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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乐乐 at 2004-8-4 06:07 PM:
个人还有个主意,其实亚什这样无非就是为了确认一下,我们是没有借钱行为的。而且我想每个人手里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钱。或者至少在打工把,跟他们说,父母虽然不能出示收入证明,但是我们不会因为资金上的问题作什莫 ...


嘿嘿,我想你说的这点根本没用
移民局早就强调了,我们这种打工的工作合同根本不算是生活的保障,今天在上班,明天有可能就被炒了。
也不用拿自己跟德国孩子比,人家不用签证,人家没钱也能一辈子待在德国,人家做了坏事也是在德国受罚,从生一直到死,而我们要想在这里待下去,就要钱!
所以根本别指望跟签证官耍嘴皮子了,没实际作用。
还是老老实实,人家要什么你就去办什么给什么吧
不提倡作假,但变通是需要的biggrin.gigirl.gif
分甘同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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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说,如果父母能够签字担保。但是实在开不出来收入证明的情况下。我好像解释的很清楚了。

而且变通和作假界定起来也不那末容易。我这样说,也不过是希望不要过几天,连这样的担保书都不被接受和相信了。那个时候我们拿什莫阿?

还有我没想着和德国学生比,这是人家的国家。他们到我们那里遇到的困难也不会少。我只是提醒楼上妹妹注意一下,德国的外国学生不是只有我们。还有非洲的,东欧的。好像在他们那里,问题并不像我们这里形势艰难。我们不需要和德国学生比,我们只要和其他外国学生比一下就好了。

另外,我指的打工,是说我们可以打工赚来得钱。钱,而不是合同。

[ Last edited by 乐乐 on 2004-8-5 at 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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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乐乐 at 2004-8-4 07:57 PM: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父母能够签字担保。但是实在开不出来收入证明的情况下。我好像解释的很清楚了。

而且变通和作假界定起来也不那末容易。我这样说,也不过是希望不要过几天,连这样的担保书都不被接受和相信了 ...


呵呵,你既然知道其他外国学生跟我们待遇不同,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很多事情我们没有抗辩和解释权的。

总之希望亚琛的同学们都好运了。
分甘同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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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倒霉的都是我们。我们招谁惹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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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儿,
亚琛的外国留学生都跟您似的爱憎分明,那AuslaenderVertrung那边可真就寸步难行了。
好家活! 许胜不许败!
请几个记者座谈采访,这是几月里的事我都记不清了,到现在还让您揪着辫子呢?
那回参加座谈的应该没您吧? 要不怎么到现在您连“先出事,后请记者”还是“先请记者,后出事”都没闹明白?
你用“我不是阎王”来为自己当小鬼的行为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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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东欧的怎么和我们不同?
不要“好像”
事实说话
要不我联系一下喀麦隆学生代表,谁有兴趣可以亲自问问他们的问题是怎么解决的
你用“我不是阎王”来为自己当小鬼的行为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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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creme是不是有点斗鸡眼?那傻X太欠揍了,我的BAUSPAREN他不承认,spiel keine Rolle.靠,算来算去给延了18个月,我自己算算应该是20个月,真TMD缺德,我挺支持去抗议的,学生会是啥事不会干的,大家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名存实亡的这一届学生会了,离早先的那几届差得太远了,我们自谋生路,抗议去,大家都碰到过这样那样不公平的待遇,甚至是不合理的,为什么我们要忍气吞声,为什么我们要受欺负,我们联合起来,讨个公道,找他们说说,秋菊有句话----村长,俺就是要讨个说法!
如果学生会还有点良心发现,就应该组织这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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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您脑子进水了八?
最先出事的好像是去年8月份八?
还是老大您的古书读多了,听不懂别人说话阿?不出事请记者干吗阿?吃饱了撑得昭告天下 ?
还是您老红薯买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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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这帖前可是话里话外都指着是座谈会招来了鬼子的报复
请先统一一下自己的口脑,好不好?这对您向市长示威演讲有帮助,如果您真的会去参加任何示威行动的话

另外,真有想组织示威的最好请先作一下法律咨询,了解一下相关条例,把相关手续办齐全了。“民主”国家不代表为所欲为,可别让鬼子拉进班房了
你用“我不是阎王”来为自己当小鬼的行为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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