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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界的传说 于 2006-11-1 21:54 发表 你们不质问我,不移我的贴,我也不用作任何反应不是吗, 还有请不要总以你的名义来代表大家, 就算有一个人和你意见相左,你的意见就不是大家的意见.
原帖由 天界的传说 于 2006-11-1 21:56 发表 等有所谓了才知道.
原帖由 天界的传说 于 2006-11-1 22:05 发表 第一条,本贴内讥笑我的贴无数,我回了几条,你自己看看, 第二条,那次不是你们先提到我的信仰我才回的, 第三条,我无所谓不代表不可以讨回公道, 第四条, 你说的某人的情况前面已经说了,她实在有够特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