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组织很好的活动,有人跟着去玩回来还跟个老娘们的叽叽歪歪的,真学法律的能怎么着?
版主和爱组织活动的要注意了,小心带条白眼狼出去咬你们。
654654 发表于 2011-1-25 18:24



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是否参加过活动,看你这么为我说话,我真是很感动也很感谢。但我还想说,那些经常参加活动的朋友,尽管他们性格各异,但人品都是不错的,根本不存在你所说的什么"白眼狼"。。。。我对这一点非常自信!

你这么支持我的工作,有空就来一起徒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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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高!
哈老大,赞!
参加徒步的童鞋们,又高又赞!
joqoko 发表于 2011-1-25 21:02


瞧你这高调唱的,这马屁拍的。。。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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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你这高调唱的,这马屁拍的。。。没水平
哈俪蕾娅 发表于 2011-1-25 21:37

这不是刚看了让子弹飞,联想联想场景嘛!你在群里的QQ名字是什么?改成论坛ID嘛~
CSUCHEN--追逐你的梦想

猪qoko如是说:

忠于自己心中道德的人其实是最自私的,因为她\他可以为了道德而什么都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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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刚看了让子弹飞,联想联想场景嘛!你在群里的QQ名字是什么?改成论坛ID嘛~
joqoko 发表于 2011-1-25 21:39


哦,是这样啊,我还没看"让子弹飞" 。。。

唉,我就奇怪群里咋没人搭理我呢,原来用了真名就没人认识了, 人间悲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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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大可小”是很精辟的概括。

从“徒步北威”到“走遍德国”,活动搞得挺红火的--虽然本人一次也没有参与--,出现这样的争论有点让人遗憾。其实有争论比没争论的好,因为这确实是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往往必 ...
maschbau 发表于 2011-1-25 22:52


不用遗憾,不用遗憾, 这只是个小误会!

不过听君一番话,真是醍醐灌顶,豁然开朗!

其实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活动参加者之间没有联系方式!!!

下次活动我把大伙的联系方式收集一下,活动之后那些想把照片挂上网同大家分享的队友可以先内部群发一下征求意见。根据大家的要求再做处理,肯定就皆大欢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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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遗憾,不用遗憾, 这只是个小误会!

不过听君一番话,真是醍醐灌顶,豁然开朗!

其实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活动参加者之间没有联系方式!!!

下次活动我把大伙的联系方式收集一下,活动之后那些想把照片挂 ...
哈俪蕾娅 发表于 2011-1-25 23:27


其实你还真不用这么搞,有的人天生就是白眼狼转世,我就是管管闲事儿罢了。

其实挺简单的事情,他也不是第一次,应该也知道版主有发合影的习惯,不愿意的话当时合影就不应该一起跟着凑热闹照,照完了也完全可以站内短信发个要求啥的,等照片贴出来,跟个老娘们一样唧唧歪歪的没完没了,靠,当然我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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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经有了结果,咱们就别讨论了吧。。留点儿时间干点儿别的有意思的事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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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合影之前说一句:这张合影会上传到网站上,有不愿意曝光的同学给团长发一封邮件,那么照片可以稍作模糊处理

如果团长回来以后向每个人咨询,可不可以上传,这样团长的工作量也太大了,本来组织一次活动就够累的了,不能再为这事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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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照片儿啊,不想发就让人删了呗,再说了人能把你照片咋地啊,这么起急。
你这回国了还跟人法律法律的,你不得累死啊。
再说了,那些明星成名前的丑八怪照不到处都是么,影响人家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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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新年快乐,兔年多多支持我们团长。
CSUCHEN开通新浪微博,欢迎大家成为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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