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1-16 23:14 发表


不是说不到论坛来说,兄弟,我是说不解决这个问题,跟到不到论坛说有什么关系啊.这些事情本来就不应该拿到论坛上来说,只是lzmm也找不到别的办法了,所以来求助,倒是来看看她得到了什么吧.算了,你理解有问题..
...

他也没说那欠的钱不要了,只不过说没来论坛说而已,你就说是懒惰,不争取自己的权益

本来这事拿到论坛来说就不是为了解决,而且上了名字,就是为了把事情闹大泄愤

看客们安慰安慰楼主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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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说啊,这事啊,楼主mm那么莫名其妙的就损失了那么些钱,生个气泄个愤也是正常的

也不知道内卖家搞什么搞,也不来言语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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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只是觉得38欧啊,何必呢,挺丢人的.
这里的人也许不知道,dolc有条不成文的规矩,如果东西丢了,损失理应一人一半,由卖家造成的丢失问题卖家赔偿全部损失,如果寄东西之前买家没有要求加保险,卖家事先声明过,丢失由买方负责.
懒得说了,我靠太累了,买家mm抱抱 ,可怜的孩子。
卖家mm很奇怪,我要是卖给别人东西丢了,我肯定比对方还难受,人跟人不一样,也许人就觉得理在。就是自己寄丢了东西对方活该倒霉也没办法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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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笨猫 于 2006-11-16 23:08 发表


38欧不多,lz有空打几小时工钱就回来了.
试问如果你是下一个买卖家货物的人,结果实在是不小心也不是卖家故意寄丢的,结果是丢了,你做何感想?
如果你这么多钱用来救济和宽容别人,建议你筹个基金好了.:naughty:



请往13也中间部分看。。我以对我说的话,做过解释了。。。

哎。。。。。还是有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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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空1030 于 2006-11-17 00:10 发表



请往13也中间部分看。。我以对我说的话,做过解释了。。。

哎。。。。。还是有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啊 。。。


分得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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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火山 于 2006-11-16 23:12 发表
这卖家也不出来支一声,楼主也不太来,就一群旁人在那里争啊争得,好像了解的比事主还清楚似的

都是闲出来的


我天天都在的啊!!只是在也没用,事实已存在,不能由我一个人来改变现状啊!!

PS,谢谢支持我的人和帮忙的人。我已经接受现实了!!!希望大家也从我的事情中吸取教训。

[ 本帖最后由 ild_kleidung 于 2006-11-17 11: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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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火山 于 2006-11-16 23:12 发表
这卖家也不出来支一声,楼主也不太来,就一群旁人在那里争啊争得,好像了解的比事主还清楚似的

都是闲出来的


这个是最近看的最好玩的。同感,同感!好像好多当事人。继续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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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ld_kleidung 于 2006-11-17 11:18 发表


我天天都在的啊!!只是在也没用,事实已存在,不能由我一个人来改变现状啊!!

PS,谢谢支持我的人和帮忙的人。我已经接受现实了!!!希望大家也从我的事情中吸取教训。


呵呵,刚回个帖子发现买家MM了。
别难过了,现在只能接受现实。无论哪个环节损失的,就让那个拿了黑心钱的人,用那个钱买了东西吃了肚子疼吧!
不是俺狠心哦,回国就变成380人民币了,可以买好多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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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理解力差就不要出来丢人了。只能让我很同情的看着你。
原帖由 侬家后院 于 2006-11-16 22:04 发表
另外给没看过贴的读者一个全篇14页的总结: LZMM除了说卖方是骗子外, 没有任何过激烈的言辞. 估计最激烈的言辞或者回贴也就是我给那个爱公开沉默的COOLFAN同学扣了一个道德高尚的大帽子. 他嫌帽子太大, 自己又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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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lyn01 于 2006-11-17 12:48 发表


呵呵,刚回个帖子发现买家MM了。
别难过了,现在只能接受现实。无论哪个环节损失的,就让那个拿了黑心钱的人,用那个钱买了东西吃了肚子疼吧!
不是俺狠心哦,回国就变成380人民币了,可以买好多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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