瑞士的酒店学校曾经在全世界都享有盛誉,长期以来一直吸引着世界各地有志于从事酒店业的莘莘学子。可是,自20世纪90年代末,一些冒牌酒店学校在瑞士各地出现,为赚取钱财而不择手段。据2001年1月17日《北京青年报》披露:
有关瑞士酒店管理学校大量招收中国学生问题以及其中的种种骗局在国内外媒体接连曝光,引起广泛关注。但是,曝光本身并不意味着问题的解决。尽管有关报道为那些准备出国的年轻人敲了警钟,瑞士方面也已对此予以重视并采取了一些整顿措施,然而事实上,通过酒店学校途径来瑞留学的热潮并未因此降温,大多数质量低劣的酒店学校不仅没有关闭,而且来自中国的学生仍旧源源不断。曾被媒体曝光的卢塞恩附近的某酒店学校目前学生人数已近400人,不仅在中国设立了常驻办事处,甚至还参加了国内某城市举办的国际高等教育展。[另一学校]酒店管理分部刚刚成立不足两年,目前学生已超过200人,其中80%以上来自中国。该分部的创办者是一位在国内外媒体中屡被点名的骗子。目前在瑞士酒店学校中究竟有多少中国学生,没有人能够说出一个准确的数字。据报道,以中国学生为主要生源的酒店学校有20余家,保守地推测,其学生人数至少在2000人以上。
按照瑞士酒店管理学校的体制,一般为半年在校上课,半年到酒店或餐馆实习。虽然,几乎所有学校在招生时都作出许诺,为学生联系安排实习,可事实上大多数学校都未能履行这一诺言。临近实习期时,寻找愿意接收实习生的酒店或餐馆,便成为每个学生的燃眉之急。因为一到实习期,学校便不再为学生提供食宿,能否及时找到实习地点,不仅关系到学业,更关系到生存。随着酒店学校学生人数的迅速增多,特别是由于绝大部分学生都不会瑞士当地语言,另外很多人的英语也成问题,因此愿意接收这些学生实习的瑞士酒店寥寥无几。于是,中餐馆成为很多人选择实习机会的目标。实际上,这些实习学生已然成为瑞士劳务市场上的廉价劳动力。

同时,在中国大陆,各式各样的留学中介机构比比皆是,遍布各大中城市,这足以说明去欧洲的自费留学潮仍在滚滚涌动中。

以上列举的六大群体,是当代欧洲华侨华人当中较有代表性的群体。不过,随着移民人群总数不断增加,欧洲华侨华人的构成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例如,原先人数很少的北京人、上海人、四川人等,如今在匈牙利、俄罗斯、法国、罗马尼亚、荷兰、西班牙等国都组织起了自己的地缘团体,可见其人数已达一定规模。另一个值得密切关注的新动向是,进入2000年之后,从中国东北地区移民欧洲的人数呈现大幅度上升趋势。各类合法、半合法乃至非法的移民中介机构或曰留学中介机构纷纷在东北地区立足,它们通过不同途径将一批批在欧洲举目无亲的东北人运送到法国、英国、荷兰等西欧国家,并从中牟取高额的“中介费”。由于东北地区的总体经济情况不如温州、福州等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因此,据2000年初的调查资料,从东北地区到巴黎的“手续费”大约是3万法郎,比温州等地索要的12—15万法郎低得多。然而,由于东北人在欧洲基本没有可以利用的网络,他们在欧洲艰难的生存状况业已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北方人”正在成为欧洲华人社会关注的一个新问题。

