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强烈鄙视--被人骗的经历!咋不实话实说呢?

我今天看到enriguemartin的这篇文章,可以说是怒火万丈,这帖子严重的损害了中国人的尊严,并且严重的刺伤了我母亲善良的心,侮辱了我的人格,我就是LZ刚才提到的某某同学,看到LZ实在无理取闹,血口喷人,而且如此丢人!!我打算把事情的真实情况跟大家说明一下:我在德国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因有事情回国,当认识W同学以后(这里称LZ为W同学),把他当成小弟弟。我把近一个月的准备的一切和在国内带去的物品,基本全都低价或者无偿的转给W同学,(考虑到回国的行李超重),楼住非但没有感谢,而且反而血口喷人,当然我在德国时间也很有可能有些事情不清楚(这个我后面会提到),但是LZ也不至于如此没有素质吧?真丢中国留学生和其母校的脸,而且对国内这个我也没有听说过的高校培养出的“人才”实在不敢恭维!但幸好LZ不是RWTH的学生,只是来读语言的,要不然连RWTH的学生的脸也丢尽了!
我把W同学到德国以及和我相处的经理描述如下,我只描述事实,不加个人主观评论!也好让大家对事情的真实原委有个了解
1. W同学刚来德国在联系到我之前,住在青年旅社,25欧元/天,价格当然是很高的,在找到我的第2天,我就同意他过来暂时和我合住,(虽然距离我当时房屋出租还有一段时间)但主要是考虑到,W同学新来德国非常不容易,而且和我当时及其类似,所以同意和他和住(其实我当时非常担心和住东西财务会丢失,后来也是觉得新来的蛮可怜而且也是信任),然后我是管吃,管住,特别床垫还是我从别人那里借的给他睡(free)。
2. 我主动带他出去熟悉这个城市,商业街,超市等,而且带他去运动,包括去INFO那边的球馆,WESTPARK等地方,要么我陪他走路,要么我给他借我同学的自行车。
3. 我把一不到一个月买的东西,很多都是新的都相当低价位的卖给了他!而且其中很多都是别人已经预定了,包括房子本身,主要是考虑毕竟一个人新来德国很不容易,我跟有些预定我东西的人说是新来的人要用,很不容易,很多同学也都理解了。
W同学最丢人的,也是最恶心的地方就在与,其实他当时什么都知道,等我现在回国了开始装傻,而且感觉一个新人很无辜的样子!!!
第一 关于买给他的物品,我亲自让他去超市里看价格,甚至我带他去超市看价格然后让他比较之后再买,最终结果当时他很高兴的把东西都低价买了,当然还有一些小东西我就送了,至于“一共70多欧,至于是不是值那么多钱,我就不知道了”从何谈起呢??
第二 W同学说联系不到我,甚至于象在网上发的那样感觉在写通缉令,我感觉就一个字---假!!!因为我当时留给你联系方式的,而且我周围的人很多你都认识,随便问一个就好了,而且你发这个贴子可能也有人给你说你我的联系方法了,so…
第二 关于O2问题:也是大家争论的焦点,
1)我当时卖给他任何东西都会让他先去看再决定,手机当然也不例外,我当时告诉他如何去市政厅注册(这个W同学好像知道),去德意志银行激活账号,去SPAKASS开户,并告诉他在德意志银行附近有好几个O2店,可以去看看。
当时我决定把卡转给W同学的时候,他非常兴奋,因为他当时也知道没有学生证是不能享受学生服务的,而且投币电话相当贵的,我当时还附送给了他一张MAXTOR的国际长途卡(不是新的我用过了),因为我的合同是Genion+Flarate所以在home区内打长途相便宜,W同学是非常满意的,当然对我一个将要回国的人来说把手机卡问题解决了也是非常好的。当时是你情我愿,一拍即合。
2)至于O2手机的事情我当时跟W同学已经讲明白了,所以请不要装蒜!我跟你讲了签合同可以花比较少的钱得到手机,我也给你看过我签的手机,并且你也多次使用,我当时问你要不要手机可以给但我是出钱买的,你听说要花钱买的就说算了,你也有就可以用就行了。你当时说要手机我当场就给你!!又不是什么很高档次的家伙,国内也就1000多,而且我这个还不是中文系统,这边兼容也有问题,再加上充电器的接头问题,我自从拿回来还没有用过呢!
3)我们最终去O2店里面去,转银行账户完全是你情我愿的。请问:如果大家对O2不怎么了解甚至没有考虑过敢在转帐合同上面签名吗??我觉得答案很明朗。(何况去签转帐单的时候我是提前2天告诉M同学的),如果说是因为对O2不了解而被我忽悠了更是无稽之谈!暂且不说我让你自己去O2店看,就是当时去签转帐时候,O2里面的手机价格包括合同种类到处贴的都是,肯定也会略知一二,而且当时我看你很注意的看广告,橱窗,并且你800学时的德语水平对你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应该不成问吧?!!
4)当然我也算是新人,现在要提的就是我对一些事情不清楚的地方就是关于第一个月从M同学账户上面扣掉67.16欧元的情况我确实是不清楚,我走的时候因为也不清楚第一个月到底从谁的账户上面开始扣钱,虽然我只用了大概2周,我给你10欧元,我想你肯定不亏的,但最终这个67.16我觉得你可以也应当跟我讨论,也非常欢迎,如果是我的原因,以我RWTH研究生的人品保证(就象我每天给你做饭吃一样),我绝对不会让你亏的,我朋友还有些在那边,他们会帮我。
第三 对于O2公司,我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相信在德国这样一个严谨的国家,不会有公司会单凭你一面之辞,枉作定论的。就算真的打官司我也胸有成竹。

