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打,狠狠的打!

国内对偷盗案件执法不严,违法不揪,违背法律的精神,亵渎法律的严肃性.既然法律对小偷缺乏威慑力,很必然要有别的东西来威慑小偷.比如群众的棒子.
另外,如果德国以后的法律对小偷也没有威慑力,并且仍然制止群众或者其他对小偷产生威慑,那么我想德国三分之一的人口会成为小偷.
世人逐利,一个低风险高回报的职业,即使是道德背弃的职业,谁不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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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希望打他的应该是法律,可惜法律做不到这点.
穷生窃,情生杀.中国当前的国情下,小偷必然不会灭绝.不打,只能造就一个后果,就是小偷泛滥.你说的小偷更小心,更残暴,那是小偷职业的中坚分子,我只要那些新入行或者未入行的小偷,考虑做小偷值不值得,大多数群众遇到小偷的概率从每月一次下降到10年一次,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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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以理性标榜自己的同时,是不是已经附带上冷漠的标签呢?
读书很好,让人知道很多知识.小偷,的确应该用法律制裁的.那是法律能够制裁的时候.比如在这里.
不知道罐子事件大家知道不.民间反扒联盟的人去抓小偷,小偷被抓的时候,大喊:我和X哥很熟,X哥是刑警队副队长.抓进去了,被放出来的速度比坐那录口供的反扒人员还快.社会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公平公正.你们受过小偷的苦么?我没受过,但我看到别人受过.
以前有段时间小偷没那么猖獗的时候,被人偷的自认倒霉,也没人去抓小偷,打小偷更是不可能,怕被报复.那时候很流行的就是被小偷偷东西了,怪自己不小心.后来怎么样?偷盗事件直线上升,不然现在小偷能比强盗还招人恨?打人是不对,但人生活在没有财产安全甚至是生命安全保障的社会,不会保护自己,或者看到别人保护自己就对别人口诛笔伐的人,更不对!
或许大家家里都有钱,开别克车住防盗公寓.所以遭遇小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摸良心想想,你要是穷人,被人偷了,去公安录完笔录的时候小偷已经走了.然后过几天遇到这小偷他还满大街追着你打你,他打你的时候你对他说:法律会制裁你的?多可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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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的时候,站不同的角度思考,会有不同的结论,这样才有比较.替别人想,才知道别人怎么想.公理,很美丽的字眼,法律,很威严的词汇,你在富丽堂皇,或者至少是安全无碍的家里,上网打字的时候,看到的只是打人者的残暴,于是你义愤填膺.但同时如果给你看小偷组织的凶残,你马上又会说社会治安如何如何,空谈,一切都是空谈.
现在中国各地的民间反扒组织,就我知道的,只有上海是不带防卫工具上街.其他各地都是带一些棍子之类的,因为实在不安全.当然他们是不打小偷的,因为他们还要送小偷去警局.至于抓到以后让不让群众打,就真的不知道了.打人都是陋习,战争更是陋习.两个人如果舌战,那自然是君子动口不动手.但你在别人打你偷你的时候,如果能够用陋习以外的手段解决,比如报警,那当然更好,如果这些先进的方法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带给你更多的麻烦,如果是我,我一定拿棍子解决问题.暴力不能解决一些,就是能解决你!
如果不能从根本铲除小偷滋生的土壤,想光靠喊法制的口号让社会安定,还不如宣扬佛教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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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用你的理论能社会和谐么?光靠我们的民警同志,不要说抓光小偷,就是威慑都威慑不住.现实是现实.用你的脑子好好思考思考,不要再依赖你的屁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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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哪?如果您指的是人的本性,那就是驱利避害.现在我们面临的社会问题是小偷猖獗,法典不够重,执法不够严,谁不想和谐?见面笑一笑,点头打招呼,中国历来以礼仪之邦标榜自己,国人中也不乏礼仪之士,但礼仪不是老好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法律的作用呢,不是抑制人们喊打,是威慑老鼠不敢过街.法盲?您哪,只知其法而不知其所以法,好好反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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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讨论在目前中国这个大环境下,抓到贼该不该打的问题。
当然以暴制暴的结果到底是好是坏,只能预见,因为还没出结果。但督促警务工作督促了这么多年,贼是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集团化职业化,这个结果是有目共睹的。
算了,讨论下去没意思,论坛论战的最大特点就是谁也说服不了谁。
还是那句话,社会很功利的,并不是说道理讲得通路也就走得通。
顺便再说一点,历史证明了,再文明再先进的国家,也需要有暴力机构,历史更证明,在人民和国家发生矛盾的时候,暴力机构绝大多数是站在国家的阵营来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所以完全相信国家的暴力机构,实在不是国民之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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