三、性别构成

二战前移居欧洲的中国人中,无论是以广东人为主的“船员”或以浙江人为主的“小商贩”,基本上是一个以单身男性为主的群体。 在德国,据1931年统计,全德包括448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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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湾人
在西欧,华侨习惯认为的“台湾人”,实际上不仅包括出生成长于台湾的本土人,也包括曾在台湾生活、工作过或经由台湾移居欧洲的那部分人;有些时候,那些与台湾没有乡缘关系但在政治上强烈认同于台湾当局的华侨,也被认为是“台湾人”。
二战后以来,不断有台湾人因婚姻、投亲、留学、求职等原因而移民欧洲,不过人数一直不太多。进入90年代以后,在台湾企业集团加速国际化的过程中,一些企业家也瞄准了欧洲市场,尤其是随着台湾著名的大型企业如华隆财团、大同关系企业集团、台湾长隆海运、台湾宏基集团等相继投资欧洲,“台湾人”作为一个以地缘为纽带的社会群体,在欧洲的活动及影响明显增强。
当台湾海峡两岸在政治上处于紧张对峙状态时,“台湾人”在欧洲华侨华人之中曾经是一种政治倾向的代言词。80年代后,随着祖国大陆与台湾关系的逐步改善,欧洲华侨华人之间的政治隔阂也有所消弭,反倒是近年来在部分旅居欧洲的台湾人中出现的“台独”倾向引人注目。尤其是台湾民进党上台后,加紧在海外华人中寻找支持者,从而使欧洲华人社会中的“台独”势力有恃无恐和更为嚣张,他们组织社团打出支持“台独”的旗号,并在电台报纸上公开撰文宣扬“台独”论调。尽管这部分人的绝对人数不多,他们的言行也一直受到大多数华侨、包括来自台湾的老华侨的批判,但是,由于他们以台湾移民中的“新生代”、青年知识分子为主,与所在国主流社会的关系相对密切,因此,他们的社会影响及动向不容低估。
(六)留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中国大陆派往国外的留学生主要是前往原苏联及东欧国家。1950—1965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共向原苏联、东欧各国、朝鲜和古巴等29个国家派遣留学生10698人(若加上其他一些经济方面的业务部门选派的留学生和实习人员,总数约为1.2万多人)。其中,向原苏联派遣了8310人,占派出总数的78%。这些留学生中有95%以上的人都在学成以后就回国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甚至仍然在过外学习的留学生也基本上都被召回国参加了工作。此后一直到70年代初,中国不再派出新的留学生。从1972年9月开始,中国大陆恢复了向国外派遣留学生的工作。是年,中国分别向法国和英国派出了20名学习法语和16名学习英语的留学生。
同期在西欧留学、或学成后定居于欧洲的华侨华人华裔主要来自台湾、香港及位于东南亚的原西欧的殖民地国家。其中,香港和马来西亚的华裔留学生主要到英国求学,印度支那的留学生主要去往法国;50年代之前有不少印尼华裔学生前往荷兰留学,但是60年代之后,已转为以美国为求学的主要目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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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湾人
在西欧,华侨习惯认为的“台湾人”,实际上不仅包括出生成长于台湾的本土人,也包括曾在台湾生活、工作过或经由台湾移居欧洲的那部分人;有些时候,那些与台湾没有乡缘关系但在政治上强烈认同于台湾当局的华侨,也被认为是“台湾人”。
二战后以来,不断有台湾人因婚姻、投亲、留学、求职等原因而移民欧洲,不过人数一直不太多。进入90年代以后,在台湾企业集团加速国际化的过程中,一些企业家也瞄准了欧洲市场,尤其是随着台湾著名的大型企业如华隆财团、大同关系企业集团、台湾长隆海运、台湾宏基集团等相继投资欧洲,“台湾人”作为一个以地缘为纽带的社会群体,在欧洲的活动及影响明显增强。
当台湾海峡两岸在政治上处于紧张对峙状态时,“台湾人”在欧洲华侨华人之中曾经是一种政治倾向的代言词。80年代后,随着祖国大陆与台湾关系的逐步改善,欧洲华侨华人之间的政治隔阂也有所消弭,反倒是近年来在部分旅居欧洲的台湾人中出现的“台独”倾向引人注目。尤其是台湾民进党上台后,加紧在海外华人中寻找支持者,从而使欧洲华人社会中的“台独”势力有恃无恐和更为嚣张,他们组织社团打出支持“台独”的旗号,并在电台报纸上公开撰文宣扬“台独”论调。尽管这部分人的绝对人数不多,他们的言行也一直受到大多数华侨、包括来自台湾的老华侨的批判,但是,由于他们以台湾移民中的“新生代”、青年知识分子为主,与所在国主流社会的关系相对密切,因此,他们的社会影响及动向不容低估。
(六)留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中国大陆派往国外的留学生主要是前往原苏联及东欧国家。1950—1965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共向原苏联、东欧各国、朝鲜和古巴等29个国家派遣留学生10698人(若加上其他一些经济方面的业务部门选派的留学生和实习人员,总数约为1.2万多人)。其中,向原苏联派遣了8310人,占派出总数的78%。这些留学生中有95%以上的人都在学成以后就回国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甚至仍然在过外学习的留学生也基本上都被召回国参加了工作。此后一直到70年代初,中国不再派出新的留学生。从1972年9月开始,中国大陆恢复了向国外派遣留学生的工作。是年,中国分别向法国和英国派出了20名学习法语和16名学习英语的留学生。
同期在西欧留学、或学成后定居于欧洲的华侨华人华裔主要来自台湾、香港及位于东南亚的原西欧的殖民地国家。其中,香港和马来西亚的华裔留学生主要到英国求学,印度支那的留学生主要去往法国;50年代之前有不少印尼华裔学生前往荷兰留学,但是60年代之后,已转为以美国为求学的主要目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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