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一件朝袍 耗时两年

  清代皇帝的衣料由内务府广储司拟定式样颜色及应用数目奏准,对缎匹长阔尺寸、质地、花样、色泽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档案中的“敕谕”多次记载要求官局所织缎匹“务要经纬均匀,阔长合适,花样精巧,色泽鲜明”,如质量不合格,需补赔罚俸或受鞭责。

  据清宫资料,制作一件朝袍须要依礼部定式,或是皇帝命题由内务府画师绘制重彩工笔小样,交总管太监呈皇帝御览,或经内务府大臣直接审阅后连同批准件送发江宁(南京)、苏州、杭州三处织造司分织。江宁织造负责的御用彩织锦缎,苏州织造的绫、绸、锦缎、纱、罗、缂丝、刺绣及杭州织造处织造的御用袍服、丝绫、杭绸等。

  据悉,三织造织成匹料后再送交裁作、绣作、衣作,刺绣由如意馆画工设计彩色小样,经审后,按成品尺寸放大着色发交内务府和江南织造衙门所属的绣作进行生产。完成后陆路进京,如后宫所用则经水运进京。期间用绣工近500人,绣金工40余人,画样过粉10余人,合计近千人。如由一人刺绣则要用2年零5个月才能完工,在此期间内,穿衣人的体态甚至已发生了变化,聪明的工匠于是在织造阶段就在面料边缘留下了足够的改动空间。

  据记载,皇帝一天之中多次更换服饰,有时一天内更换二至三次。清宫内设有尚衣监,存放皇帝的袍褂和服饰,又有专门的衣服库,管理皇帝平日常用的服和冠,还有一大群随时侍候皇帝更换衣服的太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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