最后,欢迎大家的关注与讨论,我也希望在不损害中国同胞感情的前提下给这个这个问题一个合理圆满的解决。再次提醒LZ我的联系方法email:rodman_91_sy@hotmail.com. U should never forge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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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也对我在W同学里的发言道歉(我会把他删了的),但是我们希望的还是双方把事情解决了,而不是互相指责,毕竟解决问题是第一位的。你出来说话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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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解释一下好。

不过有几点不知道楼主注意到没有。

第一,你这样转让合同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合同本身是你的名字。

因为付款人可以是第三方,所以一旦第三方拒付,那么你就是法律责任承担人。

假设,请注意这里只是假设,该手机卡持有者在网上修改为你的*(老账号)或者他人的银行账号,然后回国继续用该电话呼出。

那么,O2  将直接追究你 LZ 的责任。因为是你与 O2 缔结的合同。(此为一个真实案例)

第二,但持售手机合同,相当于出售负债。所以公平的交易应该是附送手机,或者补偿受让方一定的金额损失。

以10 欧(5  + 5)基础话费为例,如果受让方没有得到手机,则转让方应承担基础费5欧。开通费,可另行商榷。

最安全的方法是,合同完全转让,即卡所有人改为受让人名字。但是,又有两个问题要注意:

另一,手续费谁承担。

另二,好像按目前规定。受让后的合同,不享有 5+5 优惠,也就是说话费10 欧起,通话费在10欧基础上累加。

这样的转让又会带来新的问题,就是受让方补偿金额的问题。

所以,麻烦事挺多,不是单靠好心就能办好事的。

鉴于,事主双方以前经济来往较多,建议,私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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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几点建议提得很好,加分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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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同学刚来德国在联系到我之前,住在青年旅社,25欧元/天,价格当然是很高的,在找到我的第2天,我就同意他过来暂时和我合住,(虽然距离我当时房屋出租还有一段时间)但主要是考虑到,W同学新来德国非常不容易,而且和我当时及其类似,所以同意和他和住(其实我当时非常担心和住东西财务会丢失,后来也是觉得新来的蛮可怜而且也是信任),然后我是管吃,管住,特别床垫还是我从别人那里借的给他睡(free)。

我住你那里是给了你的钱吧,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因为你一个月的房租加网加电是180欧,我和你一起住的那两天是每天我给三欧,然后从12日到14日,我是以一天6欧的价钱付给你的,而且德国房东明确说了,电费是由你支付的,你提前走我就提前进来。根本不需要交房费。这等于说,我也帮你支付了几天电费,至于吃东西,后面买东西难道我没掏钱??

2. 我主动带他出去熟悉这个城市,商业街,超市等,而且带他去运动,包括去INFO那边的球馆,WESTPARK等地方,要么我陪他走路,要么我给他借我同学的自行车。

呵呵,你当时主要是怕我一个人待在你那里吧,当然你出去都会叫上我了,我也为了让你放心,所以你出去都会跟着你出去,做做这些就能说明你是大好人了??

3. 我把一不到一个月买的东西,很多都是新的都相当低价位的卖给了他!而且其中很多都是别人已经预定了,包括房子本身,主要是考虑毕竟一个人新来德国很不容易,我跟有些预定我东西的人说是新来的人要用,很不容易,很多同学也都理解了。

你不用说什么低价不低价,你写价钱的时候,我一说要商量一下,你马上就翻脸,说什么,“搞清楚,不是我求你租房子”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你什么意思。再说,那些价钱都是你定的,你写的价钱,你计算的,全是你说了算,这叫买卖吗?


