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 留学人员登记表 和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本帖最后由 真精不怕火恋 于 2012-6-29 16:50 编辑

本学期学生会将在下周再邮寄一批登记表去法兰克福总领馆(挂号邮寄)
有想这次一起集体邮寄的同学请联系我
表格可以从网页上下载,我这里也提供表格给大家。
另外,从2010年期,法兰克福总领馆只承认市政厅的公证。


富士山上扬汉旗,樱花树下X倭姬

本帖最后由 真精不怕火恋 于 2009-11-12 18:08 编辑

请毕业回国的同学一定在离开德国前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完毕,然后回国后拿着这个证明去省一级的教育厅办理学位认证。否则你的学位在国内很可能得不到承认。


http://frankfurt.chineseconsulate.org/chn/jywh/t341979.htm

凡在我领区(北威州、莱法州、萨尔州、黑森州、巴符州)的正规大学、科研单位工作、学习或进修半年以上的各类留学人员,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 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可补办),点击此处下载。

  2、 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草表,点击此处下载。

  3、提供有关证明的复印件:德国正规高等院校的学生注册证明、毕(结)业证书(含学位证书),或者德方指导教授、研究机构负责人签署的进修或工作证明(要注明进修或工作学习期限;肄业生须提供高等院校的注销学籍证明(Exmatrikulation)。值得强调的是,所提供的毕业文凭复印件须经大学考试办公室(Prüfungsamt)认证或德国公证部门公证。

  4、附寄一个清晰写明收件人详细地址并贴好足资邮票的信封(11cmx22cm)。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应注意以下事项: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能开具一次,对于短期回国休假、探亲等不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后改变原出国身份再次出国的留学人员不受此限。

  2、建议采取通信的方式办理,如欲亲自前往总领馆教育组,务请事先预约,以免可能耽误您宝贵的时间。

  3、已回国的留学人员,如需补办该证明,请委托在德亲友代办,教育组不负责将证明寄至国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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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学生会将在下周再邮寄一批登记表去法兰克福总领馆(挂号邮寄)
有想这次一起集体邮寄的同学请联系我
表格可以从网页上下载,我这里也提供表格给大家。另外,公证也能顺便在 AStA 办了 ( 比市政厅便宜多了, ...
真精不怕火恋 发表于 2009-11-12 17:59


填登记表要公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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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登记表要公证什么?
宾尼 发表于 2009-11-12 23:59

不需要,但是回国证明要公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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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e-moe.edu.cn/  
现在好像可以在线报到登记了,不过效率好像很低,一个月过去了,我的状态还是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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