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和武松的杀人自白

潘金莲只是因为武大郎有碍偷情而杀他的吗?
武松只是因为潘金莲杀了大哥而杀她的吗?
做为无聊社首席记者,我分别采访了两人,以下是两人供认不讳的杀人自白。

潘金莲的自白:
我杀武大郎有三个原因。
一:我看不起他。他一没忧郁的目光,二没英俊的外表,三没权势。只是个卖烧饼的。虽然私房钱都给了我,可就他那些沾着烧饼味的破铜钱,一大堆还不够我买瓶上点档次的香水。更甭说一套婷美内衣了。我虽然不想日子过的奢侈,可你连基本的物质保障总是要有的吧。“女为悦己者容”,你没本事让我为你“容”,我那有兴趣让你看着“悦”。当日,我跟了西门庆,他屁都不敢放一个,你说这样的男人我怎么看的起他?
二:我恨他。他小时候因为身材矮小,外表奇丑,长期遭受女性的歧视。又因为太穷上不起学,缺乏良好的性教育。再加上营养不良。最终导致了雄性第二特征严重发育不成熟。你说我这个风情万众,雌性第一第二特征极度成熟的女性守着这么个活死人。我心里怎能不恨他。(咬牙切齿声)
三:他变态。可能他小时候恶怕了,再加上对女性的极度仇视。他每次吃饭的时候,都要我脱光了,把那芝麻,烧饼,稀粥什么的倒在我身上。然后慢慢的吃。还美其名曰:人体宴。你说他这么个穷人还想玩浪漫。不是变态是什么。吃就吃吧,我忍了。可他这人还学不了西门哥哥的文雅。每次都搞的我浑身上下都是口水。你如果看到有头猪在你身上拱来拱去,垂着三寸长的口水,你会有什么感受?
杀他我一点都不后悔,他还是男人吗?他就是一头猪,杀一头猪你后不后悔。

武松的自白:
我不想杀金莲,可我不得不这样做。
金莲是个尤物,杀掉这个尤物,还不如自己享受。
虽说我哥不咋地。但是她杀了我哥,我也只好杀了她。没办法,这世界就这样,你杀了别人,就又别人来杀你。你们的世界不是有以色列搞次“定点清理”,巴基斯坦就扔个“人体”炸弹吗?道理都一样,名义上是为了正义,实际上是为了复仇。
这是我不得不杀她的主要原因。
如果要说杀她有没有私心,反正都杀过了,我不妨告诉你:有。
一:我嫉妒。我嫉妒她嫁给我哥,偷情给西门庆这样好的两件事为什么我都没轮上。我不能和我哥抢。可我至少也应是偷情首席人选吧。
西门庆算什么。只是个地痞习气加村长做派的淫棍。
我武松那样比不上他。再怎么说我也是个黑社会老大。有钱,有势,招安之后,更是黑白道通吃。
可她没选我。是她没眼光选了西门庆?是她太想“红杏出墙”没来的及等我回来?还是西门庆和她真的相爱?估计真心相爱是不可能的。我杀那狗日的时候,他还说以后再也不敢“包二奶”了呢。他也是个孬种,不是对金莲真心好。
二:她背叛了我。
当日,她对我诉说倾慕之情时,我出于面子回绝了她,我那意思是让她再等上一等。但我心里已经把她当成自己人了,我吃定她了。
可最后她没让我吃,让西门庆给吃了。她这不是背叛我是什么?要不,就别说你爱我,说了你爱我,就不能再去偷别的腥。这是一个人最起码的诚信原则嘛。
杀了她让我后悔,也让我兴奋。我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提刀割下她头颅的时候我确实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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