第一 关于买给他的物品,我亲自让他去超市里看价格,甚至我带他去超市看价格然后让他比较之后再买,最终结果当时他很高兴的把东西都低价买了,当然还有一些小东西我就送了,至于“一共70多欧,至于是不是值那么多钱,我就不知道了”从何谈起呢??
第二 W同学说联系不到我,甚至于象在网上发的那样感觉在写通缉令,我感觉就一个字---假!!!因为我当时留给你联系方式的,而且我周围的人很多你都认识,随便问一个就好了,而且你发这个贴子可能也有人给你说你我的联系方法了

我很高兴?这种话你也说的出口,被人强卖了一大堆东西会高兴??你的E-MAIL的确写过给我,但是你走之后,我重装过一次电脑,就没了,人家O2要的是你在国内的家庭住址。

1)我当时卖给他任何东西都会让他先去看再决定,手机当然也不例外,我当时告诉他如何去市政厅注册(这个W同学好像知道),去德意志银行激活账号,去SPAKASS开户,并告诉他在德意志银行附近有好几个O2店,可以去看看。

可以去看看?你什么时候有这么 说过,你只提到过去改用户吧。

当时我决定把卡转给W同学的时候,他非常兴奋,因为他当时也知道没有学生证是不能享受学生服务的,而且投币电话相当贵的,我当时还附送给了他一张MAXTOR的国际长途卡(不是新的我用过了),因为我的合同是Genion+Flarate所以在home区内打长途相便宜,W同学是非常满意的,当然对我一个将要回国的人来说把手机卡问题解决了也是非常好的。当时是你情我愿,一拍即合。

你还真会观察我啊,兴奋?因为你马上要不用付每个月的话费,不用管两年的合同而得到一部新的手机而感到兴奋吧?至于那张卡,是你主动留在那里的,难道你要带回中国打不成??留下之后你又有机会做好人了。

2)至于O2手机的事情我当时跟W同学已经讲明白了,所以请不要装蒜!我跟你讲了签合同可以花比较少的钱得到手机,我也给你看过我签的手机,并且你也多次使用,我当时问你要不要手机可以给但我是出钱买的,你听说要花钱买的就说算了,你也有就可以用就行了。你当时说要手机我当场就给你!!又不是什么很高档次的家伙,国内也就1000多,而且我这个还不是中文系统,这边兼容也有问题,再加上充电器的接头问题,我自从拿回来还没有用过呢!

对啊,是说好了,我拿手机卡,然后每个月支付20欧,不是因为要花钱买,所以不要,而是因为本来我自己就带了手机。

3)我们最终去O2店里面去,转银行账户完全是你情我愿的。请问:如果大家对O2不怎么了解甚至没有考虑过敢在转帐合同上面签名吗??我觉得答案很明朗。(何况去签转帐单的时候我是提前2天告诉M同学的),如果说是因为对O2不了解而被我忽悠了更是无稽之谈!暂且不说我让你自己去O2店看,就是当时去签转帐时候,O2里面的手机价格包括合同种类到处贴的都是,肯定也会略知一二,而且当时我看你很注意的看广告,橱窗,并且你800学时的德语水平对你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应该不成问吧?!!

对不起,出于当时对你的信任,我的确没有功夫在O2店里,相信的查询各种信息,因为你明确跟我说过,下个月开始每个月支付20欧就可以,只需要每个月支付20欧。我的确不了解,不过,我没有签任何合同,那个只是在我的银行的取款证明的复印件上签了个名字,表示我认可转换银行帐户。

4)当然我也算是新人,现在要提的就是我对一些事情不清楚的地方就是关于第一个月从M同学账户上面扣掉67.16欧元的情况我确实是不清楚,我走的时候因为也不清楚第一个月到底从谁的账户上面开始扣钱,虽然我只用了大概2周,我给你10欧元,我想你肯定不亏的,但最终这个67.16我觉得你可以也应当跟我讨论,也非常欢迎,如果是我的原因,以我RWTH研究生的人品保证(就象我每天给你做饭吃一样),我绝对不会让你亏的,我朋友还有些在那边,他们会帮我。

现在情形很明朗了,你对我说只需要支付20欧,现在结果变成还有首付的67.16欧,而且手机也由你支配。

第三 对于O2公司,我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相信在德国这样一个严谨的国家,不会有公司会单凭你一面之辞,枉作定论的。就算真的打官司我也胸有成竹

我看你是搞错了吧,O2公司不是听我的一面之辞!!而是他们亲口告诉我的,你的这种行为非常的schlecht!!scheissen!!我拿着你的合同,亲自去的O2公司,经过他们电脑上的查询之后,他们的经理亲口告诉我的,我看你这种人就等着上黑名单吧!!下次留学请去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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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逗逗 于 2006-9-30 23:3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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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PK啊

互相揭露,我猜(后来加的我猜,因为引起误会了)给大家的感觉两个人都不好

就像上面某位建议的,两位私下解决来得好点。

[ 本帖最后由 驴子 于 2006-9-30 23:43 编辑 ]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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