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不想找工作 台女大学生上网找人包

(台北讯)台湾一名刚大学毕业的大学女生,不想找工作,上网征男人包养她。她昨天被台北地检署声请简易处刑。

  据悉,家住台北市文山区的22岁杨姓女生,去年才读完大学。今年1月29日深夜,她在家中上网到台湾“北部人”聊天室网站,化名“小糖”进入聊天,并刊登标题“找人包养我”,留下电子信箱供联络,2月12日被高雄市女警队查获。

  由于杨女是初犯,检方答应给她缓起诉,可是杨女仍然不满意,她认为缓起诉还是得支付罚金,起码损失2万元新台币(约1000新元)。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Originally posted by 蹲在墙头等红杏 at 2005-4-9 05:21 PM:

诱惑和纵容他人长期嫖娼罪~


买长期饭票总比吃快餐好吧?
我跟你说吧,泡妞说来就两个字,“靓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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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Ross_Geller at 2005-4-9 17:17:
二奶包养法?

诱惑和纵容他人长期嫖娼罪~


我思念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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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什么法了啊?

二奶包养法?
我跟你说吧,泡妞说来就两个字,“靓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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