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維權人士劉賢斌判10年徒刑

四川維權人士劉賢斌,25日上午,被四川遂寧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並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零4個月。

        據報,劉賢斌所寫的自我辯護詞被法院收走後,庭審中只讓劉賢斌說了幾句話,沒有給劉賢斌最後陳述機會。

        參加今天庭審旁聽的有21人,其中19人是當局安排的,只有劉賢斌夫人陳明先與劉賢斌的大哥兩位是真正旁聽者。

        劉賢斌於1968年8月25日出生,出生四川省遂寧市市中區。中國人權活動人士,作家和「零八憲章」首批簽署人。