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说过什么过激的话,亚琛的同志们别在意啊。。。

我和买主卖主都不相识,只是觉得不管怎么样,38块钱不至于把一个人挤兑到这样。。

也没必要说要搞臭谁,但是TMD看到现在那个卖主果然是千年产物。。

你不管怎么样,也要出来说句话,对不起三个字,不至于把你累死吧

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你这样是自己端起屎盆子往自己身上倒啊。。

香吧。。。。慢慢享受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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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不敢当,是您给扣的帽子,我只是不想当搅屎棍,谁爱当谁当去
原帖由 侬家后院 于 2006-11-15 22:56 发表
你倒是驴版主爱交朋友的那类人, 不仅沉默, 还是个公开的沉默. 高尚得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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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凭什么给与支持?这不是司法机构,更不是道德审判的平台。
原帖由 失落得 于 2006-11-16 11:05 发表




卖主不回应,邮局不给查,警察不立案,论坛不支持。
38欧元就这样没了。

如果买主是诸位,我倒想听听你们将如何君子般慷慨大度地处理这件事情。

对于卖主不回应的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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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一碗水端平?版主使社会和谐?这也有点太难为版主了吧。
您知不知道汉语里版主这个词的意思?是一版之主,不是一国之主,更不是什么大法官。顶多是让论坛版面和谐,可是时不时地来个黑名单,大字报,版面怎么和谐?
原帖由 侬家后院 于 2006-11-15 22:54 发表
如果你说你因为别人被欠了两年的钱没声张, 所以你交这样的朋友, 那我说象你这样的人我不敢交. 谁知道你心里是什么打算的?谁知道这样的人是不是也盘算着借别人钱然后欠两年钱还觉得心安理得了. 你们不是说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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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骗?
买方汇钱了,但是卖方没有把货汇出去,这叫骗。可是如果卖方确实把货汇出去了呢?

原帖由 neolane 于 2006-11-15 23:29 发表


这倒是个好主意 骗了人就潜水 任人怎么骂都不露头 占了便宜还要卖个乖 8错8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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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卖方把货汇出去了,而买方没有收到,应该积极帮助到邮局核对情况,毕竟她改变了买方要求的邮寄方式。想想如果自己卖东西出现这个情况,是不是应该这样做。实在找不回来,也应该卖方承担损失,38欧,至少给自己一个好的信誉。
个人意见,如果被人冤枉了,俺是宁愿用38欧换清白的!
当然买方到底有多少过激言论记不清了,实在太长了啊。。。


原帖由 coolfang 于 2006-11-16 13:59 发表
什么叫骗?
买方汇钱了,但是卖方没有把货汇出去,这叫骗。可是如果卖方确实把货汇出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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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表述不准确,应该是即使更多,也是清白来得重要,或者说人格更重要吧。
几万欧的事不在此列啊。。。:naughty:估计也没人私下做得起那么大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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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同志们,把持着  买卖不成仁义在 这个宗旨


其他的什么都不说了,最起码卖主应该出来说句话


这样缩着,对不起我们这帮不相识但曾帮她说过不少话和挨过不少骂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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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lyn01 于 2006-11-16 14:52 发表
如果卖方把货汇出去了,而买方没有收到,应该积极帮助到邮局核对情况,毕竟她改变了买方要求的邮寄方式。想想如果自己卖东西出现这个情况,是不是应该这样做。实在找不回来,也应该卖方承担损失,38欧,至少给自 ...



我除了叫她一声骗子没有任何过激的言论吧?我发的贴一半都是我们的短信息啊,都是事实,不是我编的.

我长那么大还没骂过人呢!!就算我再气,我也说不出什么难听的话.就是开始的时候我把她的名字公布了,但是后来驴子版主说这样不妥,容易让用音的人误会!!我也就马上修改了!!

后来我想想,其实同音的很少吧?特别是3个字的,当然也不排除有意外啦.我也不希望因为这样让别的MM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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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我支持你!


虽然最近坛子里黑名单多了些,但都是当事人有错啊!

不管是上了黑名单的本人,还是同名的人。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是误会的话,出来解释,都清楚了。而且这次还不同于上两次,卖方别说到论坛来辩解,私下都不肯联系LZ。且不说她到底是不是骗子,这对自己都不负责,还指望别人?

难道就因为上两次的互骂情况产生,就对LZ这种态度?

不觉得就因为这么两次,就要抬高到类比文革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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