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特敕令真的能保障人的宗教自由吗?

“我感到痛心疾首。” 1598年, 教宗克雷芒八世听闻法王亨利四世签订南特敕令, 愤然说出以上的话。 四百年后, 再没有人愤然反对南特敕令, 人们反而记念敕令的签订, 视之为包容异己的表现, 为保证人人同享宗教权利跨出了重要一步。 究竟南特敕令是什么? 它真的能做到包容异己吗? 今日我们能从中学到什么呢?

欧陆烽烟四起

16世纪的欧洲充满不容异己而血腥的宗教战争。 一位历史家评论说: “基督‘爱人如己’的教训在16世纪被跟从者如此羞辱, 简直前所未见。” 在有些国家, 例如西班牙和英国, 宗教的少数派受尽无情的威吓。 其他国家, 例如德国, 则采纳统治者有权决定境内宗教的原则, 任何人不服膺统治者的选择, 就会被驱逐出境。 各宗教既然彼此隔离, 战火也就无从燃起。 不过很少人, 或根本没有人尝试让不同宗教和平共处。

法国选择另辟蹊径。 法国的地理位置一半处于以基督新教为主的北欧, 另一半处于全属天主教的南欧。 16世纪中期, 这个天主教国家里的基督新教徒成为显要的少数派。 连串的宗教战争把宗教间的分歧显明出来。 众多又称为“解难敕令”的和平条约, 都不能令这两个宗教和平共存。 为什么法国不仿效欧洲邻国, 而要选择包容异己来解决问题呢?

和平政治

虽然不容异己的精神弥漫四方, 但相信宗教分歧无碍和平的新思想逐渐成长。 当时以一般来说, 宗教信仰和效忠国家是分不开的问题。 不隶属天主教会仍然可以做法国人吗? 肯定有人认为可以。 1562年, 法国政治家洛皮塔尔写道: “公民即使被逐离教会, 仍是公民。” 称为政治派的天主教派也有类似思想。

法国签订的各和平条约虽告失败, 却把一小部分新思想保存下来, 也把忘记过去才能创建未来的思想发扬出去。 例如1573年的布洛涅敕令说: “让过去的一切……默然逝去, 就像从未发生过一样。”

法国要忘记的事很多很多。 亨利四世在1589年登基以前, 和平条约最长的也不过维持了八年。 法国经济凋零, 社会疲惫, 急需谋求内部稳定。 亨利四世熟谙宗教和政治, 擅长随形势改变身分, 时而是基督新教徒, 时而是天主教徒。 法国1597年与西班牙达成和约, 1598年内部意见纷争终告平息, 亨利四世遂能为基督新教徒与天主教徒之间的和平问题画上句号。 1598年, 法国经历超过30年的宗教战祸后, 法王亨利四世签订了南特敕令。

“法式人权法案”

亨利签订的南特敕令由四个基础文本组成, 其中主要文本有92或95条普通条款, 还包括56条秘密条款, 又称“特殊”条款, 为要处理基督新教徒的权力和义务问题。 过去的和平条约构成敕令的骨干, 有三分之二的条款均来自这些条约。 但和过去的条约不同, 南特敕令的草拟时间很长, 篇幅也特别大, 因为它是一小点一小点地解决问题的, 看起来就像外行人的协议结果。 南特敕令让人民拥有些什么权利呢?

南特敕令给予法国基督新教徒完全的良心自由。 基督新教也得到受尊重的少数派的地位, 因而享有若干权利和特权。 其中一条秘密条款甚至保证他们在外地也不会受异端裁判所的制裁。 此外, 基督新教徒享有与天主教徒同等的公民身分, 并能担任公职。 但南特敕令真的是个包容异己的法令吗?

包容程度?

