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本市市长 于 2007-2-28 12:00 发表
偶尔发水帖,甚至70%都是水帖的话我都不说什么。但是有两点:

1,水帖也得有“水平”:whisper发的帖毫无意义,看得只能令人感叹,别的没有任何的反应。而且他发的不是70%的水帖,而是105%的水帖。

2,至于 ...


这个论坛是大家的,他对大家能够起很大的作用,不应该让他一个人单独去霸占它。


关于2,只能说除了护叔,没人发帖子而已,或者因为懒,或者因为忙,不能说护叔发帖子就是错。如果一天大家都发他个20-30个帖子的,那护叔的“咏叹”就只能淹没在大家的口水里了。
“独霸”这个词用得很不恰当,护叔有不让大家来么?有不让别人发帖子么?有干涉别人自由已达到自己一手遮天的局面么?
BTW,如果LZ也多发发帖子,我们就不看护叔的帖子了

[ 本帖最后由 先薇之风 于 2007-2-28 14:09 编辑 ]
                               ~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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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欺负大象 于 2007-2-28 13:52 发表

你看你说的内容和我的基本一个意思  你就直接引用我的 不就得了 嘿嘿


嘿嘿...............要体现众口一声的效果
                               ~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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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问题的实质在于:
假设楼主的看法代表了90%水民的看法,但,护叔的做法没有违法任何论坛规定,这就没法儿删。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是,一个流氓,顶多人人讨厌他,但法律上不能制裁他。

——我这是举例,不是说护叔……
今天  你碎石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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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usa 于 2007-2-28 14:01 发表
其实问题的实质在于:
假设楼主的看法代表了90%水民的看法,但,护叔的做法没有违法任何论坛规定,这就没法儿删。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是,一个流氓,顶多人人讨厌他,但法律上不能制裁他。

——我这是举例 ...



你是说道德与法制的区别
                               ~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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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usa 于 2007-2-28 14:01 发表
其实问题的实质在于:
假设楼主的看法代表了90%水民的看法,但,护叔的做法没有违法任何论坛规定,这就没法儿删。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是,一个流氓,顶多人人讨厌他,但法律上不能制裁他。

——我这是举例 ...


高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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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云里雾里 于 2007-2-28 10:42 发表
一个真正有活力有吸引力的论坛, 决不会为一个人的声音困扰. LZ把所有的过错扔到一个人头上, 显然是不对的. 你真要有这个心, 大家不会反对你多多交朋友, 天天献爱心, 把论坛火起来的.

一个有活力的论坛, 水量也不可少. 那些高居积分排行榜的人中(不少于70%),  发了能有30%有意义的回帖就不错了. 他们发的、回的垃圾帖的绝对数量绝对要多于Whisper的, 按LZ的说法, 他们的ID也该删.


不至于吧...

郁闷了,就上网灌水,开心了,也上网灌水,

被你说成垃圾贴,你到底站在护叔这边,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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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ereus 于 2007-2-28 14:19 发表


不至于吧...

郁闷了,就上网灌水,开心了,也上网灌水,

被你说成垃圾贴,你到底站在护叔这边,还是?...


当然站护叔这一边了.

LZ显然把护叔数量巨多, 花样繁多的水帖归为垃圾帖一类了, 那么类似的水贴自然也为垃圾帖了.
不过LZ的看法.....[引用大象的原话+薇薇的原话].....
而且, 护叔也发表了好多有水平的帖子, 而且水平很高.

护叔大概感觉功力日深, 而江湖寂寞,   无人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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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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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装完护士装医生 于 2007-2-28 16:07 发表
拥护市长


市长, 医生, 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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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欺负大象 的帖子

1, 人家水帖是很多。这两天已经发了十个。论水帖whisper不管怎么算绝对堪称第一

2,封他的ip绝对不是什么“贸然”的事。 在亚琛版他已经被人赶走了,现在又回哥城来添乱,我就不明白此人脸皮怎么这么厚。你如果觉得需要研究的话就翻翻几个月前他不在的时候的帖子。我就不信哥城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断了所有的话题。再说,就我认识的人当中有五六个就因为他不上csuchen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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