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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mento 于 2008-11-12 15:49 发表

现在说的是应该提倡兽性的弱肉强食还是人性的保护弱者,不是讨论人身上的兽性多还是人性多。
难道你认为应该提倡抢劫强奸,提倡战争?

我想说的是,在有些事情没有本质改变前,再提倡人性也没有用,没有可能成功改变什么。

如果同时再掩盖兽性,否认兽性,那人性只会越来越差

[ 本帖最后由 驴子 于 2008-11-12 15:53 编辑 ]
冬冤家,我有心将你打,却一个心儿怕;要不打,只恨你这冤家羞人煞;罢罢罢,低眉红了脸儿帕,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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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mento 于 2008-11-12 15:37 发表

人和动物有共同的地方,并不代表人和动物所有方面都一样,人有兽性亦有人性,正是应为人性人才区别于动物。
因为人和动物都有求生欲,因此推出人和动物都是弱肉强食,逻辑何其可笑。
看看人类的法律中的禁止抢劫强奸等不就是保护弱者吗?若按丛林法则,强盗何罪,强奸犯何罪?

标和本的区别,人类社会现在出来的种种争端和战争都是因为人的兽性,不管人性在平时有多少,只要在生死问题上,兽性还占主导地位,人性的作用就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人性制定出的法律禁止强奸保护弱者拯救了多少人?由法律的制定者国家发起的战争每年杀死的人又有多少?
人性是好的,是人和兽的区别,不过人性没有取代兽性占主导地位,所以人和兽仅仅是有区别,但是没有本质区别。
而且兽起码很少自相残杀,人呢?你还认为人比兽在某某性上高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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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mento 于 2008-11-12 15:03 发表

这位意思是人类除了智商和动物就没有区别?那麽“人性”二字还有什么用?

在生死面前,有几个人的人性能超越兽性的求生欲?在你口中的人性面前,有多少人能够做到让自己饿死而把吃的让给别的陌生人,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宁愿被对方杀死也不伤害对方,在生存问题面前,或许有个别人能够让“人性”来决定他的行为,可是如果扩散到全人类的范围上,你能保证有百分之多少的人能够让“人性”战胜对生存的渴望?

人类和动物在身体,在智力上的区别很大,不过在超越自然界规律上,在对生存和繁衍的本能上,没有多少区别。

这个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而是什么是现实,什么是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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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mento 于 2008-11-12 11:38 发表

丛林法则,恃强凌弱是动物的法则,人类的法规是保护弱者,提倡丛林法则无异于对人进行“兽化”。

当你能让一般以上的人类都能通过牺牲自己来保护弱类时,都能宁愿自己不吃东西,都不吃别的动物时(相对于人类的弱类,希望你的弱类并不只是指弱的同类),再来否定丛林法则吧
不要说别对人进行兽化,人的兽性从来就没有消失过

还有,希望你说的不提倡丛林法则的范围也能扩展到人类对待一切的生物,而不是仅仅人类内部不提倡丛林法则,而人类和其他生物之间依旧实行丛林法则。

希望你口中的人类,都能做到佛教的割肉喂鹰

人类也是动物,是通过丛林法则进化而来的,而且还在继续通过这种方式进化着,不要说的好像人类比动物进化多少,除了脑子,在行为上,在弱肉强食上,人类和其他动物没有区别,回头看看几千年的人类史吧。

[ 本帖最后由 驴子 于 2008-11-12 14: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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