历史家伊利莎白·拉布鲁斯说, 只消看看宗教少数派在其他国家的遭遇, 就不难看出南特敕令的确反映出“罕见的政治智慧”。 亨利最终希望看见的是, 基督新教徒回归天主教的怀抱, 而在目标还未达到之前, 先让两教和平共存是权宜之计, 正如亨利说, 这是“令全国臣民都能向天主祷告, 崇拜天主”的惟一方法。

事实的真相是, 南特敕令偏袒天主教。 敕令宣称, 天主教是主流宗教, 并要在全国境内复兴过来。 基督新教徒要纳什一贡给天主教, 并要尊重天主教的节日和涉及婚姻的规例。 基督新教徒只能在特定地区中享有崇拜自由。 敕令内容只保证基督新教和天主教和平共存, 其他的宗教少数派并不受惠。 例如伊斯兰教徒就在1610年被逐出法国。 尽管敕令包容的程度颇有限, 为什么人们在今天还要记念它呢?

重要成果

同时代的史书对南特敕令鲜有提及, 历史家说它“无足轻重”, 但今天人们却视它为政治外交的杰作。 敕令把基督新教称为宗教, 有别于异端。 认可一个天主教以外的宗教, 就能为宗教多元化开辟路径。 一位历史家说: “法国的基督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都酝酿着一种趋向极端的炽热情绪, 南特敕令能清除这种情绪。” 敕令确认, 要决定一个人是否忠于国家, 或忠于他的国民身分, 宗教不是关键因素。 此外, 人犯了刑事罪行才是采取法律行动的必要条件, 与宗教派别无关。 这些思想带来更大的转变。

签订南特敕令的时候, 国王亨利主要想到人民之间的团结。 为了做到这点, 敕令将人民间的团结与宗教的团结分开。 一位历史家说: “这开始了一段世俗化的过程。……爱国与爱教不再被人视为是同义词。” 天主教会保留一定权力, 同时国家的权力得以大大增强。 帝王可以在纷争发生时担任仲裁人。 用政治或法律途径解决宗教问题, 这意味着政治的地位凌驾宗教。 故此一位历史家把敕令称为“政治力量对宗教力量的一场胜利”。 另一位历史家说, 这标志着“现代国家诞生的决定性时刻”。

意义犹在

南特敕令开辟了若干新路径, 后来某些政府加以发扬光大。 最后, 许多国家重新界定宗教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赋予国家主权新的地位。 法国最终(在1905年)决定把宗教与国家政务完全分开。 著名的历史学兼社会学教授让·博伯罗说, 这种做法能在排外情绪日盛的气候中给予“少数派最好的保护”。 其他国家有些虽然推崇国教, 却也决心确保宗教自由, 也保证在他们的制度下, 人人都得到同等待遇。

可是, 今天仍有许多人认为捍卫宗教自由仍有进步余地。 记者阿兰·迪阿梅尔慨叹说: “南特敕令每百年记念一次, 其余的时间人们都违反敕令。” 例如有些人胡乱把信徒少的宗教通通叫做“教派”, 一些有见识的评论员指出这也是一种不容异己的排外行为。 大家要学习和平共处、 抛开成见, 其实400年前已经有必要上这一课了, 可是到今天这还是一门重要的课。

大受非议

如果当权者随意偏袒某些宗教而轻视其他宗教, 崇拜自由就荡然无存了。 在法国, 某些官方机构赋予耶和华见证人宗教的地位, 其他则不承认。 由一个世俗的国家来定哪个是宗教, 哪个不是, 这不是很不合理吗? 这样的过程始于歧视继而导致迫害, 这还不止, 欧洲议会成员拉伊莫·伊拉斯基维说: “先例一开, 坏影响就可能会传到其他不同的国家、 不同的宗教组织去。” 难怪法律系讲师让-马尔·弗洛朗总结说: “这事对法国、 对自由, 都是一大打击。 身为天主教徒, 我真的很担忧。” 历史能留下教训, 但愿意学习的人才能吸取教训。

在最近的联合国教育、 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会议上, 一位讲者提出, “记念南特敕令的方法之一是, 要好好检讨一下, 在我们这个时代, 各宗教的境况如何”。 真的, 记念南特敕令的最好方法, 就是要保障人人都可以享有真正的崇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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