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柳漫 于 2006-8-16 15:21 发表
一千万是四亿的40分之一,比例不算高。当时有产者,包括市民、学生、有田的农民等一律算剥削阶级。这个“应该受到专政”的“剥削阶级”的比例应该超过四分之一以上。



三年饥荒是丰收年的错误政策导致的。
yeha ...

说丰收是胡扯蛋...
只是没灾的那么可怕而已...刘少奇有句很中肯的评价"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TOP

建“国”是49年,反右和镇反是哪年先要搞清楚。不要都故意含糊成“刚建国那岔”。

TOP

原帖由 柳漫 于 2006-8-16 15:33 发表
建“国”是49年,反右和镇反是哪年先要搞清楚。不要都故意含糊成“刚建国那岔”。

一九五一年和一九五二年之交,中共又发动了予头直指资产阶级的三反五反运动.
这不刚建国么?有什么含糊么?你还不是一般的有毛病啊...

TOP

来来来,我要听听三反五反的目标怎么变成学生和市民了,你说说学生死了多少,市民死了多少

TOP

原帖由 jiejiedog 于 2006-8-16 15:19 发表


mao!xinsui.gif

欺上瞒下,有灾不报,乃曰形势一片大好...

TOP

找史料教育比茅厕的石头更臭更硬的共奴是浪费自己的青春。lol.gif
其实共奴们自己谷歌“反右 学生”就可以找到资料了,他们何必要浪费我的时间。:(

[ 本帖最后由 柳漫 于 2006-8-16 15:58 编辑 ]

TOP

原帖由 柳漫 于 2006-8-16 15:49 发表
找史料教育比茅厕的石头更臭更硬的共奴是浪费自己的青春。lol.gif
其实共奴们自己谷歌“反右 学生”就可以找到资料了,他们何必要浪费我的时间。:(

当你作践到自己都无法自圆其说的时候,就提GOOGLE把...

GOOGLE.JPG (91.53 KB)

GOOGLE.JPG

TOP

好比谋杀,先刑法判,后民法判,一个不能少。自己放弃民事赔偿肯定素有目的的,而且不见得高尚,鉴定完毕:han.gif :o
天下很大

TOP

建国之初,百废待新。如果能有一笔赔款实在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而且这也是我们应该得到的。不要就是白不要,而且还帮日本减轻了负担。今天的中国政府肯定不会有赔款不要。

血债血还的可能性实在不是很大,现在的社会比以前要文明多了,象二战时候的一些东西不可能再发生,人类也要发展,不可能一直还停留在这种水平。当时以德报怨不要赔款的出发点也不是为了以后能够血债血还。

个人认为不要有点吃亏。要赔款也是理直气壮,如果说人命无法用钱来衡量,(虽然我们现在也经常在做,当然故意杀人一般还是要偿命)。 但是日本在中国造成的财物损失难道不应该赔吗。
wawawa

TOP

原帖由 蓝色指南针 于 2006-8-16 15:33 发表


说丰收是胡扯蛋...
只是没灾的那么可怕而已...刘少奇有句很中肯的评价"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就算饿死一千万, 七分人祸, 由人祸造成的死亡就是七百万, 这七百万人的血债谁来偿?
没有哪一个参考系相对于其它参考系是特殊的.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